更新時間:2024-05-24 17:21:26作者:佚名
紅網長沙1月22日電(時代新聞記者 童淼)今天,記者從湖南省工商局網站獲悉,根據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公示“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的若干意見》和《關于公示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的通知》,即日起,我省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申報為國家工商總局2014-2015年度、湖南省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
申請國家工商總局“守合同重信用企業”需滿足七個條件
湖南省向國家工商總局申請公示的企業,須成立七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條件:(一)為2014年度、2015年度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二)企業及其品牌具有社會影響力;(三)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四)合同行為規范;(五)合同履行情況良好;(六)經營效益水平高;(七)社會聲譽良好。
申報具體時間安排(分兩類):
對2012-2013年度已獲總局公告、2014-2015年繼續申報總局“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企業在軟件系統填報完畢后,如省工商局在企業申請資格審查、申請材料查詢等工作中未發現任何問題,將不再對其報送的信息進行考核,可于4月30日前直接在軟件系統中報送總局。
對于新申請工商總局公示的企業,應按程序完成軟件系統填報湖南工商紅盾信息網,省級工商局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詢價后,依據工商總局“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信用標準體系軟件評價結果,在軟件系統中向工商總局報送材料。
3月31日前,各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企業登錄工商總局“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信用標準體系軟件系統英語作文,在線填報《工商總局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請表》。
4月10日前,市、州工商局依據國家工商總局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信用標準系統軟件、相關部門書面詢問結果、現場抽查等對申請企業進行初審,并將初審合格的企業、相關信用信息及填寫的紙質材料報送省工商局。
4月30日前,省工商局對申請人進行審核并向國家工商總局提出建議。
5月至6月,國家工商總局公布了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
申報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須于2月29日前完成網上登記
2015年度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采取企業自愿申報、地市工商局推薦、省工商局公示的方式進行。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工作由湖南省工商局采用國家工商總局“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信用標準體系軟件進行。
2015年度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業應為自成立之日起至申報之日已滿兩年的企業,并符合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的六項基本條件。即企業及品牌具有社會影響力、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健全、合同行為規范、合同履行情況良好、經營效益高、社會信譽良好。對已開展“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的市、州,向省工商局推薦的企業應為各市、州已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業。
申報具體時間安排:
3月31日前,各縣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企業網上填報申請表。
4月10日前,各市州工商局將初審通過的企業及相關信用信息、紙質材料報送省工商局。
4月30日前,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企業申請資格審查和申請材料函詢手續。
5月至6月湖南工商紅盾信息網,省工商局將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公示,統一發放公示憑證,并在《湖南日報》、湖南紅盾信息網、湖南信用網向社會公布。
符合公示條件的企業應于2016年2月29日前咨詢當地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完成重型申報企業網上登記,方可進行下一步填報、報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