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9 19:59:53作者:佚名
2. 報名時間:
我市初二學生及需補報名的本市或外地初中畢業生初中入學考試報名時間定于3月28日至4月1日。初中畢業生全部到原學校辦理報名手續,社會青少年報名持學業證明、年齡證明、工作證明到戶籍所在地中學報名。考生報名時須向就讀學校提交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一張(附在高中入學體檢成績登記卡上)。各學校登錄梅州教育城域網()中考報名系統報名,錄入考生信息。 各中學要于4月14日前按時將《2017年中考報名表》(附件1)、《大埔縣2017年初中畢業生不參加中考報名考試學生名單》(附件2)和《大埔縣2017年初中畢業生直接報考中職學校學生名單》(附件3)報送縣招生辦。
3. 申請費:
考生報名時需繳納考試費,費用按粵價函[2001]213號考試費收費標準收取,為每人每科10元。初二、初三補考生考試費按10科(含體育)收取,共計每人100元。考試費需于4月14日前交至我局招生辦。
4.注意事項:
(一)已報名參加2016年我市地理、生物科學類學業考試并辦理轉學手續的初中生,今年可在現就讀學校考點參加本市中考,考生考號不變,生源為現就讀學校學生。現就讀學校須在我市中考報名系統平臺辦理相關轉學手續。考生在原報名學校繳納的考試費用不予轉移,現就讀學校不得再向考生收取考試費用。
(2)對需在我市報名參加初中考試的省外城市考生,其2016年在其他城市參加的省統考地理、生物科學考試成績可轉入我市(具體辦法另行通知);非省統考地理、生物科學考試成績不能轉入我市,需重新報名參加兩項考試。
(3)已參加2016年我市地理、生物科學省統考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2017年地理、生物科學考試。
(4)初二期間已在我市報名的考生,如自愿放棄參加今年我市中考其他學業考試,其考試費用不予退還。
(5)在我市參加初中入學考試并被我市高中錄取就讀的外省戶籍農民工子女,高中畢業后需在我市參加高考的,須達到當年我省高考報名條件后,方可在我市參加高考。
2.填寫申請表
1.考生于5月25日至31日期間在網上填報報名,各學校通過梅州教育城域網登錄梅州市高中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為考生填報報名信息。
2.各學校要大力宣傳高中招生相關信息、招生規定和相關招生規則,精心引導考生合理填報志愿。同時,要允許考生根據自身條件和意愿選擇報考公立或民辦高中和中職學校,保障考生自主選擇升學的權利,確保更多的初中畢業生能夠進入高中學習。任何單位、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限制考生報考入學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學生只能報考本地中職學校,不得報考其他中職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只能報考公立學校,不得報考民辦學校。
3.志愿分五批。第一批為市屬2所廣東省國家級示范高中(以下簡稱“示范高中”)的普通生、定額生(含補招)和特殊人才生;第二批為8所縣(市、區)示范高中的普通生、定額生(含補招)和特殊人才生,廣東梅縣外國語學校普通生錄取納入第二批;第三批為6所省級學校普通生、定額生,五華縣高級中學普通生錄取納入第三批;第四批為其他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第五批為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各類高中階段學校嚴格按照考生志愿錄取,保障考生合法權益。因填報志愿不合理導致無法錄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按照志愿被錄取的考生不得變更錄取學校。
三、考試科目
2017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共8個科目,即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2018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共2個科目,即生物、地理。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25分)各120分,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各100分,體育80分。高中錄取納入10個科目的總分為1040分。
四、考試時間
2017年中考將于6月20日至22日舉行,具體安排如下:
時間:上午、下午、考生
6月20日 地理(8:30-9:20)
生物學(10:00-10:50),針對八年級學生
漢語(15:00-17:00)
初中生
6月21日,化學(8:30-9:50)
思想品德教育(10:30-11:50) 數學(15:00-16:40)
6月22日 物理 (8:30-9:50)
歷史(10:30-11:20) 英語(15:00-16:40)
五、考場設置及安排
根據我縣目前初中畢業生數量和考點相對集中的原則,全縣共設10個考點,分別是虎山中學、嘉炳一中、大馬中學、嘉炳八中、大埔中學、嘉炳六中、高陂中學、嘉炳二中、百后中學、石云中學(考點設置見附件5)。
每個考場除主考官外,副主考官與監考老師實行交叉監考。
考場安排:每個考場可容納30人,每人一桌一排,考場座位號由市招生辦統一安排。
為進一步加強考風考紀建設,嚴禁考生攜帶手機等違禁物品進入考場。所有考生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前必須接受金屬探測器檢測。各考點必須配備金屬探測器,經費由局方統籌。
六、招生計劃
1.根據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全省統一取消擇校生進入公立高中學習。
2.全市10所廣東省國家示范高中(以下簡稱“示范高中”)各按本校招生計劃總量的50%作為招生名額。
七、入學條件
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生辦公室監督”的招生管理體制。
1.錄取依據:一、10門科目總成績;二、綜合素質測評等級。
2.凡入讀普通高中的學生均納入中考機制,入讀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的學生原則上參加中考。
3.所有高中招生必須在省、市統一招生錄取平臺上進行。全市10所重點中學、市屬中等職業學校和民辦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在縣內招生英語作文,原則上不跨地區招生,特殊情況必須跨地區招生的,須報市招生辦批準。全市10所重點中學、市屬中等職業學校和民辦高中招生錄取由市招生辦組織,其他普通高中和田家炳職業學校招生錄取由縣教育局中學招生辦組織。
4、錄取批次。錄取分五批進行。第一批為市屬兩所示范性高中(東山中學、曾仙子中學)普通生及限額生。第二批為縣(市、區)屬下八所示范性高中普通生及限額生。第二批包括廣東梅縣外國語學校普通生。第三批為市屬六所省級重點高中普通生及限額生。第四批為其他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新生。第五批為各類中職學校新生。經市、縣招生辦(中學招生辦)審核的高中錄取新生名單,須加蓋市、縣招生辦(中學招生辦)招生專用章,作為考生正式錄取的依據。新生《錄取通知書》由錄取學校在中考錄取系統中打印,寄送市、縣招生辦(高中招生辦)。 須加蓋市技校招生專用章和招生學校招生專用章方可生效,由招生學校發給學生;技校新生《錄取通知書》須加蓋市技校招生辦公室和招生學校招生專用章,由招生學校發給學生。
5.錄取順序。錄取采取分批順序,即第一批錄取在先,第一批錄取后再錄取第二批,依次類推。其中梅州教育城域網,市屬2所示范高中第一批普通生錄取完畢后,再錄取定額生,若定額生超出錄取控制分數線,未完成錄取計劃,則全市范圍內按考生補招意愿和分數線發放剩余招生計劃,最后錄取特長生;縣(市、區)屬第二批8所示范高中先錄取普通生,后錄取定額生,若定額生超出錄取控制分數線,未完成錄取計劃,則全縣范圍內按考生補招意愿和分數線發放剩余招生計劃,最后錄取特長生。
6.錄取分數線確定。十所示范高中之一的廣東梅縣外國語學校普通生錄取分數線,由市招生辦根據各校招生總數和考生意愿確定,十所示范高中定額錄取分數線比各校普通生錄取分數線低不少于50分。其他普通高中新生錄取分數線由縣招生辦根據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中職各類新生不設錄取分數線,按照學生意愿錄取。
7.今年高中階段招生要按照縣政府下達的招生計劃嚴格執行,各高中階段要100%完成高中階段招生任務梅州教育城域網,鞏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成果。
8. 護理政策
符合中考優惠政策、享受加分、減分錄取的考生原件,入學前須經所在初中學校審核,填寫《2017年梅州市中考優惠政策考生加分統計表》(附件4),報縣中考審核后報市招生辦備案。具體優惠錄取政策如下:
1.初中時評為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者,可根據本人意愿,免試推薦升入高中;初中時評為地級市級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三好學生”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殘疾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殉職軍人子女、一至四年級殘疾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高考優待措施,按照民政部、教育部、總政治部《關于印發殘疾軍人子女高考優待暫行辦法的通知》(廣東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部)執行。具體措施為:
(一)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錄取分數線加計20分;
(二)殘疾軍人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年級殘疾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入學成績額外加10分;
(三)駐扎在邊境縣(市)、沙漠地區、國家規定的三類邊遠地區和軍隊規定的特殊、一類、二類海島單位的現役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時,給予加分20分,不得收取省規定以外的費用。
3、根據上級計劃生育相關政策,夫妻雙方均為農業戶口,且依法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已絕育二女的農村戶口女孩報考普通高中或中職學校的,錄取時在學業考試總成績上加10分,以便招生學校擇優錄取。按計劃生育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須提供所在縣人口計生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
若同一考生滿足多項加分條件,市招生辦公室在立項時僅取最高分數作為該考生的加分項(不予加分)。
9. 嚴格考風考紀,嚴格保密
各級要加強對中考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縣里成立了大埔縣中考聯席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學校)要成立組織機構,逐級落實。中考前,各中學要認真組織教師、初中畢業學生學習《廣東省中等教育考試管理條例》(粵教考[2002]3號)以及中考考場規則、監考規則、保密規定、有關規定等,讓考生心中有數,防止違規。
各考場要做好試卷保密工作,嚴防試卷泄露。凡有直系親屬參加中考的干部、教師、職工,不得參與試卷保管、審核、評卷工作。中考試題、評分標準在考前屬于國家機密。如發生試卷泄露、丟失等情況,要及時向縣教育局報告。值班電話為: ,考風考紀投訴電話為: 。
10. 其他工作
1.初中畢業班必須認真完成教學計劃,不得提前結束課程或擅自刪除非考試內容。
2.中學不得收取費用提供初中生名冊、成績單,不得扣留、截留、轉移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記錄。違反規定的,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當事人追究法律和紀律責任。
三、為確保鞏固我縣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成果,各學校要切實做好中考宣傳動員工作,全面正確指導學生填報志愿。
4、各學校要提高報考率、參加率、平均成績,要求各中學動員全體初中生盡早參加中考。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撓學生報名參加中考,否則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