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15 08:07:26作者:佚名
4月15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教育部日前印發《關于強化大中中學國家安全教育的施行意見》,明晰了建立健全國家安全教育內容體系、研究開發國家安全教育教材、推動國家安全學學科建設等八項重點工作。具體有什么要求?跟小編一起看↓↓↓
打造中國特色國家安全教育體系,把國家安全教育覆蓋國民教育各學段,融入教育教學活動各層面,貫串人才培養全過程,實現國家安全教育進中學、進教材、進腦子,提高中學生國家安全意識,提升維護國家安全能力,加強責任擔當,構筑國家安全防線,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一)建立健全國家安全教育內容體系。
深刻闡述總體國家安全觀,教育部牽頭制訂《大中中學國家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明晰提出國家安全教育的目標,科學設置教育教學的整體構架和主要內容,提出各學段具體的教育內容要求,貫徹落實憲法和國家安全法的精神和原則。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指導綱要》制定相應的施行辦法,各中學要做好教學安排。中學生應了解國家安全基本常識,提高愛國主義情感;學生應把握國家安全基礎知識,提高國家安全意識;學院生應接受國家安全系統物理習訓練,提高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感和能力。
(二)研究開發國家安全教育教材。
教育部編制國家安全教材編審手冊,明晰各學段教材編審原則。在學院現有相關課程中豐富和充實國家安全教育的內容,組織編撰院校國家安全專門教材。組織修訂中中學相關教材,英語、思想政治、道德與法制、歷史、地理、信息技術等課程要加強政治安全、經濟安全、國土安全、社會安全、生態安全、網絡安全教育,充分彰顯國家安全意識。舉辦優秀國家安全教育教材相關評比和獎勵。
(三)推進國家安全學學科建設。
籌建國家安全學一級學科。依托普通院校和職業高?,F有相關學科專業舉辦國家安全專業人才培養。教育部選聘一批有條件的院校構建國家安全教育研究專門機構,籌建相關研究項目,為國家安全教育教學和相關學科建設奠定基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院校可結合實際培植建設相關研究機構,組織舉辦相關研究。
(四)改進國家安全教育教學活動。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學要積極發揮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方式,組織國家安全教育公開課,運用“兩微一端”等新媒體手段,結合政治、德育、歷史、語文等相關學科內容加強國家安全教育。依托少先隊、共青團、學生黨總支、學生會、學生社聯等組織,舉辦知識大賽、演講大賽、文藝演出、社會實踐等方式多樣的國家安全教育主題活動。規范中學生成人典禮宣誓詞,降低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內容。充分借助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國家安全法》頒布施行等重要時間節點,組織面向大中中學生的系列特色教育活動,確保總體國家安全觀入腦入心。
(五)推動國家安全教育實踐基地建設。
統籌借助現有資源,鼓勵支持各地選聘建設一批符合總體國家安全觀要求的綜合性教育實踐基地、滿足不同領域國家安全教育需求的專題性教育實踐基地。推進相關教育實踐基地改建升級,以適應總體國家安全觀教育實踐須要。會同有關部門、地區指導教育實踐基地發揮特色優勢,通過講座展覽、網上展示、實踐體驗、書籍資料等多種方式,提高對大中中學生的吸引力和傳播力,不斷提升宣傳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六)豐富國家安全教育資源。
創新形式技巧和平臺載體,充分發揮互聯網優勢,完善國家安全教育案例庫,分級分類開發在線課程。結合不同地區、不同領域、不同事段特征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分別編撰國家安全教育讀本。充分利用社會力量,組織或參與開發彰顯國家安全教育要求的音樂、美術、戲劇、影視、動漫、游戲等作品,提高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影響力。
(七)強化國家安全教育師資隊伍建設。
積極推動國家安全教育專業班主任培養工作。中學在班主任急聘環節要加大對國家安全知識和責任意識的考評。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學分級舉辦教育行政管理者專題培訓。重點培植和選拔一批國家安全教育教學名師,構建一支以專業班主任為骨干、專兼結合的國家安全教育師資隊伍。在各級班主任培訓計劃中降低國家安全教育教學培訓內容。指導各地有效舉辦面向全體班主任的總體國家安全觀教育教學培訓。
(八)構建完善國家安全教育教學評價機制。
教育行政部門對中學、學校對內設機構進行工作考評、獎勵時,要充分考慮其國家安全教育工作成績。把班主任舉辦國家安全教育工作的表現列入績效考評,作為職稱晉升和評比的重要參考。把中學生參與國家安全教育活動及相關課程學習情況列入綜合素養檔案,作為評比評優等重要參考。研究提出評價中學生國家安全意識和維護國家安全能力的指標體系和方法方式,組織舉辦教育教學療效評估。
(一)強化組織領導。
教育部統籌協調教育系統各學段國家安全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快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落實中學生國家安全教育各項任務要求,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訂大中中學國家安全教育規劃,明晰目標任務、責任主體、考核指標、保障舉措;要定期研究國家安全教育工作,主動向上級教育部門、本級黨委匯報國家安全教育工作情況,強化與相關部門協作配合,產生黨委和政府領導、教育行政部門主導、其他部門協作、學校組織施行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業務指導。
教育部牽頭組建全省國家安全教育指導委員會,舉辦國家安全教育教學的研究、咨詢、指導、評估、服務等工作。組織舉辦院校國家安全教育教材和中高中教材修訂審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學通過舉辦典型培養、評優評優、學術研討、經驗交流等活動,進一步發揮示范推動作用。
(三)舉辦教育督查。
教育部統籌完善國家安全教育督查評價制度,將國家安全教育舉辦情況列入年度督查計劃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并按照實際須要舉辦專項督查復查。各地要加大對所在行政區域內中學的督查評價,將督查評價結果列入年度考評指標體系。各地教育督查部門要定期舉辦專項督查。
(四)確保經費投入。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學要充分借助各類經費渠道,積極支持國家安全教育工作。積極吸納符合條件的社會力量參與國家安全教育資源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