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8 11:35:24作者:佚名
近日,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了《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申請設立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大學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告》。 具體內容如下——
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申請設立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大學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告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21]11號),中共陜西省委辦公廳、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新形勢下加強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設的若干措施》發〔2021〕15號)、《陜西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和《陜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化解重大風險法律防范決定的通知》和《關于加強社會治安建設的具體措施》 《新形勢下重大決策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縣辦發[2021]11號)等要求,為有效落實公眾參與和信息公開程序,現將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申報相關信息關于設立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大學的決定,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現將相關信息公告如下。
一、事項基本情況
1. 事項名稱
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申請設立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大學
二、基本情況
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于1999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由始建于1950年的國家重點中專咸陽機械制造學校改制升格,是第一所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經教育部批準在西北地區設立。 高等職業學校獲批改制升級。 2010年1月與陜西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合并,組建新的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2016年位列全省第一,躋身國家優質高職院校和陜西“四個一流”高校行列; 2019年成功入選中國特色高水平職業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A級單位(全國前10名,僅西部)。 在70多年的發展歷程中,培養了19萬余名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為陜西乃至全國裝備制造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學校共有學生21000余人,教職工1216人,二級教授7人,三級教授10人,具有碩士學位以上教師807人。 “雙師型”教師占66.4%。 教學團隊中,有國家級教學團隊3個、國家級職業教育教師教學創新團隊2個、教育部課程思政教學團隊2個、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1個、院士工作站2個(室),榮獲國家級榮譽教師18人。
學校設有機械工程學院、材料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航空工程學院、金融與旅游學院、商業與流通學院、汽車工程學院、汽車工程學院等10個學院化學工程與紡織服裝學院、土木工程學院。 設有國際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繼續教育培訓學院、公共課教學部、體育部、美育部等六個公共教育系,涵蓋裝備制造、電子、電氣、工程材料和信息。 設有科技、財經商貿、公共事業、物流管理、工業與民用建筑、紡織印染、服裝藝術等十大職業門類87個專業和方向,形成了以工科為主,經、管、文、理等學科為主的專業。外交、藝術專業。 協調發展格局。 學校擁有門類齊全、設備精良的實訓基地和工程實訓中心222個,其中國家級實訓基地3個、國家級生產性實訓基地4個、國家級虛擬仿真實訓中心1個、國家虛擬仿真實訓基地1個、 4個國家級協同創新中心、2個中央財政支持實訓基地、1個教育部課程思政教學研究示范中心、8個省級實訓基地、1個先進制造精雕工業學院、1個5G+智能成型工業學院。
建校73年來陜西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學校始終扎根裝備制造業。 兩次榮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稱號陜西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四次榮獲“全國文明單位”稱號,并榮獲全國工人先鋒號、全國五四紅旗團委、全國學校藝術教育獎先進單位。 擁有單位等國家級榮譽30余項,承擔了國家首批建設項目7項、首批試點項目6項、填補陜西空白項目6項; 入圍全國高職教學管理、學生管理等“50強”7項英語作文,一級教學成果和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獎數量位居高職院校前三名在國內。 實現了“規模、結構、質量、效益”協調發展。 辦學核心競爭力躍居西北地區第一,位居全國高職院校第一。 方陣的前線。
為進一步適應我國工業基礎超前發展和產業鏈現代化帶來的高層次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需求,優化全省職業教育體系,打造高素質、有特色的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助力地方經濟發展,更好服務“制造強國”戰略和陜西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支柱產業調整升級。 根據教育部《關于“十四五”期間高等學校設置的意見》和《關于做好“十四五”期間高等學校設置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 《規劃》期間》和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陜西省“十四五”規劃》的要求根據《五年計劃》等要求,經學院黨委研究并報陜西省人民政府、陜西省教育廳等主管部門批準,擬申請設立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大學.
三、考核對象
陜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2.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工作流程及主要工作內容
決策單位組織開展重大決策前期工作時,委托第三方咨詢服務機構對決策的社會穩定風險進行調查分析,征求相關利益群體和公眾意見,找出風險點和影響程度,提出社會穩定風險等級和防范措施。 維護地區社會穩定的措施和應急預案。
3、征求公眾意見的內容;
方式及期限
一、征求公眾意見的內容
對決定的理解; 對執行決定的態度; 決定實施時影響當地社會穩定的主要風險因素; 決定實施對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 對決定實施的意見和建議。
二、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間,公眾可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通過信函、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評價主體和評價單位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