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18 10:13:16作者:佚名
上海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近日發布《關于以個人身分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自愿暫緩收取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工作的通告》,明晰在上海市以個人身分出席企業員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種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倘若收取2022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可自愿申請繳交。
參保人可網上自主申請繳交與恢復
目前,申請繳付或恢復交費均已實現線上補辦。參保人,如確需暫緩收取2022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可登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在“2022年階段性繳交社會保險費”的“個人暫緩收取養老保險費”模塊,選擇“我要暫繳交養老”按鈕,自愿暫緩收取費款所屬期為申請當月及之后的每月基本養老保險費,只需選擇一次,系統將手動將參保人繳交時間延續至年末,無須每月選擇。首次申請時間為2022年5月18日至25日,2022年6月至12月期間的申請時間為每月1日至15日。
參保人申請繳交后,也可按照自身實際情況選擇恢復正常交費。參保人可在“2022年階段性繳交社會保險費”的“個人暫緩收取養老保險費”模塊,選擇“我要恢復繳養老”按鈕,自愿提早恢復收取基本養老保險費款,恢復交費時間年限為申請當月起仍然到去年12月。申請恢復收取費款的時間安排,與申請繳交的時間安排相同。
如參保人選擇的繳付時限到去年年末,無需參保人再操作,從2023年1月起,系統將手動將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交費形式調整為按月繳交。
去年繳交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最晚可在2023年12月15近日繳納
參保人如需繳納2022年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可在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間的每月1日至15日,登陸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在“2022年階段性繳交社會保險費”的“個人暫緩收取養老保險費”模塊,選擇“我要繳納養老”按鈕,自愿申請補交之前繳交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須要注意的是,申請補交的最后時限為2023年12月15日,超過最后申請時限的繳納申請,將不予受理。
參保人在繳納時,交費基數可在本市個人交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交費期限累計估算。
享受醫保補助的參保人繳納養老保險費時補助不變
對于以個人身分參保且享受社會保險補助的人員,如自愿繳付基本養老保險費,在按規定交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時,同樣可享受醫保補助待遇。
非常提醒:如遇發放基本養老金、辦理跨省轉移接續、死亡清算等涉及帳戶清算業務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參保人可自愿選擇先繳交暫緩收取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之后再申領上述相關業務。上述業務代辦完成以后的繳納申請,將不予受理。
據悉,須要注意的是待業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不在本次暫緩交費范圍內,須要正常繳交,未按量收取會影響個人享受待業保險和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