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1-24 16:06:49作者:佚名
寫意黃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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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6篇
注意!
2019年異地高考報考資格下周二開始審核!
要參加的趕緊報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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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東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布了2019年東莞異地高考安排,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東莞市參加2019年高考的有關事項進行了通知和解讀。
東莞市隨遷子女報考資格審核的時間為11月13日~28日,隨遷考生及家長到各部門集中辦理審核手續(xù)的時間為11月13日~23日。各學校要在11月28日前將符合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資格審核表上交市招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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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滿足6個條件可在東莞高考
隨遷子女是指跟隨父親或母親在我省生活、就學的非廣東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廣東省戶籍就業(yè)人員子女。
1.隨遷子女在東莞市就讀普通高中,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在我市報名參加高考:
(1)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
(2)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
(3)父親或母親在2016年9月1日前已在廣東省辦理居住證,且持有的居住證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屬于有效狀態(tài);
(4)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含醫(yī)療和養(yǎng)老兩個險種),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按規(guī)定實際繳費累計年限3年以上;
(5)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
(6)隨遷子女具有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3年完整學籍。
隨遷子女在東莞市就讀中等職業(yè)學校(簡稱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隨遷子女異地高考,下同),并同時符合以上除第五項外的五項,可在東莞市報名參加高等職業(yè)學院招收中職學校畢業(yè)生招生考試(即:“3+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和高職院校對口自主招生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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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核流程
第一步:資格申報
應屆生向學籍學校提交申請,往屆生向原畢業(yè)中學提交申請。考生提交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基本材料:考生與父親或母親戶口在一起的交驗戶口簿、身份證;考生與父母戶口不在一起的,還需提供雙方關系證明(例如出生證、公安部門戶籍證明等有效證明材料);父母婚姻關系變更或考生父母身亡導致監(jiān)護人變更的提供監(jiān)護人變更證明(法院判決書或監(jiān)護人公證書)。
2.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證明:提供《勞動合同》、《廣東省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土地承包合同或務農勞動合同、營業(yè)執(zhí)照、退休人員的社保證明材料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3.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證明:自有住房提供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明、購房合同、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xié)議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租賃住房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住單位宿舍的提供《廣東省居住證》及單位出具的居住單位宿舍的證明。
4.提供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的屬于有效狀態(tài)的《廣東省居住證》。
5.在本市參保的提供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的身份證或社保卡。在本省外市參保的還需提供《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含授權碼)。
第二步:報名點學校進行資格初審
各報名點學校對學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核實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要核實考生是否隨遷子女,核實考生與被審核人的關系,核實考生的學籍情況。指導通過初審的考生填寫《東莞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以下稱《審核表》),并在“就讀學校”欄加蓋學校公章予以確認。如果初審不符合條件,學校不加蓋公章;未有學校公章的,相關部門不予審核(外市考生除外)。學校蓋章后把相關材料和審核表交回給考生。
第三步:各部門資格審核
由考生家長持審核材料及審核表分別到各鎮(zhèn)街公安分局、人力資源分局、社會保障分局、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房管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審核。經各部門審核通過后,由考生把審核材料及審核表交到學校,學校再次檢查、復核審核表,確認符合條件的由學校匯總后送交市教育局負責科室審核學籍情況。
第四步:報名資格終審
對于符合報考條件且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隨遷子女異地高考,學校統(tǒng)一把審核表(附件3)和統(tǒng)計表(附件4)送交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進行報名資格終審,最終確定報名資格。
三其他問題說明
1.在廣東省外市就讀的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東莞市工作,并購買社保、辦理居住等需要到東莞辦理審核的,考生家長提交的資料按上述要求執(zhí)行。
2.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居住地、穩(wěn)定職業(yè)、穩(wěn)定住所、社保不在東莞市的,原則上由考生家長自行到相關地市主管部門審核,考生家長資料審核按外市要求執(zhí)行。在廣東省外市參保的憑《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含授權碼)也可在東莞市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