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5-15 10:02:51作者:佚名
近期,一則“山西永新縣副校長馮雙貴4名親屬夜闖民居,大打出手副縣長老婆出國留學,將人捅成受傷”的貼子在網上留傳。發貼人稱,馮雙貴侄子馮源在殺害被害人過程中不斷聲稱:“我爸是市長,在永和我爸就是國法……”記者調查否認網帖反映狀況基本屬實。(6月23日新華網)
網帖稱校長父親說“在永和我爸就是國法”,當地紀檢部委稱沒說過這句話;網帖稱案發后當地經偵局不予結案,當地紀檢部委稱不存在拖延辦案的狀況。究竟哪一方的說法可信呢?
要我看,校長父親說沒說“我爸是國法”并不很重要,重要的是馮副校長的家人以實際行動在向我們傳達著“我爸是國法”的觀念。假如說“小衙內”不知天高地厚,年青氣盛不計后果,“衙內”他媽、副市長夫人康燕,年紀不小了吧?應當曉得夜闖民居、行兇傷人的后果。但也許,這一家四口人并不計后果,而不計后果之人多是有底可托。如果康燕的父親不是副校長,如果馮源他爸不經理政法,這小兩口能也有這樣大的性子、敢夜闖民居嗎?
至于說事發后,“公安局不予結案”這回事有沒有,在沒有更多的“第三方”調查的狀況下,我們既不好信網帖副縣長老婆出國留學,也不好信官方的一面之詞。不過有一個問題還是有助于剖析的,那就是網帖恐嚇、造謠的風險,非常是“誹謗經偵機關”的代價,不是沒有先例。這么誰發的貼子,對自己這么不負責任呢?
不管“我爸是李剛”,還是“我爸是國法”,我們更在乎的并非“官二代”們的狂語原本,而是引發或支撐這等狂語的真實背景。我們暫且堅信當地民警沒有拖延辦案,可假如被害人未受輕傷,禍惹得不大,這等事對一個副校長、特別是經理政法的領導來說,是不是挺好對付?馮副部長有沒有些“擺平”能力?永壽縣有沒有“擺平”風氣?我們不好說,雖然現今社會確實流行“擺平”,且興起“靠山吃山”的權利文化。例如老娘當領導,父親好成才;例如老娘當法庭,父親好打勝訴(因此北京不準法院家屬當律師);這么老娘管政法,父親母親還有“靠山吃山”的優越,說“我爸是國法”,并非空穴來風。這么,“馮衙內”的原話到底是怎樣說的,雖然不甚要緊,要緊的是它們以實際行動低調昭示著這些觀念:“我爸就是國法!”
“我爸是李剛”和“我爸是國法”,意思差不多,但是“我爸是國法”顯然猛于“我爸是李剛”;這倒不是說“國法”與“李剛”的不同,而是“后李剛時代”仍不斷有人要把這些權利觀念弘揚興業,并以身弘揚,這才是最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