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3 21:35:46作者:佚名
本文為大家整理了2023年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簡章留學之路,主要包括學校類型、辦學層次、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和助學金等信息,下面是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具體招生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高職(??疲W生的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12906。
第五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高等職業院校(??疲?/p>
第七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證書類型: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八條 學院概況: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是經黑龍江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國辦電力類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隸屬于國家電網公司。學院始建于1958年,開設發電運行技術、熱能工程技術、熱能自動化技術、生物質能應用技術、城市熱能應用技術、風電工程技術、發電廠與電力系統、電力系統繼電保護技術、供用電技術、輸配電工程技術、光伏工程技術等課程。專業包括供用電技術、輸配電工程技術、光伏工程技術等。
第九條 學校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香電街59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十條 學院成立由學院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學院招生政策,討論、決定學院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辦公室是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全日制高職(??疲W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政策、法規的執行,維護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計劃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批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專業、招生名額以學生所在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四章 招生原則
第十四條 按照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生督導”制度,確保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學院將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給予加分。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總成績處理,在安排專業時予以認可。
第十六條 錄取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專業優先、成績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之間不設等級差異。如考生所填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符合專業調整條件的,根據考生表現在允許調整的專業范圍內進行調整錄取。不符合專業調整條件的考生,如其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將不予錄取。專業錄取時,如考生成績相同,按單科成績和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史類包括漢語、外語、綜合文科、數學;理工類包括數學、外語、綜合理科、漢語。
對于采用“學校+專業組”模式錄取的高考改革試點省份的考生,錄取考生的專業安排也將按照“專業優先、以成績為依據”的原則確定,并根據當地新高考方案實施重大調整。
對于采用“專業(類別)+學院”模式錄取的高考改革試點省份的考生,其錄取專業按照該模式的規定進行安排。
該校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工作中,對普通專業實行“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哈爾濱電力學院,按專業偏好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我校所設置專業更適合男生學習和就業,但在招生時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八條 學校的外語課程以英語授課。
第十九條 身體健康狀況: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 學費標準
第二十條 學費:每生每年6000元人民幣。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院根據國家有關資助政策,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第二十二條 學院建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并通過發展助學貸款等制度哈爾濱電力學院,積極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幫助。
第二十三條 按照國家規定,入讀我校的學生必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和其他費用。
第七章 學校招生咨詢電話及網站
第24條 電話:-0451-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和學生所在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相沖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及解釋權屬于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招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