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2 17:13:49作者:佚名
白城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招生簡章
白城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招生簡章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我校今年的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特制定本章程。和規章以及教育部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招生。
第三條 學校全稱:白城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類型:公辦高等職業學校
級別: 大專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白城市經濟開發區幸福街道237社區白平公路50-34號
第二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五條 學生已完成培養計劃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的留學之路,應當
高職院校畢業生由白城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三章 收費標準
第六條 學費收取標準
1、小學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2、音樂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3、學前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4、體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5、藝術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6、現代教育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300元;
7、現代教育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
8、食品智能加工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9、醫藥商業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500元;
10、路橋工程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700元;
11、工程造價專業:每生每學年3700元;
12、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700元;
13、建筑工程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3700元;
14、建筑室內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3700元;
15、大數據與會計專業:每生每學年4000元;
16、數字媒體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17、汽車制造與檢測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18、汽車智能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19、數字化設計與制造技術每生每學年4100元;
20、電子商務專業學生每學年學費4100元;
21、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22、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
23、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子商務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24、智能控制技術專業:每學年4100元;
25、智能交通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26、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27、工業互聯網應用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28、氫能技術應用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29、氫能源技術應用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
30、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31、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
32、光伏工程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100元;
33、廣告藝術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5100元。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相關手續
第七條 大學生資助政策內容
學院的學生資助政策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國家軍役大學生教育補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報銷、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 內容。
此外,學院還設立了院長獎學金、學院助學金和臨時困難補助金。
第八條 大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前,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部門申請信用助學貸款。
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向學院提出申請。 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根據具體情況認定困難。 經認定后吉林建筑裝飾學院,將采取相應措施,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資助。
第五章 入學須知
第九條 專業培訓外語要求
各專業統一考試外語不限。
第十條 批準的男女生比例要求
無特殊要求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參照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入場規則
一、根據教育部今年新頒布的《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德育、智、體、美,擇優錄取。 2、按順序提交的省份,優先錄取學校第一志愿的考生。 當學校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其他考生將按未完成的專業計劃錄取。 申請平行志愿項目的省份,先申請的考生優先錄取,后申請的考生按照未填專業計劃錄取。 3.關于入讀項目考生的專業安排,將采取專業清場方式錄取,即A.對入讀項目的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向和自身情況錄取。分數從高到低; B、已入學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滿足的,按第二專業錄取。 仍不滿意的考生將按其第三專業選擇錄取。 以此類推,當考生不能滿足所有主要愿望時,將進行重大調整的考生予以錄取。 如果轉入不符合招生計劃的專業,如不遵守專業調整吉林建筑裝飾學院,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C、提交成績相同的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規定了相關排名辦法的,按照省(市、自治區)的辦法執行。 所在省(市、自治區)未規定排名辦法的,按照我校規定的辦法執行,即按照單科成績從高分到高分的順序排列低的。 1.在實施“3+1+2”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進入第一班的考生成績相同的,按照單科順序排名。 科目及成績順序從高到低排序,包括數學、語文、外語、首選科目、單科成績最高的重選科目、單科成績次高的重選科目主題。 2、在實施“3+3”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第一批進入考生成績相同時,按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其次是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最高的科目。 ,單科成績第二高的選修科目,以及單科成績第三高的選修科目。 3、在未改革高考的省份,如果進入年級的考生成績相同,則按照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 文史順序為語文、外語、綜合藝術、數學。 理工科的順序是數學、外語、科學。 全面,中文。 4、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規定,獲得加分,申請錄取、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