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06 11:07:31作者:佚名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為確保我校夏季高考招生過程順暢,有效保障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的相關規定,結合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狀況,特制定本章程。
學校在招生過程中恪守公平競爭原則,確保選拔過程公正無私,并保持信息的公開性。同時,招生工作全面評估學生的德、智、體、美、勞等多方面素質,進行綜合評價,并選拔出最優秀的學生。此外,學校的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1545
第五條2023年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學校坐落于我國廣東省中山市石岐區的學院路一號碼頭,其郵政編碼為: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證書的發放:依據國家招生相關法規,被錄取并成功注冊為我校正式學生的學子,若在校期間順利完成教學計劃中的理論及實踐課程,成績達標,積滿規定學分,滿足畢業條件,將授予其普通高等學校的畢業證書。證書頒發單位為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證書類型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于滿足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將授予其學士學位,并正式頒發相應的學位證書。至于退學學生,將根據其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發放肄業證書,或者提供一份真實反映其學習經歷的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特設招生委員會,成員包括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學生代表及校友代表。該委員會負責全面執行教育部及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發布的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政策。其主要職責涵蓋制定招生章程、規定及實施細則,決定招生規模及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并具體組織和管理招生工作,同時協調解決招生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學校招生與就業處是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部門,其主要任務是依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具體措施,制定招生方案,負責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的組織,以及處理招生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需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考試命題的相關規定,并積極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的監督。
學校特設了一個由校領導及紀檢監察部門共同構成的考試招生監察小組,該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的整個流程進行嚴格監督。錄取階段,學校還將組建信訪小組,并指定專人負責處理考生及社會各界關于信訪、申訴和投訴的相關事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在廣東省,學校的錄取階段被劃分為本科級別。若需了解其他省份的錄取階段詳情,請參考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辦公室發布的招生專業清單。
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專業招生計劃及相應要求均需依照生源所在?。▍^、市)公布的目錄執行。依據教育部的具體規定,學校在本科招生環節中,會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名額,用于調整生源質量以及應對考生專業調劑需求而可能產生的計劃增補問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學校執行教育部確立的“學校主導、招生辦監管”的招生錄取機制,嚴守教育部及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制定的招生錄取相關政策和規章,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核心標準,全面評估考生的德育、智力、體育、美學和勞動素養,選拔優秀人才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規定,?。▍^、市)招生委員會需依據普通類(包括歷史類、物理類、文科類、理科類)及藝體類(美術與設計類)各自設定的錄取分數線,對考生進行分類錄取。
報考廣東省本科院校及專業的考生,其高考總成績中包含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需對應通過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具體標準需參照當年廣東省招生錄取的相關文件規定。
在實施平行志愿投檔制度的省份(包括自治區、直轄市),高校可以依據省級招生辦公室發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定以及當地生源的具體情況,來制定招生計劃的細微調整方案和調整檔案的比例。
第二十條,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達標,且統考成績觸及同批次錄取的最低分數線,并滿足學校檔案錄取標準,則將根據考生的成績、專業選擇以及學校的錄取準則,進行優中選優的錄取工作。
第二十一條 在對普通類(包括歷史、物理、文科、理科)各專業進行分檔時,需依據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定進行出檔操作。之后,將執行“分數優先”的錄取標準,按照考生投檔總分的排名高低進行錄取排序。首先,優先考慮排名靠前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名額已滿,則依次審查該考生的其他專業志愿。當考生們的投檔總分并列時,將優先考慮那些已經修習過相關專業知識(模塊)的考生。在那些沒有排位或者排位分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若投檔總分相同,則需依照普通高考的單科成績順序及分數高低進行排序:對于歷史類和文科類考生,排序的順序是外語、語文;而對于物理類和理科類考生,排序的順序則是外語、數學。
第二十二條 在對藝體類(美術與設計類)統考專業進行分檔的過程中,需依照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定進行出檔操作。隨后,在確??忌鷿M足專業錄取條件的前提下,將采取“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
省(區、市)在錄取時,將高考文化課總分與術科統考分數按照既定比例合并成綜合分,以此為依據進行投檔。這些地區會依據投檔總分的高低順序進行排序,并優先選取排名靠前的考生進行錄取。若投檔總分相同,則依據考生在投檔總分排序中的位置繼續擇優錄取。當考生們的投檔總分并列時,將優先考慮那些已經學習過相關專業的核心基礎(模塊)的考生。
對于尚未按照綜合分劃分檔次的省份(區、市),在遵循招生省份的招生工作規定進行出檔之后,院校將依據高考文化課成績以及術科統考成績,按照一定比例合并為綜合成績。具體計算方式為:綜合成績等于高考文化課總分(包括政策性加分)的60%加上術科統考分數的2.5倍再乘以40%。錄取過程中,將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拔優秀學生。
當考生們的綜合分數相等且未進行排名的情況下,錄取將依照普通高考各科目的考試順序及成績從優到劣進行。具體順序為:美術與設計類統考的專業術科成績、外語成績。
第二十三條 若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若考生同意進行專業調劑,則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由高到低進行調劑,分配至同一院校專業組內有空額且滿足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進行錄?。蝗艨忌芙^調劑,則進行退檔處理。
第二十四條,學校在公共外語教學中主要采用英語,因此,對于非英語語種的考生來說,在報考時需要特別謹慎考慮。
第二十五條 對于涉及加分或特殊錄取的條款,需依照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具體規定來進行操作。
第二十六條 規定,在內蒙古自治區進行招生錄取時,需單獨設立錄取原則,并執行“在招生計劃的一比一比例內,依據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的操作辦法。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學校在錄取考生時,其體檢標準需遵循教育部、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同時參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中的具體規定進行操作。針對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殘障考生,只要他們滿足所報考專業的條件,并且高考分數符合錄取門檻,將按照常規流程進行錄取。
電子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等學科不接納無法辨識多種顏色的考生;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等專業的招生對象中不包括色盲考生。考生如需了解學校各招生專業對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各?。▍^、市)招生辦公室發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新生入學后,學校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新生們的健康狀況進行詳細復查。對于復查結果顯示不符合體檢標準或因健康原因不適合就讀已錄取專業的學生,學校將依照學籍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包括調整專業或取消其學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九條 規定2023年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參加夏季高考并被學校錄取的學生,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學費繳納及注冊流程。若超過期限尚未完成注冊,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條,新生入校后頭三個月內,學校將對學生的政治思想、文化素養、健康狀況等方面進行細致的復核。對于那些在報名或考試環節中存在弄虛作假或者違反紀律規定的行為者,學校將依據相關規定予以學籍的取消。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一條 本校在制定收費標準時,嚴格遵循《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取消我省民辦高校及民辦中職學校收費備案及住宿費核準相關事項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657號)中的規定。
普通類專業的學費為每生每年29000元;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的學費則是每生每年31000元;而住宿費用為每生每年1500元,且包含空調設施。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資助政策均依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及各校的具體規定予以實施。學校內部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項目,此外還有社會捐贈的獎學金。同時,學校還設立了勤工助學崗位,旨在為經濟條件不佳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的機會。如需了解詳細信息,請登錄學校招生與就業處或學生工作處的官方網站進行查詢。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
傳真:0760-
電子郵箱:zsb@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學校紀委辦公室與監察處承擔著對招生工作的監察與監督職責,同時亦負責受理相關申訴事宜。
聯系人:覃老師
監督電話: -
傳真:0760-
電子郵箱:jjw@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已由學校校長辦公會議進行充分討論與審查,并正式獲得批準。它將適用于我校2024年夏季舉辦的普通高考本科招生活動。該章程自公布當天起即開始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屬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招生與就業處。若本章程內容與國家或各?。▍^、市)的相關規定存在沖突,應優先遵循國家及各?。▍^、市)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