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05 08:06:25作者:佚名
2025年6月3日 來源:福建理工大學
第一章?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福建省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此編制本招生章程。
福建理工大學,全名如此,隸屬于省級公辦教育體系,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機構。其歷史可追溯至1896年,當時由清末鄉賢陳璧、林紓、陳寶琛等人共同創立的“蒼霞精舍”。該校享有“福建省建筑業黃埔軍校”和“機電工程師搖籃”的美譽。作為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福建理工大學以工為主,理工學科相互融合,各學科協調發展。它不僅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的試點高校,也是福建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福建省一流應用型建設高校(A類)以及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在2024年9月,該學校成功獲得批準,新增為需強化建設的博士授權機構。
第三條,該學校擁有兩個校區進行辦學,具體來說,旗山校區的辦學地點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學府南路69號;而鼓山校區的辦學地點則設在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東三環路999號。
福建理工大學是學歷證書的頒發機構。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若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所有課程,并滿足畢業要求,福建理工大學將為其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同時,若學生符合學位授予標準,福建理工大學還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第五條學制規定:建筑學以及城鄉規劃專業本科生需完成五年的學業,而其他本科專業的學習期限則為四年,至于少數民族預科班,其學制為一學年。“中高計劃”3+2項目,即“中外高水平大學學生交流計劃”的3+2模式,學生需在我校完成前三年的學業,隨后前往合作的外國高校深造,完成學業并通過學位授予標準的學生,將同時獲得我校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外方高校的碩士學位證書(詳情請參閱《福建理工大學“中外高水平大學學生交流計劃”3+2招生簡章》)。
第二章?組織機構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該委員會主要負責討論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模以及招生計劃,同時研究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七條,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內部負責招生事務的固定部門,承擔著落實國家招生政策與相關法規的重任,主要負責招生錄取的具體事務以及日常工作的執行。
第八條,福建理工大學的紀檢監察機構承擔著對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與檢查職責。如有舉報,請撥打監督電話:——。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依據事業發展的規劃和專業建設的具體安排,充分考慮區域經濟社會的進步和行業發展對創新、應用以及復合型人才的實際需求,進行科學且合理的招生計劃分配。
第十條,關于2025年度的招生專業設置及其招生名額,應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所發布的公告為準。
第四章?招生要求
第十一條?學校各招生專業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條?報考我校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須合格及以上。
第十三條規定,英語及翻譯類專業的招生對象僅限于英語語種的考生。而其他專業的考生在參加考試時,對外語語種并無特定限制。然而,學校僅提供英語公共外語課程,因此,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需格外小心。
報考“中高計劃”3+2或福建理工大學帕特雷國際工程師學院4+0項目的考生,必須確保其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外語總分60%。需要注意的是,該學院的外方合作高校課程全部使用英語授課,日常的測驗和考核也都采用英語進行,因此非英語母語的考生在報考時需慎重考慮。
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屬于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制為3+1,對外語語種沒有限制要求。考生在外語科目上的成績需要達到總分至少60%。合作的外國高校采用意大利語進行授課,新生入學后需接受意大利語的培訓。
第十四條招生體檢標準須遵循《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文件)、《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取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中乙肝項目檢測的相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以及相關的補充規定。
1.高考體檢不合格的,學校將不予錄取。
2.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色覺輕度異常,亦即常說的色弱,此類情況者不得報考的專業包括環境工程以及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
色覺異常II度,即通常所說的色盲,是禁止報考的專業之一,除了輕度色覺異常之外,還包括交通運輸類學科。
對于無法準確分辨紅、黃、綠、藍、紫等顏色中的任何一種顏色的人,以下專業不予錄取:除了已列出的輕度色覺異常和色覺異常II度相關的專業外,還包括數字經濟、會計學、審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國際商務、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程管理、工程造價以及公共事業管理專業。若無法精確在顯示屏上辨認出紅色、黃色、綠色、藍色、紫色中的任何一種顏色,則不得被錄取至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這一專業。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在確定各專業選考科目時,必須嚴格遵循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發布的具體方案。
第五章?錄取原則
學校堅定執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準則,將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作為核心參考,同時綜合考量學生的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力求選拔出最優秀的學生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規定,調檔比例需遵循生源省份所發布的具體文件指導。對于實施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應按照招生計劃總數的100%進行調檔。
學校接受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所確認的政策性加分,并依據此加分后的投檔分數來安排學生專業,或用于計算學生的綜合成績。
第十九條?普通類專業調配原則
學校在普通類專業錄取過程中,除非考生所在省份有特殊規定,普遍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并且確保所有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擁有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時,學校會依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并依照考生的專業志愿進行專業分配,同時,不同專業志愿之間不存在級差。
當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需遵循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相同分數排序規定;若該批次未設定具體的同分排序標準,則對于文史類考生,將依據語文、數學、外語的單科成績依次排序;而對于理工類考生,則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單科成績的順序進行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對于所填報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的考生,若他們同意進行專業調劑,我們將依據其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考慮,結合他們在高中階段的綜合素質評價、專業意向、單科成績、健康狀況、特長等因素,分配至尚未招滿的專業;對于那些既無法滿足所有專業志愿又不同意調劑的考生,我們將進行退檔處理。
以院校專業組作為填報志愿的單位時,調劑僅限于該院校專業組內部進行。
第二十條?藝術類專業調配原則
藝術類專業的成績評定依據的是各省組織的省級統一考試結果。考生在高考中,文化課成績以及藝術專業成績都必須達到各自省份藝術類本科錄取的最低控制標準。藝術類院校的錄取流程和招生比例,則需遵循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所確立的具體原則。
實施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藝術類招生錄取規定及綜合成績換算辦法,在錄取過程中,依據考生藝術類專業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并擇優錄取。同時,遵循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在分數相同情況下的排序規則。對于那些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且不愿意接受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進行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少數民族預科生的錄取需遵循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定的招生政策。當少數民族預科學生完成預科學習并轉為正式學生時,需依照學校針對少數民族學生的學籍管理規則進行操作,并進入與入學當年同一批次招生的專業繼續學習。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學費標準
普通學科專業的學費為每人每學年5040元,而重點學科專業的學費則為每人每學年5460元。
2.藝術類專業:9360元/人?學年。
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如下:一、二年級每人每學年為5460元,三、四年級則為13000元每人每學年。
閩臺高校合作教育人才培養計劃(采用四加零培養方式):一般專業學費為每人每年一萬五,而藝術類專業的學費則為每人每年一萬八。
5.“中高計劃”3+2的費用主要分為三部分:
在福建理工大學的學習階段,學生需按照普通專業的收費標準支付四年的學費,而在國外高校學習時,則需按照常規向福建理工大學繳納學費。
學生在與國外合作院校進行交流學習的過程中2024年浙江理工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需按照國外合作院校當年的收費標準,向其支付學費;而生活費及住宿費用則需學生自行承擔。
項目合作單位北京中教人文國際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將對學生征收項目管理費和服務費,具體金額為每人68000元。該費用將由合作單位提供發票,且此服務費用不包含在我校的財務預算中。該費用將分兩個階段收取,首次在新生入學注冊時收取每人58000元,此費用涵蓋了項目管理費以及雅思強化等過渡課程的費用。不論學生是否選擇出國留學,此費用均不可退回;在學生獲得國外合作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之后(即在第四年)2024年浙江理工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需在10個工作日內繳納每人10000元(此費用涵蓋了國外高校的申請費、簽證輔導費以及海外服務費等);若學生因非個人意愿未能成功獲得留學簽證,上述費用將全額退還。
福建理工大學與外國合作伙伴共建的帕特雷國際工程師學院,其4+0項目學費為每人每學年六萬元整。
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該項目為中外合作辦學模式,學制為三年在國內加一年在國外;學費標準為每人每學年四萬元;在國外的學習期間,學生需自行承擔生活費、住宿費以及交通費等相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規定了學校住宿費用的具體標準,其中四人間住宿費用為1300元,每生每學年;旗山校區的六人間住宿費用為970元,每生每學年;鼓山校區的六人間住宿費用為870元,每生每學年;而八人間的住宿費用則為650元,每生每學年。
若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發生變動,則須依照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的費用標準執行。對于退費事宜,應參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編號閩價〔2005〕費435號)的規定辦理。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之后,學校將對他們的檔案資料進行詳細復核,并對他們的健康狀況進行重新檢查。對于任何不符合錄取標準或者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情況,學校將予以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學生自入學之日起,有權利自主提出轉專業的申請。此類轉專業的具體條件和所遵循的程序,均需依照學校既定的相關規定嚴格執行。
第二十七條,學校秉持著經濟援助、感恩勵志、心理輔導、素質提高以及人文關懷等多方面并重的教育理念,構建了一個集“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儉學、減免學費、免除費用、生活補助”于一體的全方位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與援助體系。涵蓋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服兵役學生教育資助,以及校級綜合獎、單項獎、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勤工儉學、學費減免和臨時困難救助等多元化資助措施。此外,學校還設立了一系列社會獎助學金,旨在獎勵和資助那些德才兼備且家庭經濟狀況不佳的學生。
第二十八條學校秉持全球化的視角,積極推動開放辦學策略,與超過二十所國際知名高等教育機構攜手合作,共同實施校際學分互認、本碩博一體化聯合培養等國際人才培養項目。依托“中外知名大學學生交流項目”,學校創新性地構建了“3+2”本碩無縫銜接的培養模式。同時,學校專注于區域國別研究和國際科技交流合作,已成功搭建了四個省級研究交流平臺。全力支持福建打造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成功獲得批準建立四個省級閩臺科教融合基地,與臺灣中原大學等機構攜手合作開展閩臺高校聯合培養人才計劃,共引進超過百名臺灣教師,并選派3000余名學生前往臺灣進行研學交流,打造了兩岸教育融合發展的典范。
第二十九條規定,學校并未委托或授權任何中介機構及個人參與招生和錄取的相關事務,亦未舉辦任何商業性質的培訓課程。對于任何以學校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對于之前學校在招生工作中所發布的文件和規定,若與本章規定存在差異,則應依照本章規定執行。在章程實施期間,若因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招生政策發生變化而需對章程進行調整,應以上級主管部門最新制定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聯系方式
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學府南路69號,這是福建理工大學的招生辦公室的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學校網址:
招生咨詢電話: -(兼傳真)
0591-(6月15日—8月30日)
0591-(6月15日—8月30日)
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址:
學校招生咨詢郵箱: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福建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