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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06年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考試實施辦法 整理:晨曦 白楊樹 來源:安徽招生考試網 為確保我省2006年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考試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2006年我省藝術專業招生考試工作在省招委領導下,由省招辦負責組織實施,并對全省藝術專業招生考試全過程實行管理、監督、檢查。承擔考點、閱卷點任務的院校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藝術專業招生的報名、考試、評分等具體工作。 在皖組織藝術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在我省的考試、錄取工作由學校負責,專業考試考務工作統一由安徽藝術職業學院承擔,省招辦對考試錄取工作予以監督指導。 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考試錄取工作均由學校負責。 二、報名 1.報名條件: 考生必須是我省戶口;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健康;符合藝術專業招生身體條件要求。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生之外的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文化課考試報名: 藝術類考生按《關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辦[2005]37號)要求,于2005年12月22—26日到戶口所在市縣招辦辦理高考文化課考試報名手續,并經市、縣招辦攝像,制作電子檔案;2006年1月10日考生到所在市、縣招辦領取專業課考試報名通知單和附有考生號的彩色照片。 3.省內院校專業統一考試報名: (1)美術專業考生按其所屬地區,分片到考點報名考試。 合肥考點一(安徽建筑工業學院):合肥、淮南、六安市; 合肥考點二(安徽藝術職業學院):蚌埠、滁州、淮北市; 蕪湖考點(安徽工程科技學院):安慶、蕪湖、巢湖、池州、宣城、馬鞍山、銅陵、黃山市; 阜陽考點(阜陽師范學院):阜陽、宿州、亳州市。 (2)全省音樂專業報名統考地點:安徽師范大學。 (3)省屬有關院校因專業要求需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的,由各招生院校具體負責報名考試工作,省招辦對單獨組織考試工作實行檢查、指導與監督,詳情見各校招生簡章。凡實行單獨考試的院校應在2006年1月15日前將單獨考試的具體方案報省招辦備案。 (4)美術、音樂考生于3月15—19日到上述考點辦理專業課考試報名手續(不辦理函報)。報名的考生須提供市、縣招辦打印的專業課考試報名通知單和附有考生號的彩色照片5張,身份證原件(不得使用臨時身份證)和復印件(存檔),單位或學校介紹信,并交納報名考試費。考點應認真審查考生報名材料,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不予報考。 4.在皖組織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專業考試報名: (1)省招辦指定考點:安徽藝術職業學院。 (2)在皖組織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專業考試報名分南片、北片在兩個時間段進行。2006年1月14日—18日北片(六安、淮南、蚌埠、宿州、阜陽、淮北、亳州市)、1月19—22日南片(合肥、蕪湖、巢湖、滁州、銅陵、馬鞍山、黃山、宣城、池州、安慶市)考生,在安徽藝術職業學院報名,報名時考生須提供身份證原件(不得使用臨時身份證)、單位或學校介紹信、市縣招辦打印的專業課報名通知單和附有考生號的彩色照片3張,并交納報名考試費,領取《安徽省2006年省外院校藝術專業考試日程表》。 考生可報考一所或多所學校,但美術考生在同一天進行專業考試的學校中只能選報一所。 三、招生簡章 根據2006年普通高校藝術招生考試有關文件規定,省招辦印發《安徽省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招生簡章》。省內各招生院校簡章應根據教育部和省招委有關文件制定,并向社會公布;省外藝術院校招生簡章由考生向招生院校索取或上網查詢。 四、專業考試 1.省內藝術專業統一考試 (1)美術、音樂專業考試試題,由省招辦負責組織專家命題,全省統一制卷。 (2)美術類考試科目:2006年為素描、色彩。從2007年起,考試科目為:素描、色彩、速寫。 (3)美術專業考試時間:4月2日上午8:00至11:00,素描;下午2:00至5:00,色彩。 (4)音樂學(師范類)專業必考科目為:聲樂、器樂和音樂理論,音樂理論考試內容為視唱、練耳和基本樂理;音樂學專業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