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12-21 10:04:32作者:佚名
(六)復試資格審核的材料提交
參加復試的考生統一將復試資格審核材料、復試學院要求的補充材料,按時按要求發送到相關學院。
1.提交復試資格審核材料的截止時間:3月30日中午12:00。
2.資格審核材料
請考生將以下材料形成清晰有效的掃描材料,并按順序合成1個PDF文檔。
1)初試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正反面)
3)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
4)畢業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往屆生)
5)《首都醫科大學思想政治情況表》原件(見附件1-1)
如若不能在復試資格審核材料截止時間內上交思想政治情況表,請先填寫并上交《延遲提交思想政治情況表承諾書》(見附件1-2),并于規定日期前將已蓋章的思想政治情況表電子掃描件發送至相關復試學院接受復試審核材料的郵箱。
6)報考“護理學(、)”專業的考生,應屆生提供《護士資格證書》或成績單、往屆生須提供《執業護士證書》原件
7)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或中醫專業學位的成人學歷教育本科畢業且已獲得畢業證書的考生,須提供畢業證書原件、相關類別的《執業醫師證書》原件
8)定向培養的應屆本科生,須提供單位同意以“非定向就業”形式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證明材料
3.復試學院要求的補充材料及材料接收郵箱(見附件2)
對于未按時按要求提交材料參加復試資格審核或復試的考生,視為放棄復試資格。對于提交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學校將取消其復試資格、擬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七)誠信復試
考生須認真閱讀教育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首都醫科大學和報考學院(所、系)的相關復試信息。須知曉:“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取消復試、擬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試前,所有考生須按要求,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3),確保提交材料真實,誠信參加復試。
(八)網絡遠程復試要求
1.系統要求
具體網絡遠程復試平臺按復試學院要求,由復試學院通知。考生要提前下載、安裝、注冊,并按復試學院(所、系)規定的時間配合完成模擬測試,確保滿足復試要求。
2.機位要求
考生參加復試須使用“雙機位”。
“第一機位”從考生正前方采集考生本人音視頻信息,復試全程開啟,攝像頭取景范圍不能過小,考生頭肩部以上正面面容和雙手須全程呈現在視頻范圍內。
“第二機位”采集考生所處環境的整體情況,位于復試場所遠端,與考生后背成45°角,能夠清楚拍攝到考生本人和電腦屏幕,復試全程開啟。
3.設備要求
第一機位:建議筆記本電腦或臺式機電腦+外置高清攝像頭、麥克風;
第二機位:帶攝像頭的手機。
“雙機位”音視頻信號采集應清晰流暢。考生提前準備好相關設備并確定兩個機位設備的拍攝位置,保證復試期間設備電量和內存空間充足,連接優質網絡,盡量使用有線網絡連接和4G、5G連接方式,確保設備功能滿足要求。
考生在復試過程中,視頻復試系統要始終全屏顯示。考生設備不允許再運行其他網頁或軟件,須徹底關閉各種可能中斷或影響考試的應用程序軟件,確保設備處于免打擾狀態,保證復試過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擾或打斷。因其他應用程序或軟件造成視頻復試中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在復試期間不得惡意斷網,未經復試工作人員同意,擅自操作復試終端設備退出復試考場的,視為主動放棄復試資格。如發生設備或網絡故障,聽不清問題時,須立即向復試小組反映,主動采用招生單位規定的方式溝通。
4.環境要求
復試過程中,考生須保證在獨立、無干擾的非公共場所參加遠程復試,復試房間內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任何其他人員,復試房間其他電子設備必須關閉,不允許出現可能干擾復試進行的其他聲音。復試環境亮度合適,光線不能太暗或太亮,不能逆光。復試過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閱資料,不得接受他人或機構以任何方式的助考。復試期間的視頻背景必須為真實環境,不允許使用虛擬背景或者更換視頻背景。
5.保密要求
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一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復試全程,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截圖、攝錄、拍照、錄屏、錄音復試情況,不得與外界有任何通信交互(突發情況除外),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
在我校整體復試工作結束(2022年4月30日)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相關內容及復試過程信息等有關情況。若有違反,按相關規定執行。
各類復試系統賬號和密碼以及學院(所、系)發送的各類信息由本人嚴格保管和負責,不得透露給任何人。我校以研究生院、研招辦和復試學院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以及其他指定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復試相關信息、文件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6.儀容儀表
考生復試時須保證視頻中本人圖像清晰,不能過度修飾儀容首都醫科大學自考,不能佩戴墨鏡(含變色眼鏡)、美瞳、帽子、頭飾、耳飾、口罩、耳機、智能手表、手環等,頭發不能遮擋面部、耳部。復試全程考生應保持注視攝像頭,視線不得離開,不能以任何方式變聲、改變人像。
(九)復試考核
1.復試前,所有考生須按要求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2.復試開始前,考生須測試音視頻及軟硬件設備是否正常,并提前準備好:1)本人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2)黑色簽字筆和空白A4紙若干;3)復試學院要求準備的其他考試用品。按照工作人員提示進行展示相關證件及材料,完成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并接受考生端考試環境的檢查。
3.復試內容包括英語、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主要包括:①專業素質;②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③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工作、志愿服務等)、溝通能力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情況;④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及心理健康情況;⑤人文素養;⑥舉止、表達及文明禮儀等。
復試考核以隨機抽題作答和提問作答的形式進行。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考核需要,制定其他考核要求。具體按各學院(所、系)復試考核要求。
根據教育部要求,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4.考核成績:復試考核成績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復試考核成績不合格者為復試不合格,不具有擬錄取資格。
5.心理測試:在復試前由復試學院組織每一位參加復試的考生完成心理測試。
6.思想政治素質和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還應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繳費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交納復試費100元。繳費時間和方式由復試學院安排。
三、調劑工作
(一)原報考我校各專業合格考生按照排名無法進入原報考志愿復試者,學校將公布缺額專業和接收調劑條件,考生填報志愿,學校按規定原則調劑安排復試。
1.臨床醫學專業學位考生,可申請調劑到符合接收條件要求的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空額專業;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的合格考生可申請調劑到符合接收條件要求的口腔醫學學術學位;中醫專業學位的合格考生可申請調劑到符合接收條件要求的中醫專業學位或中醫學學術學位空額專業。
2.臨床醫學或中醫學學術學位考生,可分別申請調劑到符合接收條件要求的臨床醫學、基礎醫學或中醫學學術學位相關專業。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學術學位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各專業。
3.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學術學位考生,可申請調劑到符合接收條件要求的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相關專業。
4.護理學學術學位考生,可申請調劑到符合接收調劑條件要求的護理專業學位。
5.所有符合申請調劑的考生均應符合接受調劑專業的其他要求,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專業代碼前2位數相同)進行調劑。
以上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可參加第一輪調劑復試,通過登錄首都醫科大學研究生院管理系統,點擊“我的調劑”查詢及填報志愿。請注意:各專業剩余復試名額為差額進入復試的空額。第一輪調劑復試志愿填報時間為2022年3月26日10:00至2022年3月27日20:00。每人只能填報1個調劑志愿,截止時間前可以修改個人志愿,截止時間之后填報志愿無效。提交志愿考生可于2022年3月28日10:00起登錄并查詢復試資格。
(二)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 A 類地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各類考生,可申請調劑到符合我校接收條件要求的各專業。學校將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公布接收考生調劑的專業。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并填報調劑志愿,學校按復試資格確定原則調劑合格考生復試。要求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條件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初試成績達到申請調入的我校相應學科的復試分數線;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符合我校接受調劑專業的其他要求。
具體關于研招網調劑信息公布的相關通知,將于我校研究生院官網()和“全國碩士研究生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公布。
四、擬錄取工作
1.擬錄取原則
各學科專業按本場考生考試總成績排名不高于招生計劃數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1)總成績(擬錄取成績)包括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首都醫科大學自考,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60 分及以上為合格。計算方法如下:
總成績(擬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2)總成績合格方具有擬錄取資格。
2.協議簽訂
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與學校簽訂《首都醫科大學研究生擬錄取協議書》、《首都醫科大學擬錄取研究生誠信承諾書》。
3.體檢
所有擬錄取考生體檢在入學報到時進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信息公開
1.學校將在復試前通過研究生院官方網站對取得復試資格考生名單進行公示。網址:
2.學校于5月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期 10 個工作日,網址:。如有疑問請聯系監督部門。
六、咨詢、監督電話
首都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咨詢電話 、
復試過程中有異議者須在復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書面形式向復試學院反映。
首都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監督電話:,Email: ;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
首都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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