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01 20:05:11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出臺的相關規定和“依法治招”的原則要求,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特此編制本章程。
哈爾濱工程大學,簡稱“哈工程”,其英文名稱縮寫為HEU,目前隸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這所高校是一所國家公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同時也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之一。學校坐落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南通大街145號,具體郵編信息請查閱相關資料。
該學校屬于本科第一批次錄取的院校范疇,其招生對象涵蓋了普通類統招學生、國家專項計劃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學生、國家民委貧困專項計劃學生、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成員、內地西藏班學生、新疆高中班學生、臺島學測生、港澳臺聯合招生學生、中外合作辦學學生以及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等多個類別。
第四條,哈爾濱工程大學與南安普頓大學共建的海洋工程聯合學院,已獲得教育部正式批準,成為一所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該學院設有船舶與海洋工程、輪機工程、自動化、水聲工程四個本科專業,學生需在本校完成四年的學業。
第五條,在規定年限內滿足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將獲得哈爾濱工程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同時,那些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學生,將獲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的學士學位證書。此外,對于那些符合哈爾濱工程大學南安普頓海洋工程聯合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他們還將額外獲得南安普頓大學的相應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條 規定,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基本準則,對考生進行全面評估、綜合考量,并最終選拔出優秀人才予以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規定2023年哈爾濱工程大學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學校需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以及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討論學校的本科招生規定、招生方案以及招生方針2023年哈爾濱工程大學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同時對于關鍵事項進行決策。
第八條,學校設置的招生辦公室作為本科招生工作的固定執行機構,承擔著本科招生日常事務的策劃與執行職責。
第九條規定,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必須接受校內紀檢監察部門以及上級相關職能部門的嚴格監督。此外,我們也熱切期待新聞媒體的關注,以及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的廣泛參與,共同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的精神,秉持“優化學生來源構成、推動地區教育平衡發展”的理念,全面考量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學生來源數量及其在全國學生來源中所占比重、學生質量、學校自身辦學條件以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多方面因素,編制了針對各省份和各專業的招生計劃。
學校將招生計劃的1%進行預留,這一部分主要用于平衡不同地區統考上線生源的分布不均。在執行預留計劃時,學校秉持著質量至上、信息公開透明的原則進行投放和使用。
學校在制定年度本科生的招生名額分配時,應嚴格依據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部門發布的招生計劃進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四章 招生類型及錄取規則
學校在執行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國家民委貧困專項計劃、保送生選拔、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臺島學測生錄取、港澳臺聯合招生、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以及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教育部的相關文件規定,并依照教育部審核備案的專項招生簡章進行操作。
第十四條 規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負責將學校本科生的招生計劃分省別、按專業進行公布,這其中包括了各個專業的選考科目和報考的具體要求,并需向公眾進行信息發布。
第十五條規定,在執行順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的招生批次中,院校在錄取過程中,將根據各省(區、市)該批次招生計劃的100%至105%范圍進行調檔。若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并且拒絕接受專業調劑,院校將對這類投檔考生進行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規定,錄取體檢需依照《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招生體檢標準》的相關要求進行。
第十七條 ?學校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不加試口語。
第十八條 規定,學校船舶與海洋工程(聯合學院)、輪機工程(聯合學院)、自動化(聯合學院)、水聲工程(聯合學院)等專業,以及材料物理(中外合作辦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等專業,教學語言均為英語。對于其他語種的考生,建議謹慎報考。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專業在招生過程中不進行口語測試。
第十九條 規定,學校將依據考生的投檔分數,優先考慮分數高低,并依照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來分配專業,同時,在專業志愿的排序上,不設定任何等級差異??忌舫煽兿嗤?,在非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將依據高考總分(不含加分項)、數學成績、外語成績、語文成績以及綜合成績的順序,優先安排高考生的專業;而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則按照高考總分(不含加分項)、數學成績、外語成績、語文成績的順序,優先安排高考生的專業。
第二十條 規定,內蒙古地區的學校將執行“招生計劃比例為1:1,依照學生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的招生辦法。
第二十一條 規定,學校設立的未來技術學院將致力于響應國家海洋強國的戰略部署,以及推動智慧海洋領域的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通過選拔出類拔萃的學生,并實施本科至碩士(或博士)的連貫培養模式。
第五章 其他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統一進行入學資格的核實,對于核實結果不符合要求的同學,將依照國家及學校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 規定,學校需依照教育部及黑龍江省教育廳的相應規定,以及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黑龍江省財政廳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對學費和住宿費進行收取。
第二十四條 規定明確,學校不會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招生工作,提醒考生和家長務必提高警惕,以免上當受騙。
第二十五條,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招生網負責在第一時間內發布相關招生資訊。該網站的地址為:,如需咨詢,請撥打咨詢電話:-。如對招生工作有疑問,可聯系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聯系電話為:-。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若本章程內容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相關政策存在沖突,應優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相關政策。
自本章程公布之時起,其即刻產生法律效力。若學校先前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要求或規定與本章規定存在矛盾之處,則應優先遵循本章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哈爾濱工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