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4 08:24:48作者:佚名
營業外收入的會計內容是什么?
(一)固定資產結余。 是指企業在財產清查時發現的賬外固定資產的預計原值(新準則中納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扣除預計折舊后的凈值。
(2)固定資產凈收益的處置。 指處置固定資產取得的處置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后的余額與固定資產賬面凈值與減值準備的差額。
(三)罰款收入。 是指對方違反國家有關行政法規并按照規定向企業繳納的罰款,不包括銀行的罰息。
(4)出售無形資產收益。 是指出售無形資產的收入扣除相關稅費后的差額營業外收入核算,大于該無形資產賬面余額與計提減值準備的差額。
(五)因債權原因無法清償的應付賬款。 主要是指因債權單位變更登記或注銷而無法清償的應付金額。
(六)教育費用追加返還。 指企業為職工子女舉辦自己的學校。 教育部門繳納教育費附加后,將辦學經費補助返還企業。
(七)非貨幣性交易收入產生于非貨幣性交易(與關聯方的交易除外)。
(八)企業合并損益。 合并對價與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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