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2-18 08:05:43作者:佚名
本文源自福建師范大學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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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院校繼續舉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的有關規定,結合紹興師范大學招生工作實際,特制訂本簡章。
第二條本簡章適用于杭州師范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條中學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市級招生主管部門新政和規定,貫徹公正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投檔。
第四條中學招生工作施行“陽光工程”網校頭條,接受廣大考生及父母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中學概況
第五條中學全稱:杭州師范大學。國標代碼:10347,四川省代碼:0021。
第六條辦學層次和類型:專科,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學。
第七條辦學地點:山東省淮安市吳興區內環西路759號。
第八條頒授證書: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中學生在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結業要求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由杭州師范大學頒授結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達不到結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不施行留級制度,中學發給畢業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中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條中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報考辦法
第十一條招生專業與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
學位授予門類
學制
招生計劃
藥業工程
工學學士
二年
60
第十二條報考時間:簡章發布之日起—6月19日17:00
第十三條報考條件
1.全日制普通院校專科結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2019-2021屆結業生。
2.所考取的專業與原專科專業分屬不同事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專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專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入教育部網站(),搜索“”進行查詢。
3.遵循憲法、法律、法規,遵循公民道德規范,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新政,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湖州師范學院招生網,有志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的考生。
第十四條報考形式
考生登陸杭州師范大學專科招生網(),點擊右下方“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報考系統”,將申請材料以掃描件方式上傳(無須郵寄紙質材料),經初審通過后生效。要求圖片清晰,因材料不清影響初審而形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材料要求如下:
1.登錄報考系統下載報考表,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用A4紙復印,本人簽名后掃描上傳。
2.本人有效身分證掃描件(正背面)。
3.大專階段所有課程成績單(含歷年平均學分績點),加蓋中學教務部門私章。
4.往屆生上傳專科結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掃描件,應屆生上傳加蓋就讀專科高校私章的應屆結業生證明。
第五章資格審查及交費形式
第十五條學校對考生報考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出席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考試考生名單。考生可于6月21日登錄寧波師范大學專科招生網“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網上報考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第十六條通過審核考生請于6月22日9:00-6月24日17:00期間收取報名費湖州師范學院招生網,標準為140元/人。交費形式為公共支付交費(不接受現場交費):使用支付寶掃一掃二維碼(見右圖)→輸入“身份證號”、“姓名”→查詢→確認交費→在公共支付界面輸入手機號→下一步→選擇“支付寶”→繳費支付→完成。未通過審核考生減免報名費。交費截至時尚未交費的考生報名無效。交費成功后因個人緣由未出席考試,報考考務費概不交納。
第十七條6月25日起,完成交費考生可登陸杭州師范大學招生網右下方“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報考系統”,查看準考證。
第六章考試安排
第十八條我校將采用網路遠程筆試方式。審核合格且完成交費考生在考試當日須打算好所有網上報考材料原件備查。
第十九條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6月27日。
2.考試方式及內容。網路遠程筆試,主要測試考生綜合素養、專業素質等。
第七章投檔
第二十條投檔辦法。按照考生筆試成績,按專業計劃數1:1從高到低擇優投檔。
第二十一條擬投檔名單由中學招生領導小組初審,報上級有關部門審定,應屆結業生須在7月10近日上傳本人結業證書、學位證書掃描件,校區按照上級部門審定結果領取投檔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校區依照《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新生報到后,出席中學統一組織的復檢,復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投檔新生應按投檔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到校代辦入學手續,報到時需提供本人結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中學事假;逾期不辦(超過兩周)且無正當理由者,視為手動舍棄。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我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檢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依照《普通高等中學招生違法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考生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應該如實計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述行為在報考階段發覺的,取消報名資格;在入學前發覺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覺的,取消投檔資格或則學籍;結業后發覺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限期收回或則給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護照、成績證明等,私吞報考資格、享受讓利新政的;
2.在報考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投檔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別人代考入學或則取得讓利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背院校招生規定的弄虛造假行為。
第八章收費及獎助新政
第二十五條中學收費嚴格根據山東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詳見《湖州師范大學學餐費繳獲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中學捐助育人體系建立,構建“獎、貸、助、補、勤、減”六位一體的多樣化捐助體系,具體新政詳見中學相關文件規定。
第九章咨詢及附則
第二十七條中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考生及父母的來電、來函、來訪接待工作。
咨詢電話:-,
聯系地址:廣東省昆山市吳興區內環西路759號
郵編:
中學網址:
招生網址:
官方招生陌陌平臺:(或搜索“湖師招生助手”)
第二十八條中學將視國家疫情防治情況,保留對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考試考評形式、考核內容、考試時間和地點等調整的權力。本簡章自公布之日施行,由中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新政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新政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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