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2-07 10:07:05作者:佚名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湖南省招生委員會《2016年陜西省普通院校招生工作施行意見》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為公正、公正、規范、高效地做好金華師范大學2016年招生工作,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杭州師范大學是教育部批準籌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民辦中學,現址在廣東省昆山市文教區(寧波市三環中路759號)。
第三條中學生結業后授予“湖州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院校結業證書”(按照國家統一尺寸印制)。專科結業生符合麗水師范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經杭州師范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授予臺州師范大學學士學位。
第二章機構
第四條杭州師范大學籌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中學2016年的招生工作。
第五條杭州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杭州師范大學招生工作施行“陽光工程”。中學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施行監督,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新政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中學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計劃及批次
第七條依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趨勢及中學自身辦學條件,經四川省教育廳批準,2016年中學面向全省二十七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市(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八條杭州師范大學各專業根據各市(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九條杭州師范大學2016年繼續施行大類(或專業)招生,投檔時各大類(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
第十條學校對按大類招生的中學生采取“1+3”模式,推行“厚基礎,寬口徑”培養。中學生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后,按照“志愿+成績”原則進行專業分流。中學生申請專業分流和轉專業按中學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一條杭州師范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安排在第二批提早投檔。2016年計劃招收“三位一體”學生總計150人(工科70人、理科80人),其小學前教育專業(師范)工科30人,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師范)工科20人,歷史學專業(師范)工科20人;學前教育專業(師范)理科10人,科學教育專業(師范)理科15人,物理專業(師范)理科15人,機械設計制造及其手動化(師范)理科40人。
第四章投檔
第十二條杭州師范大學招生工作遵守公正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評、綜合評價、擇優投檔的原則。具體如下:
(一)在中考成績達到同批次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中學調取考生檔案的比列通常為100%-105%,具體比列視各市情況而定。
(二)英語語種要求:日語專業限招英文考生第一考試網,所有其他專業中學生進校后原則上只以英文作為英語教學語種。
(三)男女比列:各專業男女比列不限。
(四)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浙江省普通院校招生復檢工作施行條例》精神執行。
(五)中學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錄取的有關規定。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擇優投檔,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所有專業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學將其隨機調錄到投檔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給以退檔。
(六)投檔專業排序高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文化總分(剔除加分)高低,文化總分仍相同時再按單科次序及分數高低(有特殊要求省份則依循該省文件執行)。單科次序排列:一類考試課目排序,工科為英語、文科綜合、數學、外語、自選模塊;理科為物理、理科綜合、語文、外語、自選模塊。二類考試課目排序,剔除自選模塊,其他課目排列與一類相同。三類考試課目排序,工科為英語、數學、外語、技術;理科為物理、語文、外語、技術。
(七)各專業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日語、商務日語、日語專業達到100分(或總分的67%);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達到90分(或總分的60%)。在實際投檔中,中學可依照部份省份生源總體情況適當增加英語單科成績要求。
(八)有關加分或降分錄取新政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杭州師范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安排在第二批提早投檔。入選考生須出席2016年中考二類課目組考試。在補報志愿時,考生須在五個高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校志愿,否則無效。未被我校投檔的考生,步入后續志愿的錄取程序。具體計劃和投檔辦法參見《湖州師范大學2016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十四條藝術類專業投檔辦法:山東、湖南、陜西、山東、天津等省的藝術類招生由我校單獨組織專業考試,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評和復檢合格、專業和文化成績達到分數線的情況下湖州師范學院本科招生網,中學按照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當術科課目成績相同時,再考慮相關課目成績進行排序,課目排序為文化總分、英語、語文。山東省、安徽省藝術類考生,專業成績以本人出席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組織的藝術聯考成績為準,我校在投檔時根據考生所在省投檔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體育特招生投檔辦法:在符合《浙江省普通院校招生復檢工作施行條例》要求,文化考試成績過線,特招生專項測試合格的前提下湖州師范學院本科招生網,根據體育術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具體計劃和投檔辦法參見《湖州師范大學2016年體育特招生招生簡章》。
第十六條定向培養招生投檔辦法:經省衛生廳、發改委、教育廳、民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批準,受本省部份市政府委托,我校為本省部份地區培養臨床醫學專業(專科、專科)定向就業生和護理學專業(專科、專科)定向就業生,投檔批次以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一)臨床醫學(專科、專科)和護理學(專科)專業定向培養工作均推行招考與急聘并軌。該專業的考生補報對應批次提早批志愿后,投檔前需與縣(市級市)主管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合同,再由各地市衛生局提供擬投檔名單,經中學審定報省考試院批準后投檔。定向培養生結業后依照訂立的定向就業合同,結業后由各市(市級市)主管部門統一調配到相應機構工作,完成合同規定的服務年限。
(二)護理(老年護理,本科)專業定向培養工作不施行招考與急聘并軌。該專業的考生補報第三批提早批志愿后,投檔前需與揚州各鎮(區)民政局簽署定向就業合同,再由各市(區)民政局提供擬投檔名單,經中學審定報省考試院批準后投檔。定向培養生結業后根據簽署的定向就業合同,畢業后由各市(區)民政局統一調配到相應養老機構工作,并簽署勞動用工聘用協議,完成合同規定的服務年限。
第十七條全面推行計算機網上遠程投檔形式,以各市(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作為網上投檔新生的根據。
(一)投檔結果公布渠道:通過各市(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及馬鞍山師范大學招生網公布。
(二)投檔新生按投檔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到校代辦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中學事假;逾期不辦(超過兩周)且無正當理由者,視為手動舍棄。
(三)新生入學后,我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檢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按照《普通高等中學招生違法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第十八條為鼓勵和吸引優秀考生報名,我校2016年推行以下激勵舉措:
(一)遼寧省中考理科第一批排行列全國前29000名,工科第一批名列全國前7100名,入學一年后可選擇全校任何專業就讀(不包括復檢受限專業)。
(二)遼寧省中考理科第二批排行列全國前11000名,工科第二批名列全國前2500名,入學一年后可在本批次選擇全校任何專業就讀(不包括復檢受限及定向培養專業)。
第五章收費及獎學金、助學金新政
第十九條中學收費嚴格依照江蘇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詳見《湖州師范大學學餐費繳獲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杭州師范大學中學生公寓收費標準根據山東省物價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中學構建了建立的獎學金和助學金制度,籌建各種專項獎學金和助學金,構建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按揭為主體,社會愛心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貼等為輔助舉措的捐助體系,引導中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具體新政詳見中學相關文件規定。
第二十二條新生獎學金新政
(一)第一批次及提早批投檔中學生
報名我校并被投檔的廣東省新生,理科第一批排行列全國前27000名,且在我校投檔中學生中,列第1名者(根據中考投檔規則確定名次,下同),中學提供新生全額獎學金(20000元);列第2-4名者,中學提供新生優秀獎學金(15000元);列第5-8名者,中學提供新生半額獎學金(10000元);列第9-14名者,中學提供新生專項獎學金(5000元)。
報名我校并被投檔的廣東省新生,工科第一批排行列全國前6800名,且在我校投檔中學生中,列第1名者,中學提供新生全額獎學金(20000元);列第2名者,中學提供新生優秀獎學金(15000元);列第3-4名者,中學提供新生半額獎學金(10000元);列第5-7名者,中學提供新生專項獎學金(5000元)。、
(二)第二批次及提早批投檔中學生(不含定向培養招生)
報名我校并被投檔的廣東省新生,理科第二批排行列全國前8600名,且在我校投檔中學生中,列第1-2名者,中學提供新生全額獎學金(20000元);列第3-6名者,中學提供新生優秀獎學金(15000元);列第7-12名者,中學提供新生半額獎學金(10000元);列第13-20名者,中學提供新生專項獎學金(5000元)。
報名我校并被投檔的廣東省新生,工科第二批排行列全國前3300名,且在我校投檔中學生中,列第1名者,中學提供新生全額獎學金(20000元);列第2-3名者,中學提供新生優秀獎學金(15000元);列第4-6名者,中學提供新生半額獎學金(10000元);列第7-10名者,中學提供新生專項獎學金(5000元)。
第六章咨詢
第二十三條杭州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考生及父母的來電、來函、來訪接待工作,并從2016年6月上旬起開辦招生咨詢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