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12 11:13:15作者:佚名
教基〔2001〕17號
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建委):
《基礎教育課程變革綱要(試行)》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大家,請結合實際情況貫徹執行。
附件:基礎教育課程變革綱要(試行)
二〇〇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
基礎教育課程變革綱要(試行)
變革開放以來,我國基礎教育取得了輝煌成就,基礎教育課程建設也取得了明顯成績。并且,我國基礎教育總體水平還不高,原有的基礎教育課程已不能完全適應時代發展的須要。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教育變革全面深化素養教育的決定》(中發〔1999〕9號)和《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變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1〕21號),教育部決定大力推動基礎教育課程變革,調整和變革基礎教育的課程體系、結構、內容,建立符合素養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
新的課程體系囊括幼兒教育、義務教育和普通中學教育。
一、課程變革的目標
1.基礎教育課程變革要以鄧小平同志關于“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動素養教育。
新課程的培養目標應彰顯時代要求。要使中學生具有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精神,熱愛社會主義,承繼和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和革命傳統;具有社會主義民主法治意識,遵循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逐漸產生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具有社會責任感,努力為人民服務;具有初步的創新精神、實踐能力、科學和人文素質以及環境意識;具有適應終生學習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技巧;具有強壯的體魄和良好的心理素養,養成健康的審美情趣和生活形式,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
2.基礎教育課程變革的具體目標:
改變課程過分重視知識傳授的傾向,指出產生積極主動的學習心態,使獲得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過程同時成為學會學習和產生正確價值觀的過程。
改變課程結構過分指出學科本位、科目過多和缺少整合的現況,整體設置九年一貫的課程門類和課時比列,設置綜合課程,以適應不同地區和中學生發展的需求,彰顯課程結構的均衡性、綜合性和選擇性。
改變課程內容“繁、難、偏、舊”和過分重視書本知識的現況,強化課程內容與中學生生活以及現代社會科技發展的聯系,關注中學生的學習興趣和經驗,精選終生學習必備的基礎知識和技能。
改變課程施行過分指出接受學習、死記硬背、機械訓練的現況,提倡中學生主動參與、樂于探究、勤于動手,培養中學生收集和處理信息的能力、獲取新知識的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交流與合作的能力。
改變課程評價過于指出甄別與選拔的功能,發揮評價推動中學生發展,班主任提升和改進教學實踐的功能。
改變課程管理過分集中的狀況,推行國家、地方、學校五級課程管理,提高課程對地方、學校及中學生的適應性。
二、課程結構
3.整體設置九年一貫的義務教育課程。
高中階段以綜合課程為主。中學低年級設品德與生活、語文、數學、體育、藝術(或音樂、美術);中學中高年級設品德與社會、語文、數學、科學、外語、綜合實踐活動、體育、藝術(或音樂、美術)。
高中階段設置分科與綜合相結合的課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語文、數學、外語、科學(或數學、化學、生物)、歷史與社會(或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以及綜合實踐活動。積極提倡各地選擇綜合課程。中學應努力創造條件開辦必修課程。在義務教育階段的語文、藝術、美術課中要強化寫字教學。
4.中學以分科課程為主。為使中學生在普遍達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實現有個性的發展,課程標準應有不同水平的要求,在開辦選修課的同時,設置豐富多樣的必修課程,開辦技術類課程。積極試行學分制管理。
5.從中學至中學設置綜合實踐活動并作為選修課程,其內容主要包括:信息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以及勞動與技術教育。指出中學生通過實踐,提高探究和創新意識,學習科學研究的方式,發展綜合運用知識的能力。增進中學與社會的密切聯系,培養中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在課程的施行過程中,強化信息技術教育,培養中學生借助信息技術的意識和能力。了解必要的通用技術和職業分工,產生初步技術能力。
6.農村小學課程要為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服務,在達到國家課程基本要求的同時,可按照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因地制宜地設置符合當地須要的課程,推進“農科教結合”和“三教統籌”等項變革,試行通過“綠色證書”教育及其它技術培訓獲得“雙證”的做法。城市普通高中也要逐漸開辦職業技術課程。
三、課程標準
7.國家課程標準是教材編撰、教學、評估和考試命題的根據,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應彰顯國家對不同階段的中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式、情感心態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規定各門課程的性質、目標、內容框架,提出教學和評價建議。
8.制訂國家課程標準要根據各門課程的特性,結合具體內容,加大美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和主動性,對中學生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強化中華民族優良傳統、革命傳統教育和國防教育,強化思想品質和道德教育,引導中學生確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要提倡科學精神、科學心態和科學方式,引導中學生創新與實踐。
9.幼兒園教育要根據幼兒身心發展的特性和教育規律,堅持保教結合和以游戲為基本活動的原則,與家庭和社區密切配合,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為習慣,保護和啟發幼兒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促使幼兒身心全面和諧發展。
義務教育課程標準應適應普及義務教育的要求,讓絕大多數中學生經過努力都還能達到,彰顯國家對公民素養的基本要求,著眼于培養中學生終生學習的心愿和能力。
普通中學課程標準應在堅持使中學生普遍達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有一定的層次性和選擇性,并開辦必修課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以利于中學生獲得更多的選擇和發展的機會,為培養中學生的生存能力、實踐能力和創造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礎。
四、教學過程
10.班主任在教學過程應與中學生積極互動、共同發展,要處理好傳授知識與培養能力的關系,著重培養中學生的獨立性和自主性,引導中學生指責、調查、探究,在實踐小學習,推動中學生在班主任指導下主動地、富有個性地學習。班主任應尊重中學生的人格,關注個體差別,滿足不同事生的學習須要,創設能引導中學生主動參與的教育環境,迸發中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培養中學生把握和運用知識的心態和能力,使每位中學生都能得到充分的發展。
11.大力推動信息技術在教學過程中的普遍應用,推動信息技術與學科課程的整合,逐漸實現教學內容的呈現形式、學生的學習方法,班主任的教學方法和師生互動形式的改革,充分發揮信息技術的優勢,為中學生的學習和發展提供豐富多彩的教育環境和有力的學習工具。
五、教材開發與管理
12.教材變革應有利于引導中學生借助已有的知識與經驗,主動探求知識的發生與發展,同時也應有利于班主任創造性地進行教學。教材內容的選擇應符合課程標準的要求,彰顯中學生身心發展特征,反映社會、政治、經濟、科技的發展需求;教材內容的組織應多樣、生動,有利于中學生探究,并提出觀察、實驗、操作、調查、討論的建議。
積極開發并合理借助校內外各類課程資源。中學應充分發揮圖書館、實驗室、專用課室及各種教學設施和實踐基地的作用;廣泛借助校外的圖書館、博物館、展覽館、科技館、工廠、農村、部隊和科研院所等各類社會資源以及豐富的自然資源;積極借助并開發信息化課程資源。
13.建立基礎教育教材管理制度,實現教材的高質量與多元化。
推行國家基本要求指導下的教材多元化新政,鼓勵有關機構、出版部門等根據國家課程標準組織編撰中高中教材。構建教材編撰的核準制度,教材編撰者應按照教育部《關于中中學教材編撰審定管理暫行辦法》,向教育部申報,經資格核準通過后,方可編撰。建立教材審查制度,除經教育部授權市級教材審查委員會外,根據國家課程標準編撰的教材及跨省使用的地方課程的教材須經全省中中學教材審查委員會審查;地方教材須經市級教材審查委員會審查。教材審查推行編審分離。
變革中中學教材指定出版的形式和單一渠道發行的體制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嚴格遵守中中學教材版式的國家標準。教材的出版和發行試行公開競標,國家免費提供的經濟適用型教材推行政府采購,保證教材質量,減少價錢。
強化對教材使用的管理。教育主管部門定期向中學和社會公布經審查通過的中中學教材目錄,并逐漸完善教材評價制度和在教育主管部門及專家指導下的教材選用制度。變革用行政手段指定使用教材的做法,禁止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推銷教材。
六、課程評價
14.構建推動中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評價除了要關注中學生的學業成績,并且要發覺和發展中學生多方面的潛能,了解中學生發展中的需求,幫助中學生認識自我,構建自信。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促使中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的發展。
構建推動班主任不斷提升的評價體系。指出班主任對自己教學行為的剖析與反省,構建以班主任自評為主,市長、教師、學生、家長共同參與的評價制度,使班主任從多種渠道獲得信息,不斷提升教學水平。
構建推動課程不斷發展的評價體系。周期性地對中學課程執行的情況、課程施行中的問題進行剖析評估,調整課程內容、改進教學管理,產生課程不斷革新的機制。
15.繼續變革和建立考試制度。
在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地區,推行高中結業生免試就近升學的辦法。鼓勵各地中高中自行組織結業考試。建立高中下降中的考試管理制度,考試內容應強化與社會實際和中學生生活經驗的聯系,注重考查中學生剖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部份學科可施行開卷考試。中學結業會考變革方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訂,繼續推行會考的地方應突出水平考試的性質,減少中學生考試的負擔。
高等高校招生考試制度變革,應與基礎教育課程變革相銜接。要根據有助于高等中學選拔人才、有助于學校施行素養教育、有助于擴大高等中學辦學自主權的原則,強化對中學生能力和素養的考查,變革高等中學招生考試內容,探求多次機會、雙向選擇、綜合評價的考試、選拔形式。
考試命題要根據課程標準,避免設置跑題、怪題的現象。班主任應對每個中學生的考試情況作出具體的剖析指導,不得公布中學生考試成績并按考試成績排列名次。
七、課程管理
16.為保障和推動課程對不同地區、學校、學生的適應性,推行國家、地方和中學五級課程管理。
教育部總體規劃基礎教育課程,制定基礎教育課程管理新政,確定國家課程門類和課時。制定國家課程標準,積極試行新的課程評價制度。
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課程管理新政和本地區實際,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施行國家課程的計劃,規劃地方課程,報教育部備案并組織施行。經教育部批準,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可單獨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使用的課程計劃和課程標準。
中學在執行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的同時,應視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的具體情況,結合本校的傳統和優勢、學生的興趣和須要,開發或選用適宜本校的課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課程的施行和開發進行指導和監督,中學有權力和責任反映在施行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中所碰到的問題。
八、教師的培養和培訓
17.師范高校和其他承當基礎教育師資培養和培訓任務的高等中學和培訓機構應按照基礎教育課程變革的目標與內容,調整培養目標、專業設置、課程結構,變革教學技巧。中中學班主任繼續教育應以基礎教育課程變革為核心內容。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應制訂有效、持續的師資培訓計劃,班主任進修培訓機構要以施行新課程所必需的培訓為主要任務,確保培訓工作與新一輪課程變革的推動同步進行。
九、課程變革的組織與施行
18.教育部領導并統籌全省基礎教育課程變革工作;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并規劃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基礎教育課程變革工作。
19.基礎教育課程變革是一項系統工程。應一直貫徹“先立后破,先實驗后推廣”的工作方針。各市(自治區、直轄市)都應完善課程變革實驗區,實驗區應分層推動,發揮示范、培訓和指導的作用,推動實驗區的滾動發展,為過渡到新課程做好打算。
基礎教育課程變革必須堅持民主參與和科學決策的原則,積極鼓勵高等高校、科研院所的專家、學者和優秀的中中學班主任涉足中中學課程教材變革;支持部份師范學院組建“基礎教育課程研究中心”,舉辦中中學課程變革的研究工作,并積極參與基礎教育課程變革實踐;在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各級中中學教研機構要把基礎教育課程變革作為中心工作,充分發揮教學研究、指導和服務等作用,并與基礎教育課程研究中心構建聯系,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推動基礎教育課程變革;完善教育部門、家長以及社會各界有效參與課程建設和中學管理的制度;積極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引導社會各界深入討論、關心并支持課程變革。
20.構建課程教材持續發展的保障機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籌建基礎教育課程變革的專項經費。
為使新課程體系在實驗區順利推動,教育部在中考、中考、課程設置等方面對實驗區給與新政支持。對出席基礎教育課程變革的單位、集體、個人所取得的優秀成果,給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