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4 14:07:03作者:佚名
《龍江縣教育信息網站管理辦法》第一章是為了進一步加強龍江縣教育信息網站(以下簡稱“網站”)的管理和維護,保證“網站”的安全運行和及時更新信息。內容,充分發揮網站對我縣教育事業發展的促進作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網絡和國際互聯網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網絡和國際互聯網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辦法》、《中國教育科研計算機網絡管理暫行辦法》、《中國教育科研計算機用戶守則》、《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網絡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教育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本網站的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2條:日本國內首次擴大網站。 該網站在互聯網上的網址為: 第三條:本網站的宗旨和任務是將“三通兩平臺”融入本平臺。 該網絡按照“統一規劃、突出特色、確保安全、確保暢通”的原則,以服務教育教學、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積極宣傳全縣教育教學動態和成果,及時發布發布擔任教師的相關公告和文件。 為學生提供優質教學資源,實現在線教研、在線科研、在線交流,共建共享教育資源。 推動全縣教育信息化發展,提高全縣教育整體水平。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成立龍江縣教育信息網領導小組,由教育局局長任組長,負責指導、協調網站建設和規劃。
龍江縣教育信息網站領導小組下設龍江縣教育信息網站管理小組。 組長是培訓學校負責信息技術的校長。 負責網站具體結構設計、內容更新和安全維護。 網絡研究培訓部在龍江縣教育信息網站領導小組和管理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留學之路,負責網站的技術和日常維護工作。 第五條 網絡研訓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網站后續建設的規劃和實施,把握網站的發展方向。 (二)負責制定并報批網站使用、維護、運營和管理的各項制度,并對網站的建設、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三)按照網站各類資源利用的統一規劃龍江教育信息網,負責信息發布的管理。 (四)負責制定網站管理辦法并定期檢查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五)負責組織、管理和指導網上教學科研的實施。 (六)負責網上交流空間的管理。 第六條:網站后臺管理員崗位職責。 網站后臺管理員必須遵循本制度,認真做好網站維護和管理工作。 1、網站工作人員每周至少更新網站內容兩次。 2、網站后臺管理員必須在工作時間監控網站信息,防止有害信息傳播。 如發現有害信息,應及時處理。 如發現惡意攻擊,應向網絡研究培訓部報告。 3、在網站運營、管理和維護中,因責任意識淡薄,人為造成網站中斷、病毒感染等情況的,將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時間長短和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章信息管理與保密第七條信息管理網站的維護遵循統籌規劃、分工負責的原則。 網站相關欄目的設立或變更需經領導小組審核。 各欄目內容的豐富和更新,實行單位、部門、學校負責制。 各單位、部門、學校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收集、整理本單位、部門、學校的工作信息。 各單位、部門、學校領導要認真審核網上內容的真實性、可靠性,并進行二次審核。 上述校對無誤后,提交分管主任、校長審核并簽字。 按規定程序提交給網站后臺管理員輸入。 上傳后,簽署的文件將提交給檔案管理員存檔。 第八條信息收集(一)收集和發布的主要內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規、校內外各類活動、學校規章制度、教育教學資源等。 2.信息發布要高度及時,不得發布違反國家法律、地方性法規的信息、違背黨的方針政策的信息、不實信息。 第九條:信息發布 1、后臺管理員不得擅自在網站發布信息。 所有信息均須經領導審核同意并簽字后方可發布。 網上教研、名師工作室欄目信息發布,可以打印出要發布的主題和網站地址,經主要管理領導審核簽字后發布。 2、所有上傳的信息必須經過審核、審核、簽名。 簽字后的手稿將交給檔案員存檔。 第十條 網站相關信息的發布、轉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網站內容應當以教育信息為主。
網站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龍江教育信息網,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揚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十一條 安全管理 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在網上泄露國家秘密、軍事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軍事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復制、傳播各類不良信息。 信息。 2、嚴禁在網站上發布不實信息和傳播計算機病毒,做好計算機病毒防控工作。 用于上傳的電腦必須專人專用。 3、必須接受并配合國家有關部門依法對網站進行的監督檢查。 第四章獎懲 第十二條獎勵、表彰。 (一)信息發布及時、主動性強。 網站更新的內容能夠捕捉教育焦點和熱點問題,能夠引起上級領導或社會的廣泛關注。 (二)網頁內容實用性強,宣傳效果顯著,獲得較高的社會評價。 (三)對網站建設和管理工作積極提出建議和意見,并予以采納和落實。 第十三條 處罰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通報批評: 1、對網站管理不夠重視,網站管理者不負責任; 2、網上內容虛假或錯誤較多,欄目內容長期未更新,多次提醒后未及時改進; 3.影響網站形象的不良行為。 第五章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網絡研訓部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