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9-15 20:05:10作者:佚名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錄取規則 正文
這里提供高招幫搜集的2021年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錄取辦法,內容源自該大學當年發布招生簡章,可供考生了解,若章程有調整,需以學校后續公布的資料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學校依照教育部確立的“院校主導、招辦監管”的錄取機制,嚴格依照教育部及省(區、市)招生管理部門的招生錄取條例和辦法,堅持公開透明、機會均等、公正合理的標準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校區錄取分數線,以考生的高考分數為主要參考,全面評估品德、智力、體質、審美及勞動能力,從中選拔優秀者予以錄取。
第二十條 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依據普通類,涵蓋文科類、理科類、歷史類、物理類、綜合改革類,各自劃定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時,須分類進行錄取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校區錄取分數線,合并省市須達到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
第二十一條? 在工作文件為準。
第二十二條 在執行志愿錄取原則和明確考生分布狀況時,會制定招生名額的細微調整措施,同時確定檔案調取的百分比。
第二十三條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的最低標準,滿足學校提檔條件,將根據考生的分數,參考專業志愿,依照學校的錄取規則,從中挑選優秀者錄取。
第二十四條 投檔工作依照各省區市的錄取方案進行,錄取過程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投檔后的總分進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優先滿足排名靠前的考生的首選專業,如果該專業名額已滿,則繼續考慮該生填報的其他專業志愿,依次類推。投檔名次相同的考生,會按照高考原始分數、英語科目分數、數學科目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沒有排名的省份,在考生投檔分數一致的情況下,會按照考生的高考原始分數、英語科目分數、數學科目分數的順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二十五條 報考者填報的所有專業申請都沒有被錄取的情況下,假如同意專業調配,在按照院校專業組投檔的省市區,會依據考生投檔的分數從高到低調配到同一院校專業組里有空額且符合相關要求的專業進行錄取;在按照院校投檔的省區市,會依據考生投檔的分數從高到低調配到有空額且符合相關要求的專業錄取。報考者不同意調配的,會被退回。
第二十六條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的課程大多使用英語進行教學,因此報考者的高考英語單科分數必須不低于120分,滿分是150分,如果考生不是英語作為母語,那么在申請時需要格外謹慎。
第二十七條 關于加分或特殊錄取辦法,需依照各省區市具體規定實施。
本校在重慶等實施新高考改革的省市區,選科標準依照公告內容實施,錄取方式遵循當地公布的辦法和相關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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