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21 20:07:33作者:佚名
各區公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細則(包括公辦和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省、市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管理。
小學一年級:6歲以上學齡兒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初一年級:小學六年級畢業生。
入學程序及時間表
時間:7月21日12:00至7月28日12:00。
凡申請就讀本市民辦學校的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海口市中小學新生招生服務平臺”申請學位,并如實入學登記信息。
“海口市中小學新生招生服務平臺”登錄入口:
1.“海口教育發布微信公眾號”,點擊教育服務,點擊中小學申請,開始填寫信息;
2、進入海口市教育局官網首頁,掃描中小學申請二維碼,開始填寫信息;
3、在“海醫辦”APP中,點擊首頁“教育”版塊或“海南省學位申請專區”圖片,點擊“海口市中小學學位申請”開始填寫信息。
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平臺申請學位的,視為放棄在本市申請學位。 7月28日中午12點網上報名截止后,報名信息不可修改。
漏報但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青少年,可于8月11日至12日登錄“海口市中小學新生入學服務平臺”補報,市、區教育部門將統籌安排入學事宜。
審查入學
時間:7月29日至8月14日。
審核錄取工作依托“海口市中小學新生招生服務平臺”,實行“招生機器管理”。學校開展入學審查和招生工作。評審通過網上評審和線下評審兩種方式進行。學校根據我市招生規定作出審核和錄取意見。家長可在“海口中小學新生招生服務平臺”申請記錄中查看錄取結果。
網上評審(7月29日至8月10日)
戶籍、房產登記、網上簽訂合同、租賃備案、社保等招生相關信息可實現全省共享。學校將依據海南省共享數據平臺對錄取信息進行審核,做出審核錄取意見,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發出錄取通知書。
線下審核(8月11日至8月14日)
如果海南省共享數據平臺的共享數據無法直接在線審核,學校可以結合線下審核方式。學校主動與相關職能部門對接數據核實,必要時主動告知監護人需要補充的入學相關材料。監護人對補充材料拍照并上傳至“海口市中小學新生招生服務平臺”;事實上,只能通過提交紙質材料進行核實。是的,監護人可以到學校指定地點提交相關材料。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的,視為放棄入學申請。學校可會同街道(社區)核實實際居住情況。學校根據線下評審情況作出評審和錄取意見。
公開名單
時間:8月17日之前。
學校將分批公布錄取新生名單,公布時間不少于3天。
登記
時間:8月20日前。
學校為新生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并為在校注冊的新生建立學籍。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校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學生身份記錄
時間:8月21日前。
公立學校招生
根據適齡兒童數量、學校分布規模、行政區劃、交通條件等因素,科學劃定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區域,以學位供給、戶籍、住房、合法穩定為基礎教育部門積極穩妥推行以單校劃區、單校劃區與多校統籌相結合的招生方式,試點多校劃區招生方式。當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時,原則上按個別學校錄取;符合入學條件的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采取單校分區與多校統籌相結合的方式無錫特殊學校入學要求,隨機分配名額。確定招生名單后,對無法入讀定點學校的,由教育部門根據戶籍、住房等情況,安排就近就近有剩余名額的學校就讀,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就讀。符合入學條件的,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公立學校招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戶籍在海口市的適齡兒童、青少年
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對于與父母(法定監護人,下同)實際居住在海口市自有房屋的適齡兒童、青少年,主要分為單人學校,轄區內學校均接受入學。
入學所需材料:
(一)父親、母親、適齡子女的《居民戶口簿》。
(2)《房屋所有權證》或《房產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等合法證明(如居住祖屋或自建房,需提供房屋及鎮的有效材料(街道)、村(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租房子
適齡兒童少年與父母共同租房的,應當是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海口市唯一合法、穩定的住所,并已連續居住兩年。按照單校分區、多校協調的方式,根據學歷情況,可以居住在轄區內的房屋內。統籌安排入學事宜。
入學所需材料:
(一)父親、母親、適齡子女的《居民戶口簿》。
(二)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證明》,租賃期限自2024年8月起連續2年以上向前計算(房屋租賃證明簽字時間應在8月31日之前) ,2022)。
與祖先一起生活
適齡兒童少年與持有同一戶口本的父母、祖父母(直系親屬)共同生活,其父母及其本人在海口市區沒有第二住所。如果您居住的房屋是自有房屋,請參閱本類別第1項。如果您居住的房屋是出租的,請參閱本類第2項。
入學所需材料:
(一)適齡兒童、青少年及其與祖父母(直系親屬)共同居住的父母之一的《居民戶口簿》。
(2)外殼材料參照本類第1項或第2項提供。
戶籍在海口市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父母一方近一年內必須在海口市工作過,并參加海口市職工社會保險(基本養老、基本醫療) ),從2024年8月起至上一次計算連續1年。繳納省社保的人員必須在海口市工作。
香港、澳門、臺灣同胞、華僑子女、外籍子女以及持有永久居留證件的外國人,適用海口市戶籍登記和戶籍管理規定。
入學所需材料:
港澳臺同胞除提供住房材料(參照自有住房或租房要求)外,還需提供身份證件(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其父母和學齡兒童和青少年在入學時的情況。適齡華僑子女需提供父母及適齡子女的身份證(華僑身份證明)入學。外國人、持有外國國籍和永久居留證件的外國人的子女,須提供(一)父母及適齡子女的身份證件(護照、永久居留身份證等); (二)適齡兒童、青少年的有效居留簽證; (三)適齡兒童、青少年到海口市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的《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
第二類:非海口市戶籍的適齡兒童、青少年
父親、母親及隨行子女已在海口市實際居住,并持有《海口市居住證》2年以上。父母一方近一年來本市工作,有合法穩定住所。
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如果流動兒童在海口市與父母實際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則采取單校分區和多校協調相結合的方式安排入學。即符合入學條件的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的,原則上采取單校分區。這樣,該地區的學校就會接受招生;當符合入學條件的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將采取多校協調的方式安排招生。
入學所需材料:
(一)父親、母親及隨行子女的《居民戶口簿》。
(2)父親、母親及隨行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證》須年滿2周歲(2024年8月起連續2年)。
(3)《房屋所有權證》、《房產證》等其他合法證明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如居住祖屋、自建房,需提供房屋及房屋有效證明材料)鎮(街道)、村(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4)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參加了海口市職工社會保險(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無錫特殊學校入學要求,自2024年8月起連續計算一年。繳納省社保者必須在海口工作城市。
租房子
隨父母搬家租房的子女,應當是海口市唯一合法、穩定的住所,并已連續居住滿兩年。轄區內根據學位情況,按個別學校分區、多校協調安排招生。
入學所需材料:
(一)父親、母親及隨行子女的《居民戶口簿》。
(2)父親、母親及隨行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證》須年滿2周歲(2024年8月起連續2年)。
(三)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證明》,租賃期限自2024年8月起連續2年以上向前計算(房屋租賃證明簽字時間應在8月31日之前) ,2022)。
(4)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參加了海口市職工社會保險(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自2024年8月起連續計算一年。繳納省社保者必須在海口工作城市。
與祖先一起生活
如果進城務工子女及其父母以祖父母名義在本市市區自有房屋中與祖父母(直系親屬)居住連續兩年,且父母與本人無戶籍在這個城市的第二居所,他們住的房子就是他們自己的房子。對于某些內容,請參閱此類別的第 1 項。如果您居住的房屋是出租的,請參閱本類第2項。
入學所需材料:
(一)流動兒童及其與祖先(直系親屬)共同居住的父母之一的《居民戶口簿》。
(2)父親、母親及隨行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證》須年滿2周歲(2024年8月起連續2年)。
(3)房屋材料參照本類第1項或第2項提供。
(4)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參加了海口市職工社會保險(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自2024年8月起連續計算一年。繳納省社保者必須在海口工作城市。
私立學校招生
招生原則
民辦學校嚴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招生。本年度剩余招生計劃由教育部門收回。民辦學校實行免試招生,與公立學校同步申請學位、審核招生、公布名單、報到注冊。民辦學校在海口市范圍內招收學生,招收具有海口市戶籍或持有有效《海口市居住證》的適齡兒童、青少年。符合入學條件并選擇就讀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青少年可以填寫民辦學校偏好,民辦學校將根據報名偏好招收新生。當學生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人數時,全部錄取;當學生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人數時,實行電腦隨機分配。
入學方式
審核招生工作依托“海口市中小學新生招生服務平臺”,實現“機器管理招生”。民辦學校按照政策直招、初中直招、隨機分配三種方式依次招生。
政策直招
主要有兩大類:一是符合國家、省、市教育優惠政策的人員,包括烈士和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雄和在戰爭中犧牲的殘疾警察的子女。執勤人員、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等。二是民辦學校(團體)教職工的適齡子女。
直接升入初中
民辦學校小學畢業生網校頭條,符合入學條件的,可申請直接入讀該校初中。
隨機分配
當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人數時,新生全部錄取;當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人數時,實行電腦隨機分配。
8月7日前,對符合錄取條件的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將組織電腦隨機分配,并公布錄取結果。對于8月8日前未入讀民辦學校的學生,報名系統將自動將學生信息返回學區(或轄區內公立學校)。對于已考入民辦學校的學生,教育部門將不再為其安排公共場所。
8月11日至17日,尚未被民辦學校錄取且符合我國民辦學校入學要求的學生,可向剩余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自行申請學位。學校通過“海口市中小學新生招生服務平臺”對學生進行檢索和資格審查,符合入學條件的,由學校重新錄取。
1 特殊群體教育和入學優惠
教育優惠入學
7月21日12:00至7月28日12:00,凡符合教育優惠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須登錄“海口市中小學新生招生服務平臺”申請學位。指定時間。
烈士、現役軍人、公安英雄
因公犧牲的殘疾警察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入學
烈士、現役軍人、公安英雄、因公犧牲的傷殘警察的子女、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政治工作部門提出優待申請。部門對享受優惠的資格進行審核,并將符合條件的教育優惠名單上報教育部門(具體見下方二維碼)。教育部門按照政策規定辦理相關優待事項,公立學校受理。入場。申請就讀民辦學校的,按照民辦學校政策性直招招生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