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9-09 09:12:19作者:佚名
信用評級工作包含兩種執行方法,一是根據年度指標得分,二是直接評定等級。年度指標得分通過減分形式計算。若納稅人在評級年度具備完整的常規指標與非常規指標數據,則初始評分為100分;若非常規指標數據不全貝語網校,初始評分為90分。針對存在重大失信行為的納稅人,將采用直接評定等級的方式處理。
稅務機構按照四種不同方面、將近一百個具體標準,來衡量公司交稅人的信譽水平。這些方面包括個人看法、服從情況、實際成效以及違規嚴重性。評定等級從優到劣依次為A、B、M、C、D五個類別。公司參與招標、獲取貸款、申請各類經營許可等事務,都需要憑借這張信譽“憑證”。納稅信用等級是稅務部門依據納稅人履行納稅責任狀況,在一定時間段內對其納稅誠信程度評定的檔次年度總結報告個人,這個等級反映了納稅人在稅收方面的表現水平。
評級標準如下:等級A,指的是年度評估分數達到90分及以上的納稅者;等級B,是指年度評估分數在70分以上但不足90分的納稅者;等級C,是指年度評估分數在40分以上但不足70分的納稅者;等級D,是指年度評估分數低于40分的納稅者,或者被直接評定為該等級的納稅者年度總結報告個人,另外,考核分數在20分以下的,也屬于D級。針對D級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在運用C類納稅人監管手段的同時,還需將其歸入嚴密監控范圍,加強管理力度。
相關信息,包括由相關部門評定的良好信譽證明和不良信譽證明等外部參考材料,還有從金融機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出口管理機構等處獲取的,對納稅信用評定有作用的評價信息。參考資訊僅作登記不作評判,現階段外部評估資訊涉及銀行、工商、海關等四個方面,評定辦法為減去11分,就是說一旦發覺納稅人在不同機構間存在信息供給不均的狀況,該納稅人便無法評定為納稅信用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