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24 11:12:23作者:佚名
一般探親和親屬簽證停留期限為90天內。 如果申請人想申請停留時間超過90天,可以申請家庭團聚簽證。 此類德國簽證一般指長期居留簽證(D類)或居留許可。 持有該簽證的人可以連續停留90天以上,并且該簽證還允許在其他申根國家過境。
申請人需要注意的是德國簽證中心,任何超過90天的停留都屬于長期簽證的管轄范圍,不屬于申根協議的一部分。 長期簽證只能向駐華使領館申請。 以下是所需材料。 :
1. 護照,護照有效期至少3個月
2. 兩份德文或英文的簽證申請表
3. 近期相同的白底生物識別證件照3張
4、自入境之日起有效期不少于90天的醫療保險證明; 如果申請加入公民或在歐盟享有自由流動權的人,則不需要此證明
5. 結婚證書,或帶有德文翻譯的雙重認證結婚證書,或來自其他國家的帶有德文翻譯的雙重認證(或海牙認證)結婚證書。
6、配偶護照復印件2份(包含登記內容的所有護照頁均需復印)和居留許可復印件2份(非德國配偶)
7、配偶在德國的戶籍證明(申請時戶籍證明的簽發日期不得超過6個月)。 尚未在德國登記戶口的,需提交:包含未來在德國居住地址的租賃合同、房產證明或類似信息。按地址確定負責您申請簽證的外國人管理機構,該機構也將負責您的簽證申請。入境后簽發居留證。
8. A1 德語水平證明。 根據規定,如果您申請與歐盟藍卡、ICT卡持有者或研究人員團聚,則無需提供證明。是否因其他特殊原因不需要提供A1德語水平證明,只能在決定申請后與外國人管理局協調。
9、簽證費75歐元德國簽證中心,可用人民幣支付(德國公民配偶免簽證費)
溫馨提示:如無特殊說明,每份材料須提交3份(原件、復印件2份)。 也就是說,原件閱覽后會退還給申請人,簽證處會留下2套相同的申請信息。
以上是德國家庭團聚簽證的相關信息。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英語作文,可以直接詢問德國簽證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