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04 16:06:22作者:佚名
事實上,大學學費仍然是很多學生和家長關心的問題。 從本科四年到專科三年計算,學費可不是一個小數字。 部分省份高校上調學費的消息已被多家媒體報道。 這些省份已基本確定漲價方案或啟動學費調整程序。 “學費上漲”表明學生學費增加、家長負擔增加。 哪些具體學校的學費會上漲? 漲價后學費是多少? 本文高考網小編就帶大家了解一下華北工業大學輕工學院的學費標準。 本內容整理自網絡,僅供參考。 準確信息請以學校官方發布為準。
1.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學費
第十七條 學院各專業(類別)的學費收取標準為:
住宿費500元/年/生,1200元/年/生。
2、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招生相關知識
本消息指2018年華北科技大學輕工學院招生簡章。 2019級考生請留意官方招生簡章。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進一步提高生源質量,依法維護學校和考生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有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河北省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 學校代碼:13408;
學校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學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南環東路99號。
第三條 學院是經河北省政府批準、教育部確認的本科層次獨立學院。 招生工作覆蓋的招生層次為:全日制本科、專科。 現有70個本科專業、16個專科專業,涵蓋工、理、經、管、文、法、教育、藝術8個學科門類。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第五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院招生委員會的下屬機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監督機構
第六條 為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切實保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學院成立招生督導領導小組,負責招生工作的督導和受理工作。社會監督。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七條 學院錄取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素質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八條 實行并行志愿申請的省份或批次,學院按照并行志愿政策招生; 未實行平行志愿申請的省份或批次,學院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為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的考生。 如果某一選擇的學生人數不足,則會考慮其他候選人。
第九條 學院按照教育部關于轉學比例的要求,根據各生源省(市)招生計劃數和生源分布情況,與教育部協商確定轉學比例。省招生辦公室。 普通文、史、理、工專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如果成績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 藝術類專業實行學生所在省份該類專業備案規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如果專業分數相同,則按文化分數排序; 當文化分數相同時,按語文、外語、數學排序。 科目成績按順序排列。 當考生成績不能滿足申報專業志愿時,學校將錄取愿意調整至尚未完成招生計劃專業的考生,直至招生滿為止; 不能按照上述原則滿足主要訴求且不符合調整要求的候選人,將予以退選。 。
第十條 學院對符合省級照顧條件的考生執行加分或減分的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相關政策。 即在提交成績和副專業時,學院會認可符合政策的加分。
第十一條 為提高學生就業能力,學院實行專業、專業門類結合招生(詳見學院招生計劃)。 對于按專業類別招收的考生,將按照專業類別的大口徑進行培訓。 學生可以根據學院的就業情況和辦學條件,在專業類別內自主選擇專業方向。
第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可以按照《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轉專業實施辦法》調整專業。
第五章 考生類別、各專業入學要求、學費及學歷證書
第十三條 2018年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面向全國25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具體省級、專業招生計劃和招生批次安排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考試局)公布。 為準。
第十四條 學院2018年招生對象為:已獲得2018年普通高考報名資格的考生(含參加2018年河北省自主招生考試的考生)。
第十五條 學院各專業(門類)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各專業(類別)招生外語無限制。 建筑、工業設計和景觀設計專業的考生需要有美術基礎。 入學后他們將參加額外的測試。 不及格者,按學院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第十六條 各專業(類別)考生身體條件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 新生報到后,學院將對新生的入學資格和身體狀況進行審核。 對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七條 學院各專業(類別)的學費收取標準為:
本科:理工科15500元/年/生,文史類13500元/年/生,藝術類18000元/年/生,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18000元/年/生;
大專:每年6500-8000元。 校企合作培養的專業單獨收取職業技能培訓費。 詳情請咨詢學校;
住宿費500元/年/生,1200元/年/生。
以上費用按照河北省物價局最終核定的標準收取。
第十八條 學院向符合國家和學院畢業條件的學生和本科畢業生頒發:由華北工業大學輕工學院簽署、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經國家教育部認可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國家;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學院畢業生:頒發由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簽署、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認可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獎、貸、助學金制度
第十九條:獎勵、貸款和獎學金
(一)獎學金
新生入學后按國家政策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生)、學院設立的各類獎學金以及社會捐贈獎學金。
(2) 貸款和贈款
1.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學分)國家助學貸款。 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可根據具體要求向生源地申請信用貸款。
2、延伸“綠色通道”2024年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確保每一位貧困新生不因經濟困難而輟學。
三、國家獎學金按照《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職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4、勤工助學基金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7章 其他
第二十條 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2024年華北理工大學輕工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應當持學院發出的錄取通知書,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 未請假或逾期未請假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新生的入學資格和身體狀況進行審核。 對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二條 各省招生工作結束后,招生辦公室將及時通過校園網站公布招生結果。 最終結果以錄取通知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