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01 14:07:01作者:佚名
四川輕化工大學
一、錄取規則
(一)學校以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應屆畢業生人數為基數,結合學生考試成績,將“專升本”指標按比例分配給各學院及相關院校。
(二)各學院及相關機構根據四川輕化工大學發布的招生原則和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排名規則。 在保證專科升本科學生能按時取得大專文憑的基礎上,按照《四川工程學院“專科升本科”學生總成績計算” 《評選與考核辦法(修訂)》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計算。
2. 分數比例
原專科階段平均成績乘以30%,“專升本科”考試平均成績乘以70%2024年綿陽師范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給予獎勵。 三項相加就是專科到本科的總成績(以此分數為基礎)
3. 獎勵積分
(一)應屆大學畢業生在校期間獲得市、州級以上人民政府獎勵的,給予4分加分:獲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畢業后將因特別優秀而獲得 4 點獎勵積分:同時獲得以上兩項獎勵的獲獎者不會被計算兩次。
(2)凡符合基本選拔條件的專科生,在校期間曾在數學建模競賽、電子設計競賽中獲獎,或通過大學英語四級(漢語、日語專業為英語六級)、國家級或省級考試。持有計算機二級證書(非計算機專業),按下表積分加分。 已獲得該類別多個獎勵積分的,將僅按照最高類別授予獎勵積分,不會重復計算。
成都文理學院
一、錄取原則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規定,“專升本”項目必須嚴格控制在當年專科畢業生總數的6%以內。 各專業已通過考核且未結業的“專升本”項目,由學校統一調整。
學校根據“專升本科”考試平均成績和公開成績,根據各專業“專升本科”計劃的數量,確定進入本科階段的考生名單。
2. 分數比例
主要依據“專升本”考試平均成績
3. 獎勵積分
沒有任何
成都信息工程大學
一、錄取原則
同類專業采用相同選拔模式、相同試題,按照相應學校專科畢業生總數的6%原則制定統一招生“專科升本科”招生計劃。
2. 分數比例
選拔和錄取主要根據筆試成績。
3. 獎勵積分
沒有任何
華西師范大學
一、錄取原則
根據各專業對應學校“專升本”計劃在校生人數,按照“專升本”
錄取將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 缺席或作弊者將不被錄取。
2. 分數比例
“專升本”綜合成績=大專期間綜合成績(百分制)×0.3+“專升本”考試成績×0.7+附加分
3. 獎勵積分
附加分(最多2分)
在大專學習期間獲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獎勵的(獎勵證書或者獎勵文件須加蓋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或畢業時獲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者,可加2分鐘。
成都醫學院
一、錄取原則
(一)校內專科升本科
原則上錄取率為6%
(二)跨校專升本
跨校推薦的專科升學學生比例不超過各專業應屆畢業生總數的20%,錄取比例按簽訂的協議執行。
2. 分數比例
“專科升本科”選拔考試成績占80%,學生專科課程(必修課和限制性選修課)考試成績占20%。 所有科目均按百分制折算評分。
3. 獎勵積分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及其他省級及以上政府授予的榮譽獎項加5分,市(州)政府授予的榮譽獎項加3分:
2、競賽獎項:獲得國家級政府組織的競賽獎項5分,國家級學會、省級政府組織的競賽獲獎3分;
3、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25分加2分。 上述獎勵積分總和不得超過10分。
西華大學
一、錄取原則
全省各專業統一排名,對淘汰人數特別多的學校給予酌情照顧。
2. 分數比例
專升本綜合成績由專科階段折算分數、“專升本”考試折算分數和特殊加分三部分之和組成。 其中,專科階段折算成績為專科階段理論必修課成績的算術平均值乘以0.2(補考或重考的必修理論課納入計算)為 60 分); “專升本科”考試換算成績為“專升本科”考試成績的3門課程成績的算術平均值乘以0.8; 如需特別獎勵積分,請參閱特別獎勵積分詳情。
3. 獎勵積分
(一)因在校期間成績突出,獲得以所在院校為第一完成單位的市、州級以上人民政府獎勵,或者獲得“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畢業時“四川省普通高校”和其他特別優秀的專科畢業生,給予4分加分。
(二)符合基本選拔條件且以學院為第一完成單位的專科學生,在校期間取得發明專利,發表與專業相關的論文的,按下表。 此類學術特殊成就最高加分為3分。
(三)凡符合遠程教育基本條件的專科學生在校期間均以學校為第一參加單位。 學科競賽項目獲獎者(集體項目最多計前三名,國家級分別計5名、4名、3名)。 評分:省一級評分分別為3、2、1.5; 省二等成績分別為2分、1.5分、1分):六級、四級成績在425分以上(兩者較高者):非計算機專業國家計算機二級證書獲得者科學:將根據下表獎勵積分。 此類獎勵的最高特殊獎勵積分為 5 點。
筆記:。
“學科競賽”的級別和范圍以最新公布的《中國高校創新人才培養競賽項目名錄及學科競賽評估排名》和《四川省教育廳公布的大學生競賽項目名錄》為準。教育”。
(四)特殊加分總分計入“專科至學士學位”總分計算,最高可達10分。
成都師范大學
一、錄取原則
我校“升本”總體方案原則上按今年專科畢業生總數的6%實施。 各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下發的各高校專業批準計劃數為準。
2. 分數比例
大專至學士學位筆試總成績加加分和榮譽分占70%
前五個學期必修專業課程平均成績占30%
3. 獎勵積分
1、由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授予(須加蓋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加5分。
2、獲得“四川省優秀大學畢業生”稱號加5分。
上述獎勵及榮譽加分由二級學院報學生工作辦公室(團委)審核批準。 經審核通過的加分計入“專升本”考試筆試總成績。 同一項目獲得多個獎項時,僅授予一個獎項。 個人所有項目加分總分不得超過10分。
宜賓學院
一、錄取原則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文件精神,今年“專升本”項目實行“一次下發計劃、一次招生”。 根據畢業生人數、參加“專升本”考試的人數、學生“專升本”考試成績等因素,以及學校協調發展的需要,相應專業,學校組織抽簽,確定錄取指標并一次性發放,然后根據招生的綜合評價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 分數比例
總成績=(本專業全體學生考試課程成績總和/本專業全體學生
參加的考試課程數)*30% +(選拔考試成績總和/3)*70% + 獲得的總獎勵積分。
最高分不能超過8分
3. 獎勵積分
總加分最高不能超過8分
1、學科競賽(職業技能競賽)獲獎及公共應用能力加分
筆記:
① 提供相應證明原件供審核:
②同時獲得上表多項獎勵積分的,僅按最高類別獎勵積分。 多次獲得同一獎項者,僅計算一次,不會重復計算:
③學科競賽(職業技能競賽)加分。 學生每年參加四川省教育廳公布的全省大學生競賽,參加團中央、團省委組織的“挑戰杯”和“創青春”項目,參加教育部、省教育廳組織的“互聯網+”競賽項目。
④ 若有團隊獲獎,獲獎項目前三名的團隊成員將獲得積分。
(2)獲得授權專利證書加分
(三)獲得政府表彰加分
在校期間受到省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或畢業時授予“四川省普通高等教育”。
特別優秀的應屆專科畢業生,如“學校優秀畢業生”等榮譽,可額外獲得4分。
成都大學
一、錄取規則
根據省教育廳規定,今年“專升本”項目實行“一次規劃、一次招生”。 推薦“專升本”學生參加選拔考試后,學校將根據“專升本”考試成績和各專業升學計劃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 “專升本”考試總分不低于100分,總分相同者按專業課程擇優錄取,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成績按順序排列,錄取依據優點)
2. 分數比例
選拔主要依據專升本考試成績。
3. 獎勵積分
沒有任何
西南交通大學希望學院
一、錄取原則
根據《專升本綜合評估結果》,原則上根據學生的喜好確定本科預錄取名單。
2. 分數比例
“專升本綜合考核”成績按照“專升本科”考試平均分、專科階段必修課平均分、“專升本”考試平均分的計算方法計算。面試成績為“專科轉本科”,分別占40%、30%、30%。
3. 獎勵積分
沒有任何
成都中醫藥大學
一、錄取原則
根據我校今年向四川省教育廳上報的“專升本”計劃數量,按照綜合考試成績占70%和學業成績(百分比制)的原則錄取學生占比30%。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學生。
2. 分數比例
綜合考試成績占70%
學業成績占30%
3. 獎勵積分
沒有任何
四川文理學院
一、錄取規則
“專升本”項目實行“一次發布計劃、一次錄取”,不得補錄取。
2. 分數比例
總分按照百分制進行量化評分。 本科推薦生名單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 總分構成及計算方法如下:
普通類:
前五個學期各科綜合成績占50%; 前五個學期綜合素質成績占10%; 選拔考試成績占40%。
藝術、體育類:
前五個學期各科綜合成績占60%; 前五個學期綜合素質成績占10%; 選拔考試成績占30%。
3. 獎勵積分
沒有任何
西昌學院
一、錄取原則
學校“專升本”招生計劃以專科畢業生人數的6%為依據,以教育部下達的批準計劃為準。 各二級學院報名計劃根據實際參考人數和專科畢業生人數確定,各占50%,與考試結果同時公布。
跨校“專升本”招生計劃由各中選學校按本專科畢業生人數的6%確定。
2. 分數比例
校內“專升本”選拔錄取成績由課程考試成績和加分兩部分組成。 .“專升本科”考試各門課程成績100%計入選拔錄取成績;
校際“專升本”選拔的選拔錄取辦法,由選拔學校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 招生將按照學校自行制定的招生辦法執行。
3. 獎勵積分
學生在專科就讀期間,創新創業學分庫累計積分10分以上,獎勵3分; 獲得市、州兩級人民政府獎勵的,每項獎勵3分; 獲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獎勵的,每項獎勵5分; 畢業后獲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等榮譽,每個項目獲5分。 同一項目多次獲獎只算1次,累計獎勵積分不得超過10分。 獎勵積分將作為附加積分計入選拔錄取結果中。 二級學院根據考生專業類別和選拔錄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最后名錄取時,選拔成績與錄取分數相同的,按錄入專科教育管理系統的百分制課程平均分較高者錄取。 優先入場。
川北醫學院
一、錄取原則
評分后,按照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選出最佳候選人。
2. 分數比例
由專升本考試的選拔成績和加分組成。
3. 獎勵積分
符合副學士學位升級注冊條件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額外獲得5分
1)在專科學習期間獲得市、州級以上人民政府獎勵的;
2)畢業時獲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人。
四川師范大學
一、錄取原則
根據“專升本”招生計劃人數,按照學生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的原則,提出擬錄取學生名單。
2. 分數比例
“專升本”選拔考試的總成績和排名根據各報送的“專升本科”基礎課考試成績和學生前五個學期專業課平均成績計算機構。
3. 獎勵積分
沒有任何
四川工商學院
一、錄取原則
計劃一次下發,一次錄取。 主要方式是考試選拔和錄取。
2. 分數比例
綜合成績=“專升本”考試課程平均成績×0.7+普通課程考試成績平均成績*0.3
3. 獎勵積分
沒有任何
內江師范學院
一、錄取原則
跨校“專升本科”和同校內“專升本科”考試選拔遵循“一期發布、一次錄取”的原則。
根據擬定招生計劃,各學校將根據“專升本科”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2024年綿陽師范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遴選出升本科繼續學習的學生名單。 在“專科升本科”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可合并原就讀期間的平均績點,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缺考者)不會被錄取)。
2. 分數比例
成績計算:“專升本科”學生綜合成績計算原則為:“專升本科”綜合成績=前五個學期所有課程考核平均分(40%)+平均成績“大專升學士學位”考試(60%)。
3. 獎勵積分
沒有任何
西南科技大學
一、錄取原則
根據各院校參加選拔學生的“總成績”,按照各院校文科、理工科兩大類、筆試最低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學生。單科不得低于30分。
2. 分數比例
總成績=“三門筆試平均分”*60%+“平時綜合成績”*40%
3. 獎勵積分
沒有任何
攀枝花學院
一、錄取原則
嚴格遵循擇優錄取的原則。 “專升本”項目實行“一次性錄取”。 對于在線學生,本科專業錄取名額將根據實際專業條件和在校期間學習成績確定,擇優錄取。
2. 分數比例
錄取依據的是專科到本科三門科目的成績。
3. 獎勵積分
沒有任何
成都理工大學
一、錄取原則
根據綜合評估成績,按專業擇優錄取,確定預錄取名單。
2. 分數比例
學生考核總成績根據“專升本”考試成績與學生專科階段綜合考核成績按7:3的比例確定。
3. 獎勵積分
沒有任何
樂山師范學院
一、錄取原則
根據“專升本”綜合成績和“專升本”計劃數量,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一次性提出擬錄取名單。
2. 分數比例
復試平均分與“升學本科”初試成績按照60%:40%的比例計算。
3. 獎勵積分
沒有任何
西南醫科大學
一、錄取原則
根據“專升本”綜合成績和“專升本”計劃名數,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一次性提出錄取名單。
2. 分數比例
學生專科必修課平均成績占10%,我校組織的理論考試成績占54%,面試成績占36%。
3. 獎勵積分
沒有任何
阿壩師范學院
一、錄取原則
根據分數的計算方法,學生將按照相應學校進行折算。 根據各學校各專業“專升本”項目數量,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2. 分數比例
學生總成績100%=大專期間綜合學業成績的50%+筆試成績的50%+加分。
其中,筆試成績=學科一30%+學科二30%+專業綜合40%
3. 獎勵積分
獲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稱號的(須加蓋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加1分,或者獲得稱號的四川省優秀大學畢業生,總分加3分,限1分。 一件。
綿陽師范學院
一、錄取原則
各二級學院及對口院校按照各專業計劃人數1:1劃定擬錄取分數線,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向教務處報送擬錄取推薦名單。
2. 分數比例
主要以專科轉本科筆試成績為準
3. 獎勵積分
沒有任何
四川電影電視學院
一、錄取原則
“專升本”招生流程按照省教育廳(川交函[2019]129號)要求,實行“一次下發計劃、一次招生”的原則”。 錄取依據以“專升本科”綜合成績和“專升本科”計劃數為依據。 獲得省級以上藝術獎項(二等獎及以上)的學生優先錄取。
2. 分數比例
綜合考試成績=專升本統考三科總成績的50%+學生前五個學期必修課平均成績的50%
3. 獎勵積分
沒有任何
四川文化藝術學院
一、錄取原則
錄取原則:統一考試科目網上進行時。 “專升本”專業總成績由專業課考試成績(60%)和日常表現(40%)的比例組成,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如果某個專業(方向)的學生人數不夠或者專業成績太差,無法體現“專升本科”選拔優秀學生的原則,我會重點關注專業水平選拔,招生計劃可以在總體規劃中部署和使用。 招生相關要求按照省教育廳文件執行。
2. 分數比例
專業課考試成績(60%)和日常成績(40%)的比例構成“專科升本科”專業總成績
3. 獎勵積分
沒有任何
西南科技大學城市學院
一、錄取原則
(一)錄取分數線劃定:按照“專升本”計劃金額1:1比例錄取
得到總分線。
(二)嚴格遵循擇優錄用的原則。 在線學生按照本科專業招生名額,按照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錄取,并生成選拔考試錄取名單。
2. 分數比例
考生錄取總成績按考試成績50%、學業綜合成績(前五個學期平均分)40%、學生綜合素質考試成績(前兩個學年)的10%計算。
3. 獎勵積分
沒有任何
四川天一學院
一、錄取原則
本科院校在劃定“專升本”錄取分數線后,根據專業和學生喜好,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專升本”學生名單。
2. 分數比例
綜合成績按選拔考試平均成績的70%和平時課程平均成績的30%形成。 綜合成績加上學生平時的獎勵分就形成了總成績。
3. 獎勵積分
總加分最多不能超過8分。 獎勵積分包括以下內容:
(一)學科競賽(職業技能競賽)獲獎及公共應用能力加分
筆記:
① 提供相應證明原件供審核;
②同時獲得上表多項獎勵積分的,僅按最高類別獎勵積分。 同一獎項多次獲獎者,僅計算一次,不再重復計算;
③學科競賽(職業技能競賽)加分。 學生每年參加四川省教育廳公布的全省大學生競賽,參加團中央、團省委組織的“挑戰杯”和“創青春”項目,參加教育部、省教育廳組織的“互聯網+”競賽項目。
④ 若有團隊獲獎,獲獎項目前三名的團隊成員將獲得積分。
(2)獲得授權專利證書加分
(3)獲得政府表彰加分
特別優秀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在學習期間受到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表彰,或畢業時獲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加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