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5-21 11:05:37作者:佚名
依據《教育部頒布的關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文件》(教學〔2023〕2號)、《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發布的關于上海市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滬教考院社考〔2024〕9號)等規定,以及考慮我校及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此制定本規定。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嚴格遵守招生政策及規范,秉持公開、公平、公正、科學的選拔標準,全面考量德、智、體各方面,進行全方位的考察與綜合評估,力求選拔出優秀人才,保證選拔質量,絕不降低標準。復試環節確保政策公開透明、流程規范有序、結果公開公正、監督機制完善,并著重提升考生的誠信意識,加強誠信考核。復試錄取過程中2024年上海大學體育學院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切實貫徹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并服務于考生。
二、組織管理
設立由院長牽頭組成的體育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承擔招生復試及錄取任務;此外,還組建了由黨委書記領隊的體育學院研究生招生紀檢監察小組,對招生復試和錄取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考生需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以此保證其提交的資料均為真實,并在復試過程中秉持誠信原則;此外,還需強化對復試環節的監督管理,嚴格杜絕復試中的任何虛假行為和徇私舞弊現象。
嚴厲打擊復試中的違規違紀現象,對于任何被發現違規的考生,一旦核實,將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規進行嚴肅處理,剝奪其錄取資格,并在《考生考試誠信檔案》中予以記錄。在入學后的前三個月內,學校將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的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招生名額
體育學院在2024年預計錄取全國統一招生的碩士研究生共計11位,其中包括1名士兵專項生。
四、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名單的確定
復試分數線之設定:需滿足全國統一招生初試的基本標準,并結合本學科、專業的具體特性、統考招生計劃及報考人數等因素來具體確定。體育學院復試分數線所及的考生均需參與復試,并從中選拔優秀者予以錄取。關于體育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詳情,請參閱“上海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具體鏈接如下:
復試名單的制定過程如下:首先,參照體育學院發布的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其次,結合考生在各個科目中的成績達標情況;再者,根據統招計劃招生名額,確保比例不低于1:1.2;最后,據此確定參與復試的考生名單。
五、復試的方式、時間和地點
體育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將主要采用面對面面試的形式進行,具體復試日期定于2024年3月30日,時間范圍是下午1點至6點,面試的具體地點位于上海大學寶山校區的體育館T105會議室。
六、資格審查
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的資格審核工作將通過網絡平臺進行。考生需登錄指定網站,仔細閱讀《上海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階段考生須知》,同時查看“附件1:《上海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通知》”以了解具體內容和要求。
七、復試
本測試重點評估應試者的政治思想水平與道德品質、專業知識與技能、外語聽說水平以及業務整體素質。按照規定,每位應試者的復試(面試)時長應確保在20分鐘以上。
復試的總分為300分,其中240分用于評估專業綜合能力,另外60分則針對外語聽說能力。考官們會在現場獨立進行評分,面試階段結束后,復試小組將現場進行分數的匯總。
八、錄取
依據本單位的招生安排、復試的錄取標準、考生的總體得分(即初試成績的50%與復試成績的50%相加)、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等多方面條件,對考生進行綜合評估,從中選拔出擬錄取的人員名單。
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將不會被錄取;在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評估中未能達標者同樣不予錄取;此外,復試成績未達到合格標準(即低于180分)的考生也將被淘汰。
3.已錄取的推免生不再參加此次復試。
九、調劑
2024年體育學院沒有調劑指標,不接受考生的調劑申請。
十、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旦擬錄取名單公布,學校將對考生的政治背景進行徹底審查,并全面開展思想政治品德調查工作,包括檔案的接收和審查。
十一、體檢
新生報到后2024年上海大學體育學院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學校醫院會統一安排體檢。若體檢結果不達標,將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二、信息公開
學校將統一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限不得少于十個工作日;任何未經過公示的考生,均不具備錄取資格。
十三、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實施回避規則。對于本次復試中,若有親屬參與其中,該親屬不得參與復試及錄取的相關事務。
實施責任問責機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學校出臺的各項文件規定,確保復試過程的公平與公正,對于任何進行徇私舞弊行為的工作人員,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在公布相關信息的過程中,我們將確保考生申訴和監督途徑的順暢運作。一旦參加復試但未被錄取的考生提出疑問,我們將立即向其提供必要的說明。
學校咨詢及申訴電話:
學校申訴和舉報郵箱:
體育學院申訴電話:
體育學院申訴和舉報郵箱:
十四、其他
通過研招網信息發布平臺、學校官方網站、體育學院網頁、電話溝通、電子郵件傳遞、短信通知等途徑,向考生公開或發送的相關信息、文件以及消息,均視為已有效送達。考生因個人疏忽或其他原因導致的任何后果,應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承擔。
本規定由體育學院負責進行詳細說明。對于未明確的事項,應參照教育部、上海市出臺的相關文件以及學校制定的具體規定。
上海大學體育學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