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9 08:13:04作者:佚名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探索“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化選拔”考試招生模式,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目標,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2019年東南大學將繼續在江蘇省開展綜合評價招生,選拔志向遠大、品學兼優的高中畢業生,努力培養具有家國情懷、國際視野、引領未來、造福人類的領軍人才。
一、機構與原則
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由東南大學本科招生領導小組領導,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錄取,寧有短板,不宜過多錄取。
二、招生對象
符合參加2019年全國統一高考資格的江蘇省高中畢業生。 申請者有志向、成績優異、全面發展、身心健康、具有學科專業知識和創新潛力,并在高中階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
1.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一等獎(含)以上理科考生;
2、品學兼優,綜合素質突出,在年級中名列前茅的考生。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綜合評價招生計劃不超過150人。 具體招生專業(類別)及招生計劃如下:
注:理科考生報名時必須將自己喜歡的專業在十九個專業中排名。
四、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考生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進行報名。 該網站是:;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4月22日24:00。
2、上傳郵寄的報名材料并按順序裝訂。
(1)《東南大學2019年綜合評價申請表》;
(2)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三)高中期間所有期末成績單和高考成績單復印件;
(四)獲獎證書復印件;
(五)其他有助于體現候選人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的證明材料;
(六)成績公布由中學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印章。
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
郵政編碼:
收件人: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
材料截止日期:2019年4月25日(以收到郵戳日期為準)。
考生提交的所有注冊申請材料必須經過中學審核并由校長簽署,并詳細公布在中學網站和班級上,并通過EMS發送至我校。 論文、專利不得作為申請材料上傳。
5. 遴選程序
1、初審:東南大學組織專家對已完成報名的考生材料進行初審,擇優確定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
2、名單公布: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將于2019年5月10日左右在“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并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并公布。 無異議者,將獲得參加我校2019年綜合評價入學考試的資格。
3、確認考試:考生于2019年5月20日至31日在報名系統中確認考試。
4、測試:
(一)學科能力測試:理科考生的測試科目為數學和物理; 文科考生的考試科目是語文和數學。
測試時間:6月16日
考試地點:東南大學九龍湖校區(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
(二)綜合素質測試:根據考生的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按照文科、理科計劃招生人數1:3的比例確定綜合素質測試考生名單。 對于學科能力測試成績相同的,文科專業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成績,理科專業依次比較數學、物理成績。
考試采取面試形式,重點考察學生的邏輯思維、創新精神、語言表達等能力。
測試時間:6月17日
考試地點:東南大學九龍湖校區(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
5、志愿者確認及入選名單公布:
考試成績將于6月19日在報名系統公布。考生須于6月19日24:00前在報名系統中確定擇校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即表示已通過綜合評價。 一旦被錄取,您將不會參加任何其他批次的錄取。 未確認申請的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視為自動放棄綜合評價錄取資格。 6月22日前,我校將根據確認的志愿者確定并公布入選考生名單,并報省教育考試院。
六、錄取原則
1、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選修科目成績和學校考試成績組成的期末成績錄取。
最終成績由“高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60%+選科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組成。按滿分100分)×2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計算。
選題換算原則:A+為50分,A為30分,其余不計分。
2、根據考生報考時報送的專業志向和最終成績,按照“志向并列、成績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志向錄取。
高考成績進入全省前300名的理科考生,按第一志愿錄取。 高考成績進入全省前1000名的理科考生,按照六大專業之一錄取。 他們不受招生計劃的限制。 其他考生錄取的專業不受影響。
3、本科早期批次前完成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工作,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任何其他批次錄取。
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江蘇省普通本科生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物理或歷史成績(理科考生選擇物理,文科考生選擇歷史)達到A級及以上,另選修科目必須考試,成績必須為B級或以上。
七、收費標準
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資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交財[2007]20號的規定89、每位參加考試的考生收費60元。 如果物價部門調整收費標準,東南大學也會做出相應調整。
8. 其他
一、東南大學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監督郵箱:.
2、應聘者須承諾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 如有虛假內容,取消本年度綜合評價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相關情況報告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取消本年度高考報名、考試資格。以及入學資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
3.東南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考試指導等活動,如發現中介或個人冒用東南大學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我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4、東南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2019年教育部和江蘇省招生政策如有變化,按新規定執行。
5、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所有。
九、重要議程
2019年4月12日至4月22日,進行綜合評價入學報名。
收到報名材料的截止日期為2019年4月25日。
2019年5月10日,初選結果將予以公布并公開,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
2019年5月20日至31日,考生確認考試。
2019年6月16日,學科能力測試。
2019年6月17日,綜合質量檢測。
2019年6月19日,學校志愿者確定。
2019年6月22日,公布入選候選人名單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