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31 20:18:36作者:佚名
【溫哥華生活快件綜述】最近,移民部向移民顧問業界發出的一份文件顯示,移民部擴大接受永居申請人的日語能力證明文件范圍,包括未完成的學士或文憑課程也可視作申請人的日語能力證明,預想放寬后每禮拜成功永居的個案將降低200至250個。有移民律師覺得放寬文件要求的最大得益者為中國和越南移民加拿大入籍條件,而移民部也可以節約更多行政費用。
《移民匯編》()披露的美國政府文件稱,早在2017年3月的一次電話大會上,就有政府高官提議,政府將接受現有《行政手冊》以外的語言能力證明,以推動永居申請的審批速率,并提升服務質量。
依據現有的規定,18歲至54歲的本國永久市民申請永居時,必須遞交有效的文件證明申請人的法語或英語水平達到一定的程度,申請者可選擇遞交以下3種語言能力證明中的一種:法國語言基準()4級的測試成績;相當于語言基準4級的托福成績;學校或學院、大專結業證,但是這種課程要以法語或英語講課。
而移民部最新推出的內部工作指引表示,永居部門高官初審永居申請時,不僅現行指引上的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外,也可以接受申請人遞交的“其他證明”。
“其他證明”包括:未完成的學士或文憑課程、在美國修讀法語或英語課程但無須以英、法語講課、教育大學或院士撰寫的推薦信,甚至“很久曾經”()的語言訓練。
部份華人英語基礎不好,須要耗費大量時間進修英語才能達標,平常工作很忙的人可能沒時間去學英語加拿大入籍條件,所以這次英文條件放寬,可以說是華人移民的福利了。與此同時,也有人對“其他證明”的定義倍感過分修身和模糊,希望移民部能早日制訂更清晰的指引。
有移民律師表示對中國移民來說,透過技術類別移民加國的永居申請人在提供日語能力證明上通常都沒有困難,問題較大的一般是學歷較低的配偶移民。他又說,因為中國學院大多數以粵語講課,所以即使申請人是學院結業生也不能以當地的結業證書作為證明,惟有考取語文評核試并取得第四級。
永居日本的條件詳情,可瀏覽移民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