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3 11:48:09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高職單獨考試錄取和卓越技能人才免試工作的通知》(教發[2024]58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自主考試招生(以下簡稱自主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完善規章制度,加強信息公開,嚴格監督管理,優化服務流程,確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河南職業技術學院。
國標代碼:10824,河南省錄取代碼:6261。
學校性質:公立。
文化程度:普通大專。
學校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大學園平安大道210號。
頒發證書學校名稱:河南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簡介
河南職業技術學院始建于1954年12月,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屬專科學歷教育,坐落于河南省會鄭州市,風景秀麗的鄭東新區龍子湖畔,現為國家“雙高計劃”重點建設高校。
建設單位、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國家優質高職院校。
學校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促進就業為導向,堅持“創新、質量、開放、融合、發展”的辦學理念和“學生為本、立德樹人、品德修養”的教育理念,堅持“質量立校、全面提高、追求卓越、跨越發展”的總體工作思路,注重內涵建設,實施目標導向的人才培養戰略。
學生完成學業并經考試合格,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經職業技能等級認證考試合格者,還可獲得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第三章 招生對象
第五條 招生對象
1、已報名參加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考生。
2、已通過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中職畢業生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第六條 候選人分類
1.普通高中考生(以下簡稱“普通高中生”):指已報名參加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考,且具有高中階段學習成績的考生。
2、社會考生:已報名參加2024年河南省高考河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錄取查詢,但不具備高中學習成績的考生。
3.普通中職考生(以下簡稱“普通中職學生”):指已報名參加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考中職應屆畢業生考試的考生。
4、藝術類考生:已通過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不限類別)報名且以我校藝術類專業為第一志愿的考生(詳見附件3)。
5、退役士兵:以河南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為準。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七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
2024年學校單招招生專業及計劃(不含拔尖技能人才免試計劃)見附表。其中,普通招生計劃1689人(含退役士兵62人),工業學院招生計劃600人(含退役士兵18人),藝術招生計劃211人。各類別專業及子專業見附表。學校可根據報名情況調整招生計劃。拔尖技能人才免試計劃另行實施,學校可根據實際報名情況進行調整。
工業學院是指我校與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聯合成立的“比亞迪校企合作工業學院”,包括新能源汽車技術、智能網聯汽車技術、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汽車制造與檢測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機械制造及自動化、工業機器人技術、數控技術、智能焊接技術等9個專業。學校采用工學結合培養模式,學生在我校學習,在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實習,取得畢業證書并面試合格后,即可與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正式就業合同。
第五章 訓練形式
第八條 培訓形式
培養方式:全日制,軟件技術專業學制2年,其他專業學制3年。
第六章 報名及志愿者申請
第九條 注冊
凡符合單招條件的考生,請于2024年3月19日9時至2024年3月21日18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規定填報網上報名表。因我校各類別考試內容不同,考生須于2024年3月26日9時至2024年3月27日18時登錄河南職業技術學院單招管理系統(網站),按照我校專業申請規則重新提交專業申請表(具體操作方法見網站首頁操作說明)。 未重新提交的,我校將以考生在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填寫的專業申請表,以第一次申請的專業為依據,僅保留與考生第一次申請專業表同一類別的專業作為考生的專業申請表。
第十條:填寫專業志愿者申請表
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按照我校專業申請填報規則填寫專業申請,我校專業申請填報規則如下:
1.各類候選人可根據來源類型填寫1-5個專業偏好。
2.普通高中生、普通中職學生、社會考生,可填寫的專業見附件1、附件2。普通專業、工大專業只能選擇一個類別報考,不得多個類別報考。
3、藝術類專業考生可填寫專業見附件3,每人只能填寫一個藝術類專業類別。
4. 專業選擇出現混亂的,僅保留與考生第一專業選擇同類的專業,其余專業視為無效,按照第一專業選擇組織考試。
5.申請職業學校技能競賽獲獎積分者(限普通中職學生、社會考生、藝術類考生)須填寫與大賽獲獎項目同一專業類別的專業偏好(招生專業與專業類別對應關系見附件4),跨專業類別專業視為無效。
6、退役士兵可填寫附件1、附件2所示的專業。
第七章 審查編輯
第十一條 審查說明
1、打印準考證:報考我校2024年高職自主招生的考生,需于4月3日9:00至4月4日18:00期間英語作文,登錄河南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管理系統(網)打印準考證(具體操作方法見網站首頁提示)。
2、考試時間:4月9日(具體時間及要求見準考證)。
3.考試地點:河南職業技術學院
第十二條 文化素質與職業技能測試
各項考試大綱將于2024年3月14日在學校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
1. 普通專業
1.普通高中學生
1)文化素質測試
換算以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準,將考生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成績折算成分數后相加得出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滿分為200分。換算方法如下:
(1)語文、數學:A級折算30分,B級折算23分河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錄取查詢,C級折算16分,其余成績不折算。
(2)政治、外語、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A等成績折算20分,B等成績折算15分,C等成績折算10分,其余成績不折算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
(1)考試方式:60分鐘閉卷筆試。
(2)考試內容: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素質、專業潛力、職業傾向和綜合能力。
(3)考試成績:200分。
2.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及社會考生
1)文化素質測試
(1)考試方式:90分鐘閉卷筆試。
(2)考試內容:語文、數學、英語綜合。
(3)考試成績:200分,其中語文70分、數學70分、英語60分。
2)職業技能測試
(1)考試方式:60分鐘閉卷筆試。
(2)考試內容:主要考核與所選專業和職業發展要求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與能力,包括常識判斷能力、基本職業能力、綜合能力等。
(3)成績:200分。
3)專業技能水平評估
評委會根據考生在全國、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的獲獎成績進行評分,具體評分規則參見本章程第十三條。
2. 工業學院專業
1.普通高中學生
1)文化素質測試
換算以考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準,將考生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成績折算成分數后相加得出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滿分為200分。換算方法如下:
(1)語文、數學:A級折算30分,B級折算23分,C級折算16分,其余成績不折算。
(2)政治、外語、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A等成績折算20分,B等成績折算15分,C等成績折算10分,其余成績不折算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
(1)考試方式:60分鐘閉卷筆試。
(2)考試內容:重點考查考生所選專業的職業素質、職業潛力、職業傾向和綜合能力。
(3)成績:200分。
2.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及社會考生
1)文化素質測試
(1)考試方式:90分鐘閉卷筆試。
(2)考試內容:語文、數學、英語綜合。
(3)考試成績:200分,其中語文70分、數學70分、英語60分。
2)職業技能測試
(1)考試方式:60分鐘閉卷筆試。
(2)考試內容:主要考核與所選專業和職業發展要求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與能力,包括常識判斷能力、基本職業能力、綜合能力等。
(3)成績:200分。
3)專業技能水平評估
評委會根據考生在全國、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的獲獎成績進行評分,具體評分規則參見本章程第十三條。
3. 藝術類專業申請者
1.文化素質測試
(1)考試方式:60分鐘閉卷筆試。
(2)考試內容:漢語。
(3)考試成績:100分。
2. 職業技能測試
(1)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舞蹈表演專業考試辦法:才藝展示,時長3分鐘,300分。
(2)美術專業考試方式:素描,時長180分鐘,成績300分。
3. 專業技能水平測評
評委會根據考生在全國、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的獲獎成績進行評分,具體評分規則參見本章程第十三條。
4. 退役軍人
退役士兵考生免參加文化素質測試,只參加職業適應能力測試。
(1)考試方式:60分鐘閉卷筆試。
(2)考試內容: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素質、專業潛力、職業傾向和綜合能力。
(3)考試成績:200分。
第十三條 職業技能等級評價辦法
請考生于3月20日9:00-18:00期間,將本人身份證、國家級或全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證書復印件(需驗原件)交至學校(地點:行政樓一樓大廳招生就業處)。我校將對證書進行審核,審核通過者計分,未提交復印件(原件)者不予計分。具體計分規則為:
1.參加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協辦的職業院校技能競賽,獲省級三等獎的,折算得分60分;獲省級二等獎及以上成績的,折算得分80分。如考生獲多項技能競賽獎項,僅取折算分數最高的一項。
2.職業學校技能競賽獲獎項目須與申報專業類別相關,否則不予扣分。
第八章 錄取規則及辦法
第十四條 錄取結果
1. 普通專業
1、普通高中學生錄取分數=文化素質測試分數+職業適應性測試分數。
2、普通中職學生和社會考生錄取分數=文化素質測試分數+職業技能測試分數+職業技能水平評定分數。
2. 工業學院專業
1、普通高中生錄取分數線=文化素質測試分數*0.8+職業適應性測試分數*1.2。
2、普通中職生、社會考生錄取分數線=文化素質測試分數*0.8+職業技能測試分數*1.2+職業技能水平評定分數。
3. 藝術類專業申請者
藝術類考生錄取分數線=文化素質測試分數線+專業技能測試分數線+專業技能水平測評分數線。
4. 退役軍人
退役士兵考生錄取分數=職業適應能力測試分數。
第十五條 入學規則
1. 錄取分數線
我校2024年自主招生將按生源類別、考試類別設置錄取線,各類別根據報名情況設定最低錄取分數線。
2. 錄取方式
對于成績超過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學校將按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并根據考生申報的專業偏好確定其入學專業,擇優錄取。
3.學校可根據各類學生報名情況,適當調整專業招生計劃。
4.某些專業報名人數不足時,學校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降低錄取分數線或增加志愿者數量。
已完成計劃但成績與錄取人相同的,優先轉入有空缺的類別和專業,如無可轉入的,普通高中生按職業適應性成績、文化素質測評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相同,則按語文、數學、政治、外語、物理、歷史、化學、地理、生物成績排序);普通中職生、社會考生、藝術類考生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水平測評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對退役士兵,對成績相同的考生進行補考,確定錄取結果(補考具體時間以學校網站公告為準)。
第十六條 成績公布
考生成績將通過河南職業技術學院單招管理系統(網)公布,公布期間,考生可登錄單招管理系統查詢。對成績有異議者可攜帶身份證到學校申請成績復核,單招督導組將按規定進行復核。
擬通過自主考試招考錄取的考生名單,經學校自主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并通過學校招考信息網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擬錄取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學校申請復議,由自主招考工作督導組按規定進行審核。公示結束后,報河南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
第九章 高端技能人才免試引進
第十七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免于考試、錄取:
1.在教育部主辦或共同舉辦的全國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共同舉辦的全省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一等獎的職業學校畢業生。
2.具有高級工、技師資格,并獲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第十八條 凡符合免試入學條件的考生,須于2024年3月19日9時至2024年3月21日18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網上填報申請,按相關要求向我校完成報名。3月20日9時至18時,持《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技能人才入學申請表》(可從我校招生網下載)、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交至學校(地點:行政樓1層招生就業處)。申請免試的專業須與獲獎專業或職業資格相關,否則申請視為無效。 經教育廳審核備案,可免試入學,免試名單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第十章 收費及補貼政策
第十九條 費用
學校嚴格執行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物價部門制定的學費標準,具體標準為:文科專業3700元/生/年、理工科專業4200元/生/年(根據河南省有關規定,智能焊接技術、虛擬現實技術應用等10個優質理工科專業學費上漲15%至48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生/年、軟件類專業81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6000元/生/年。各專業學費詳情請見招生計劃。住宿費標準擬定為:600元/生/年(安排6人住宿)。 若遇政策調整,以最新政策執行。
第二十條 獎勵與資助
學校有完備的獎助學金制度,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習。獎助學金類型以國家獎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并輔以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具體項目及標準如下:
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3、國家獎學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
4、國家助學貸款:每年最高金額不超過16000元人民幣。
5、學校綜合獎學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6.新生入學獎學金:通過卓越技能人才單招項目免試錄取的新生,且在教育部主辦或共同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一等獎的,獲得獎學金5000元;在教育部主辦或共同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二等獎的,獲得獎學金3000元。
7.勤工儉學政策、學費減免政策和臨時困難補助政策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
第十一章 相關事項
第二十一條 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招生錄取同等對待。錄取后,學校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對違反規定、作弊、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退役士兵候選人被錄取后,必須將檔案轉入學校,并參加脫產訓練。
第二十三條 被高等職業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者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者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第二十四條 我校招生相關信息均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發布,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為招生錄取工作。任何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將依法追究責任。請考生及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以免上當受騙。
第十二章 單招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機制
第二十五條 學校應當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黨政主要領導為組長,學校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加強自主招生工作的領導。
第二十六條 學校設立自主招生督導小組,對自主招生全過程進行督導。如發現有作弊、違規行為,可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舉報。舉報電話:-,舉報郵箱:。
第十三章 違法違紀處理
第二十七條 考生參加本次單招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河南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凡違反有關規定獲取單招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依法進行查處,并將記錄存入考生高考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