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1 17:34:55作者:佚名
河南省發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管理新規:高校不得未經批準自行開展招生
【中原經濟網訊】(河南經濟報記者 李宏)近日,省教育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范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行為。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及時調整招生專業結構、層次結構、地域結構留學之路,不得盲目擴大招生規模;嚴禁違反招生計劃管理規定河南大學自主招生,擅自調整計劃。
高校當年公布招生專業須為經批準或備案的專業,嚴禁將專業方向設置為教育部現行專業目錄中的其他專業名稱。嚴禁將非藝術、非體育類專業或將非藝術、非體育類專業作為藝術、體育等特殊專業類型招生。嚴禁高校隨意改變公布的招生細則、無計劃、超計劃錄取考生、調整招生計劃錄取不符合條件的考生、違反規定招生程序降低錄取標準、拒絕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
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各級各類高等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嚴格專項招生審核管理,認真審核各類專項招生的辦學資格、考生資格、錄取標準、錄取名單和專業。未經批準,高校不得擅自開展自主招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文藝團等專項類型考試招生,不得擅自擴大專項類型考試招生項目范圍。嚴禁不具備中外合作辦學資格的高校開展中外合作辦學招生河南大學自主招生,嚴禁未經批準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