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9-07 10:12:32作者:佚名
女童遭虐打
昨天,記者抵達碭山,遇見了身受重傷的小武。她表示,自己不清楚什么是憎恨被同學打屁屁的故事,但是不想見到母親,害怕那個男子,擔心他會再次傷害她。
據碭山縣相關人士透露,還有一名實施暴力的男子目前正被搜捕。而小武的母親表示,是她的手打了孩子,她現在深感懊悔,懊悔自己用力過猛,得知孩子被送進醫院后,她非常憂心,十分思念孩子。
孩子講述:“叔叔打我還用煙頭燙我”
昨天中午,在碭山縣第一人民醫院住院部,記者見到了被打女童小武。
記者遇見小武時,她的頭發顯得有些雜亂,其中一只手用厚實的布條緊緊纏繞著。她斜臥在病床上面,右邊的褲子上有個破口,破口處露出了皮膚,上面覆蓋著一塊面積跟盤子差不多大的布條。
“孩子的臉怎么好像也腫起來了?”記者問病床旁邊的護理人員。
小武接過話說:“我的臉是媽媽用拖鞋打的。”
我的屁股和手都遭受了叔叔的責罰,他用茶壺灼燒我,把我的手按在滾燙的茶壺上,導致我的手起了水泡。談及被打的經歷,小武流下了眼淚。他用皮帶狠狠抽打我的屁股,聲稱要將屁股打得皮開肉綻……
記者憂慮孩子會因回憶被打而傷心,于是進行勸解,說可能是長久積壓的情緒難以排解,她依然時斷時續地訴說那些令人痛苦的過往經歷。
那個大人用繩索束縛住我,對我施暴,又用火柴頭灼燒我的上肢,小武一邊陳述一邊遞出手掌給記者察看。
小武被打,難道她的媽媽不管不問嗎?
“有時候他打我,媽媽不在家,有時候媽媽也打我。”小武說。
小武表示,他的母親在KTV工作,每天晚上下班回家都很晚,多數時候不給他準備晚餐,他只好吃剩下的食物,有時甚至找不到吃的。
記者詢問小武是否清楚父親的下落,小武回應稱自己僅認識一位叔叔,從未稱呼過父親,也不明白究竟誰是父親,母親對此守口如瓶,自己也不敢探詢。
昨夜,小武得知母親已被執法部門帶走,這個六歲女孩卻顯得異常平靜。
“你幾天沒有見到媽媽了,想她嗎?”記者問。
“不想她,也不想見到她。”小武回答道。
“那你恨你媽媽和那個叔叔嗎?”
“我不知道什么是恨,但是我怕那個叔叔,怕他再打我。”
孩子的母親說,下手太重了,她現在非常懊悔,劉某在被帶到公安機關后,關帝廟派出所的警察對她進行了詢問。
劉某向警方說明,她在碭山縣城的一家娛樂場所工作,今年暑假開學后,孩子到了應該入學的年紀,她沒有時間照看孩子,因此把孩子送到了碭山縣旭日學校。
她承認,孩子上學后她發現孩子學業表現不佳,在學校行為不端正,她感到非常憤怒,于是開始體罰孩子,用粗糙的布條抽打小武的背部、臀部、腿部,并且用腳踢屁股、用手打臉貝語網校,多次對小武實施暴力。
為何會對孩子下這么重的手?難道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嗎?
劉某表示,小武是她與第一任伴侶武某的子女,兩人并未辦理結婚登記,最終選擇分手。此后她再婚數次,但小武始終由她撫養。目前她生活較為艱難,既要照顧女兒,自身情緒也常受影響,偶有對小武施加體罰的行為。
小武提及的叔叔對她施暴并使用煙頭傷害她的情節,劉某是如何說明的?針對這個情況,昨天下午,記者反復向警方詢問,得到的回應是:案件當前處于調查階段,無法提供詳細信息。
據了解,劉某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對于毆打自己女兒的行為深感懊悔,覺得下手太重了,現在得知女兒被送進了醫院,她非常掛念,眼下最盼望見到的是自己的女兒。
官方說法:經鑒定女童為輕傷
小武的爸爸在哪里?小武口中的“叔叔”到底又是誰?
一位負責處理小武被打事件的碭山縣政府職員透露,小武并非碭山人,而是宿州市埇橋區楊莊鄉房上村人士,她于2014年跟隨母親劉某來到碭山定居,現在在此生活。
劉某與江蘇省沛縣人武某在2008年在一起生活, 2009年1月生育了孩子小武, 2009年10月兩人關系結束。該工作人員表示, 2010年2月,劉某與山東省菏澤市人陳某進行了婚姻登記。
據劉某陳述, 2011年8月她與陳某誕下第二個女兒, 2014年6月與陳某解除婚姻關系,隨后帶著小武前往碭山定居。該工作人員表示,劉某透露她到碭山后,便在碭山縣某娛樂場所就職, 2015年3月結識碭山縣居民汪某,從此與汪某共同生活至今。
昨天記者前往碭山進行相關了解,一名負責此事的碭山縣政府相關人士透露,當前警方正在追捕汪某。
另據警方消息,對小武的身體狀況已經完成評估,確認屬于輕微傷害等級。
昨天下午,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一位負責人透露,一旦察覺到此類事件,需立刻報警處理,警方經過調查核實,倘若確認存在傷害行為,會對施暴者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校長:年齡最小的寄宿生
我對他人的情況比較清楚,這個孩子是我們學校年紀最小的住校學生,僅六歲。碭山縣旭日學校是一所包含小學、初中和高中三個學段的寄宿性質民辦學校,不過小學部特別是初一年級的學生,都來自學校周邊的村落,沒有住校生。
陳學民提及,今年8月尾招生期間,一位二十歲左右的女性牽著小武前來登記,聲稱需要住校,起初他們覺得孩子年紀太小,打算拒絕,不過觀察這孩子比較自主,也很明理,最終同意了接收,他向媒體人講述此事,然而小武進入學校后,上學時常中斷,有時連續好多天都不來,他的母親總是編造各種借口解釋孩子缺課的情況
專家觀點:身體傷要治更要治心理傷
小武遭受暴力對待的情況,記者于日前聯系了安徽師范大學的胡慶十教授進行問詢,胡教授表示,這一事件在社會上引發了極為負面的效應。從品德角度審視,小武的母親非但未能履行監護責任被同學打屁屁的故事,還加害于女兒,背離了基本的人道精神;從法規角度考量,他們毆打小武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現行法律,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胡教授另外提出,相關單位與公眾需給予小武更多關懷,在迅速處理其傷勢的基礎上,更要提供專業的心理疏導,幫助她早日擺脫精神困擾,重塑歡樂的童年時光。
另外,部分研究者質疑,小武的母親用這種方式對待孩子,其監護人的身份是否合適,這個問題尚需進一步探討。假如她還能繼續照顧小武,那么孩子未來是否會遭遇類似的傷害,實在難以預料。
全社會需要重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對于自家的孩子也不能隨意施暴,更不該造成如此惡劣的后果。胡慶十教授表示,只有全社會共同關懷,同時有法律提供保障,有道德形成規范,這類事件才有可能被阻止。
新法速遞:不是家庭成員也可定虐待罪
今年十一月一日即將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在涉及“虐童罪”議題上,首次打破了僅限于家庭成員的限制,將幼兒園教職員工、學校教職工、家庭保姆等承擔未成年人監護義務的個人和機構,也納入了虐待罪的違法主體范疇。
對未成年者、年長者、有病者、殘障人士等承擔監護、照料責任的人,若是虐待被監護、被照料的人,并且情節十分嚴重,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懲罰。如果這種行為同時觸犯了其他罪名,將依照處罰更重的規定來判定罪名。法律將監護人傷害兒童的行為定為犯罪,為司法部門今后處置此類事件設定了標準,同時滿足了民眾日益高漲的兒童保護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