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8 08:11:51作者:佚名
【簡介】:居民分時電價政策包括居民家庭分時電價政策和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 詳情請看正文。
為鼓勵居民用戶參與電力調峰填谷山東階梯電價標準,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通知》(發改電價[2013]2523號),發展改革委《電動汽車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166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價格政策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684號)等文件規定,現將居民電價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居民分時電價政策
(一)實施范圍。 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直接向城鄉居民上門抄表、收費。
(2)時期劃分。 高峰時段為8:00至22:00,低谷時段為22:00至次日8:00; 供暖期間山東階梯電價標準,高峰期為8:00至20:00,低谷期為20:00至次日8:00。
(三)電價標準。 在現行階梯電價標準基礎上,高峰電價每千瓦時提高0.03元(含稅,下同); 山谷電價下調0.17元。 即首峰電價為0.5769元,谷電價為0.3769元。 第二次、第三次峰谷電價在第一次峰谷電價基礎上分別上漲0.05元和0.3元。 其中,采暖期谷谷電價由降低0.17元調整為降低0.2元。 即首峰電價為0.5769元,谷電價為0.3469元。 第二次、第三次峰谷電價上調幅度保持不變。
2、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
(一)實施范圍。 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費到戶,并在執行居民電價的居民小區和非居民用戶安裝電動汽車充電樁。
(2)時期劃分。 高峰時段為8:00至22:00,低谷時段為22:00至次日8:00。
(三)電價標準。 在現行電價標準(0.555元/千瓦時)基礎上,高峰電價每千瓦時上漲0.17元; 山谷電價下調0.17元。 即高峰電價為0.725元英語作文,谷電價為0.385元。
3、其他事項
(一)居民家庭和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由居民用戶自愿選擇。 電網公司免費更換分時電能表。 調整后的電價政策自申請次月起執行。 實行居民分時電價政策的用戶采用年度周期,一年內不得調整。 如果您不選擇,價格仍按原方法計算。
(二)本通知所稱供暖期是指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三)居民分時電價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建議,應及時報告省發展改革委(物價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