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8 20:34:44作者:佚名
山東大學是一所歷史悠久、學科齊全、實力雄厚、特色鮮明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在國內外具有重要影響。 是一所世界一流大學建設大學。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英語作文,服務國家戰略,堅持“四個導向”,加強高層次人才培養刻不容緩國家需要山東大學自主招生,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教育工作的通知》《關于普通高等學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魯教函[2023]7號) ),我校2023年繼續開展山東省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重點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學科專業突出的學生。 針對優秀學生,特制定如下宣傳冊。
招生計劃及專業
我校2023年山東省綜合評價招生計劃300名學生,專業如下:
注1:考生在一組內只能報考其中一個專業,最多可報考6個專業,并可以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整(同組內調整); 各專業招生計劃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 最終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為準。
注2:考生選擇的科目應符合所選專業(類別)的要求,否則專業選擇無效。 “物理+化學+生物”表示三門必修,“物理/化學/生物”表示三門任選一門。
報名條件
報考2023年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夏季高考),符合下列條件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考。
(一)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學科專業、創新潛力大、綜合素質優良、全面發展的學生,須參加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社區服務和1周的社會實踐高中三年內,完成不少于6學分的調查探究活動(研究性學習、游學、實地考察等);
(二)高中歷次期末考試、高考模擬考試至少4次總成績不低于總成績的75%;
(三)德、智、體、藝、勞等方面表現優秀或者學科專業突出(需頒發獲獎證書)。
報名及選拔
1. 報名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于2023年5月1日至9日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臺()綜合評價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按要求準確填寫信息并上傳相關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包括:
1)各類獲獎證書原件(不超過三份),并上傳獲獎官方網站核對結果截圖(須包含候選人姓名等個人信息);
2)《山東大學綜合評價考生誠信承諾書》(請點擊文末“閱讀原文”,下載簡章末尾附件,考生復印指定內容并簽字)。
上傳成功后,通過系統下載并打印《山東大學2023年綜合評價申請表》。 它將由候選人簽名。 中學審核并蓋章后上傳至系統完成注冊。 考生和高中必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如有弄虛作假、不實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考生的報名或錄取資格,并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其他證明材料以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內容為準。 綜合素質檔案由山東省教育行政部門提供,考生無需上傳。 論文、專利不得作為申請材料上傳。
2、材料初審
學校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獲獎證書和綜合素質檔案進行審核,擇優選拔確定參加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單,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上公布2023年6月11日前平臺及我校本科招生網站公告。
初審通過的考生需于2023年6月12日18:00前登錄報名系統確認并繳費(確認后繳納報名考試費80元,按照《關于明確收費標準的通知》普通高等學校組織招生考試的收費標準(魯發改費[2021]1128號)),準考證于2023年6月16日后打印。
3. 學校評估
學校考核以綜合面試為主,重點考察考生的學科基礎、科學精神、創新潛力和綜合素質,滿分100分。 由專家和考生進行的“雙重隨機”抽簽將用于記錄和錄像整個測試。 全面的質量檔案是學校考核的重要依據。 高中組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奧林匹克競賽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的考生單獨面試。
考核時間:2023年6月18-19日
考核地點:山東大學千佛山校區
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評估方案的,將另行通知。
4.公布名單
根據學校考核結果,我校將在招生計劃中按不超過1:6的比例確定獲得我校綜合評價錄取資格的考生名單,并于2023年6月23日前公布。
入學方式
(一)已獲得我校綜合評價錄取資格且高考總分不低于山東省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的考生,應按照山東省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的要求提前填寫申請表。教育招生考試局。 報考第三類專業的考生入學后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2)考生的專業偏好必須與其所報考的專業組一致,否則專業偏好無效; 未達到專業錄取標準且專業不符合調整要求的,予以退學。
(三)我校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和專業傾向群體安排專業錄取。 專業分配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各專業偏好之間不存在等級差異。 如果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學校考核成績、高考語文和數學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綜合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后3位。
綜合成績=高考總成績(折算成百分制)*85%+學校考核成績*15%。
(四)已錄取的學生,將進行綜合評價,不再錄取其他院校。 未錄取的考生山東大學自主招生,不影響后續批次提交和錄取。
日程
其他說明
(一)我校綜合評價與招生工作由山東大學本科招生領導小組領導,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 在本簡章實施過程中,我校將確保招生計劃公開、選拔方式公平、錄取標準公開。
(二)對報名材料和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者學校考核作弊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將相關情況報告省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 已入學的,取消學籍;畢業后被發現的,吊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學生所在中學應認真核實所提供的材料。 如有欺詐行為,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各專業綜合評價和招生學費按照山東省物價管理部門的要求執行。
(四)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開展綜合評價考試招生等相關工作,未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五)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 對不符合錄取資格的學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六)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綜合評價和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七)本簡章由山東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若教育部相關政策調整,按最新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