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25 20:17:30作者:佚名
三江大學
關于聘請外籍班主任的有關規定(試行)
聘請外籍班主任任教時我院提升教學質量,培養中學生很快適應國際競爭大環境的有效舉措之一。現按照上級有關文件,結合我院具體情況,制訂本規定:
一.組織領導:
1.三江大學國際交流與發展處是從事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各部門之間的外事協調工作并對中學各級政府的外事新政進行解釋和執行。
在聘請外籍班主任方面,承當下述兩項主要任務:
(1)協助各系里按照國家和中學的相應新政代辦一切和聘用外教來校任教有關的手續。
(2)負責來校任教的外籍班主任的接待,協調校內各部門做好外教的教學和生活安排。
2.各系系院長負責外籍班主任的教學安排,教學質量檢測外教推薦信,向國際交流與發展處提出薪水標準,并為外籍班主任安排一名教學聯絡員,一名班主任作為生活聯絡員;
3.教務處安排具體上課時間;
4.后勤服務中心負責住房和燈具配備;
5.人事處查證薪資、福利標準;
6.財務處負責外教薪資領取;
7.保衛處負責外教安全保衛。
二.聘請外籍班主任程序:
中學鼓勵各系和個人積極為中學聘請外籍班主任,具體程序如下:
1.各系結合教學須要,提早4-6個月制訂聘請外籍班主任計劃,報至國際交流與發展處;
2.各系依據聘請外教計劃與國際交流與發展處商定教學任務、工資標準及其它待遇;
3.如由各系牽頭和待聘外教聯系,則須要在預定聘用學期開學前起碼三個月向國際交流與發展處遞交外教自愿受聘信函,包括簡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無犯罪證明、推薦信兩封。如由國際交流與發展處直接聘請外教,各系需提供外教教學安排的計劃;
4.由國際交流與發展處向省教育廳提出聘請外教報告;
5.如獲批準,國際交流與發展處通過省外辦向待聘的外教發出約請信函,并附“聘用合同書”;
6.外教憑約請函向我國內交機構申領來華任教護照;
7.來華護照辦好后,由國際交流與發展處直接和待聘外教聯系,并由院辦和國際交流與發展處負責來寧后的安置和接待工作。
三.聘用外籍班主任相關新政
1.外教額定工作量為每周課時16小時。若有超時課程或額外教學任務系里應提早征得外籍班主任的同意,非教學活動校方應提早向外教說明并得到其本人的認可。外教若欠工作量,應報國際交流與發展處酌情交納薪水;
2.外籍班主任合同期為一年并任教一學年的,校方負擔往返國際機票(由中學所在地到外教目的地近來路段或道路車票及經濟艙機票)或支付數量等同于機票的貨款(人民幣);
3.中學支付外籍班主任因到校任職所發生的國外列車票或機票款,乘機人身保險和機場建設費;
4.免費住宿,但外籍班主任每月需支付電話費;
5.外籍班主任到校任職的30天內,國際交流與發展處將免費為其辦妥永居證和專家證;
6.在每位學期結束前中學支付旅游津貼人民幣1100元給外籍班主任;
7.來華前外教應在民辦診所進行復檢,復檢費由外籍班主任自理。來華后被要求復檢,則中學支付其復檢的費用;
8.醫療:
校方每年支付給外教1000元人民幣醫療費(其中包括訂購藥品的費用)超出部份由外教自理,除此以外,校區將不再承當其它醫療保險義務;外籍班主任連續在我校工作三年以上在其國外又無醫療保險者校區將不發給與中國專任班主任相同的醫療保險費,由其自己選擇險種,中學不再承當醫療、人身保險;
9.甲方請病假,應該憑大夫證明。甲方請病假累計不得超過15天。病假在15天內的外教推薦信,薪資照發。若病假超過15天至45天,乙方可按受聘方約薪資70%支付薪資;甲方病假超過45天,乙方有權解除協議。若受聘方病假15天后要求解除協議,聘方可安排其離華;
10.受聘方請請假需經聘方同意,之后按日扣發薪資。在合同期一學年內,請假累計不得超過兩天。連續請假不得超過十天。請假超過三天,扣發三天薪水。未經聘方同意而盡忠職守,曠職三天,扣發一天薪資;
11.外籍班主任享受國家法定假日及中學寒假期;
12.其它一切費用由外籍班主任自理。
200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