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02 12:08:48作者:佚名
根據我校與日本東京工業大學、名古屋大學、大阪大學、北海道大學、早稻田大學、京都大學、九州大學、慶應大學以及福井大學等9所大學的交流協議,我校擬選拔若干名本科生(大一新生、畢業班學生除外)于2016-2017春夏赴上述大學參加交換生項目,學習期限一年(注:個別項目可以選擇交流一學期,具體請見各學校詳細說明或咨詢日方學校) 。
一、申請條件
1.德智體全面發展,知識、能力、素質和記實綜合考評優良;
2.學習成績優良;
3.優先考慮沒有參加過對外交流的學生;
4.請申請出國項目的同學即時辦理護照以及學校出國英文成績單。是否能派出取決于對方最終錄取結果。
二、具體信息
1.東京工業大學
人數:3名本科生(注:將與其它高校推薦的交流生競爭有限名額,是否能派出取決于對方最終錄取結果。)
語言要求和項目介紹請見附件1
2.名古屋大學
人數:4名本科生(注:能否派出取決于對方最終錄取結果。)
申請條件:GPA3.0或以上(滿分4.0);
語言能力和相關信息請見附件2
3.大阪大學
人數:4名本科生(注:能否派出取決于對方最終錄取結果)
語言要求和項目介紹請見附件3
4.北海道大學
人數:4名本科生(注:能否派出取決于對方最終錄取結果。)
語言能力和相關信息請參考附件4,最新的交流生項目說明北海道大學將于2016年12月公布。
注:北海道大學交流生項目有不同類型東京工業大學,每個項目最多可選派的人數如下:
1 1 year (-) : 1 or 2 may be .
2 fall : 1 or 2 may be
3 : 1 or 2 may be
4 JLCSP 1 year (-) :In , 1
5 JLCSP fall : In ,1
6 JLCSP : In ,1
7 SAS/SRS :up to 5 .
5.早稻田大學
人數:2名本科生(注:能否派出取決于對方最終錄取結果。)
具體信息和語言要求請見:
6.京都大學
人數:1名本科生(注:能否派出取決于對方最終錄取結果)
相關交流項目信息及申請要求請見附件5。
7.九州大學
人數:2名本科生(注:能否派出取決于對方最終錄取結果)
相關交流項目信息及申請要求請見附件6。
8.慶應大學
人數:3名本科生(注:能否派出取決于對方最終錄取結果。)
相關交流項目信息及申請要求請見附件7。
9.福井大學
人數:3名本科生(注:能否派出取決于對方最終錄取結果。)
具體信息請參考:
最新項目說明將于10月中旬公布
三、費用
根據我校和上述大學的協議,交流學生的學費互免,其他費用自理。
四、申請
學生請先在網上報名。操作程序如下:
1.進入選課網(現代教務管理信息系統)
2.點擊“申請”
3.點擊“校外交流”
4.選擇“選定報名”并“提交”
5.選擇“打印申請表”(浙江大學本科學生對外交流申請表)
6.請按要求填好有關的內容再打印申請表(請務必填寫好申請表中的有關信息再打印表格),到學院簽字并蓋章。
7.報名表最晚于2016年9月28日上午11點前交到納米樓行政辦事大廳112房間本科生院窗口。
關于項目的后續事宜請及時關注本科生院網上通知。
再次提醒:請申請出國項目的同學及時辦理護照以及學校出國英文成績單東京工業大學,許多國外院校要求申請時即能提供。選出的我校同學將與其它高校推薦的交流生競爭有限名額,是否能派出取決于對方最終錄取結果。
本科生院
外事處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