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1-12 11:01:22作者:佚名
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單位名稱: 本單位留學主管部門:聯 系 人:電 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郵政編碼: 申請人學號: (由各受理單位或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統一編寫)被推薦人姓名:專業技術職務/級別:行政職務:已在本單位工作/學習 年(請填寫)1.申請表內容是否屬實: □ 是 □ 否 如有不屬實之處, 請予說明: 2.推薦單位需承擔以下責任及義務:①根據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年度選拔簡章及相關項目選派辦法,對申請人的資格及綜合素質、工作業績、科研能力、發展潛力、出國留學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進行綜合審核(評審)后進行推薦,對其出國研修工作提出明確目標要求;②承擔被錄取人員的國外的管理責任;③留學人員學成歸國后,及時對其進行考核,匯總典型成果并及時提交國家留學基金委。如無異議出國留學申請表,請填寫單位推薦意見,包括被推薦人近五年教學、科研、工作情況;學術、業務水平和發展潛力;綜合素質與健康狀況;外語水平;出國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學校對申請人出國研修目標要求;回國后對被推薦人的使用計劃(請控制在500字以內)。Xx同志……經研究決定,同意推薦xx同志申報2018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出國留學項目。
(一定不要超過500字)3.所在單位對被推薦人出國留學申請的具體意見是: □ 優先推薦 □ 一般推薦 □ 暫不推薦(不填寫) 單位公章 :單位負責人簽名:日期:年 月 日 上級主管部門復核意見(中央各部、委主管部門的復核意見,亦請在本欄寫出): 單位公章:單位負責人簽名:日期:年 月 日1.本推薦意見表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大學、司局級行政單位、科研院所、大中型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留學主管部門填寫(申請人本人不得填寫),由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如在屬單位為司局級以下單位出國留學申請表,則須由司局級主管單位在“上級主管部門復核意見”欄中提出復核意見。2.各單位在《選拔簡章》或有關項目規定的報名截止日期前將本表按《簡章》規定的原、復件份數,統一寄(送)到指定的國家出國留學基金申請受理機構(或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若由申請人本人直接向受理機構(或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提交,單位應事先將單位推薦意見封存,由受理機構(或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拆封、審核后放入申請材料。受理機構通訊地址請查閱國家留學網 。3.如需要,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將與申請人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系,核實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