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1-14 07:05:20作者:佚名
好多在美華人喜歡保留綠卡,選擇不永居,主要緣由是由于往返中俄兩國愈加便捷,無需護照。
但說走就走的背后,也是要有條件的。
明天,一位網友在網路上分享了自己持有綠卡入境紐約被請進“小黑屋”的經歷,所幸的是那位網友有驚無險,最終順利入境,而且還是被罰金了585港元!
到底發生了哪些呢?
原先那位網友持有綠卡,常年居住在中國,疫情前常常會法國小住一段時間,但趕上疫情這幾年,就始終沒回去過,此次帶著法國出生的小孩回日本。
以下為XHS網友發貼:
那位網友的經歷可以說有驚無險,而且他也在最后提醒你們假如長時間離開日本,綠卡申請者要申請回美證。
回美證是華人的合稱,細分又分成回美證,英語稱作Re-entry,還有一種稱作回美紙,二者的區別是后者是必須綠卡,前者可以等待綠卡身分的民眾(485身分調整中)。
假如德國永久市民(綠卡持有者)預計將在日本境外連續呆超過6個月,或則近來1、2年在德國境外累計時間超過80%以上,或則近來一次入境被法國海關警告出境時間過多,對于那些人群建議申請回美證。
對于10年永久綠卡持有者而言,假若遞交申請前5年內或則獲得綠卡開始到遞交申請之日截至這段期間內(以時間較短者為準),在日本境外的時間沒有超過4年,則獲得三年有效的回美證,假如超過4年,則獲得一年有效的回美證。
對于2年臨時綠卡持有者而言美國永久居民卡,獲得的回美證的過期日期等同于綠卡過期日期。對于正處于2年換10年綠卡階段的申請者而言,獲得的回美證的過期日期等同于綠卡延后信上的過期日期或則簽證上I-551臨時綠卡章的過期日期。
(網路配圖)
怎么申請回美證?
須要填寫I-131表,其它就是根據規定遞交一些證明,包括簽證,護照,入境信息等等,其實還須要申請費用。移民局收到后會要求打指模,有些人有記錄就不用打了。
在回美證是否可以在海外申請的問題上,多數律師都表示不可以,也有些律師表示一些特殊情況,例如緊急人道主義之下,可以在海外遞交。
一旦收到,就可以馬上離開日本了。其實,如今移民局壓力如此大,可能代辦會有延誤,有常年歸國準備的,須要民眾盡早作出規劃。
(網路配圖)
常年以來,是否申請回美證問題上,網友們的心態不一。
有些人覺得,完全沒必要,每次常年離境都能順利出關,但是網上順利出關的確實好多。
也有人有些泣血史,甚至不少人分享了自己因而被要求舍棄綠卡美國永久居民卡,其實這也是一個漫繁瑣的過程,也不是海關說讓你放就放的。
事實上,沒有人敢給你們做一個100%的保證,我們還是鼓勵你們遵循要求,常年離境,申請回美證。
持有綠卡者大部份人都是在美工作和生活的華人,然而也有不少兩側跑的跑卡族,不僅有人在兩側的工作外,好多移民的奶奶也是兩國來回跑,常常會碰到在那里生活183天的問題。
隨著班機漸漸的恢復,我們會聽到更多類似的經歷,也希望你們按照自己實際情況早做規劃,該申請護照還是要申請,不要存在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