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23 20:13:38作者:佚名
日前,華為監事長任正非的小兒子@姚安娜打著“破格公主”的標簽宣布出道。此后,其??平Y業于耶魯學院筆記本工程和統計數據專業的“學霸”身份引人關注,國籍也引起揣測。
對此,姚安娜在接受專訪時辟謠稱:“我是中國簽證、中國戶籍、中國身分證”,因而上了熱搜。
姚安娜稱,自己只有上學院的兩年半時間在日本住過,不曉得為何網友都說自己是英國籍,“我是在湖南長沙出生的土生土長的中國人”。
華為“大公主”孟晚舟國籍風波同樣被關注
近年,孟晚舟的國籍問題也仍然是網友們爭議的焦點,也有人指責孟晚舟實際上拿的是雙重國籍。并且,在2018年的中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也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孟晚舟是中國公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國是不承認雙重國籍的,然而實際生活中,持有外國簽證的中國人也并不稀少,這么這個雙重國籍究竟是如何回事呢?
“雙國籍”權威解釋:
最新的國籍法在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省人民代表會議第三次大會通過,并在通過之日起實行?!秶ā芬还彩藯l,其中在第三條中明晰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然而,法律規定中的“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是否等于“不容許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呢?這要首先弄明白哪些稱作“不承認雙重國籍”。
對于“雙重國籍”,它會造成一個矛盾,也就是國籍沖突。
國籍沖突,是指因為各國國籍法規定的不同而造成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籍或無國籍的法律狀態。雙重國籍和多國國籍叫做積極的國籍沖突,無國籍叫做悲觀的國籍沖突。國籍的沖突導致管轄上的許多麻煩,導致例如服兵役、納稅以及外交保護等問題無法解決。各國可以通過國外立法,國際條約等方法去除國籍的沖突。
《法學大詞典》——鄒瑜
對于擁有多重國籍的人士,各國對發生國籍沖突的行為通常會根據當事人當時所在國的法律進行處理。換句話說,雙重國籍或則多重國籍的人,在其任一國籍國外,只被當作本國的公民對待,只承認其本國公民的身分。
所以,單純講“不承認雙重國籍”可以理解為,若當事人為當時所在國國籍擁有者,這么“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將不會承認其事實上擁有的外國國籍和外國公民身分。
舉個反例說,若A女子擁有甲乙兩個國家的國籍,A女子在甲國家內只被甲國政府承認甲國公民的身分,不承認其擁有的乙國公民身分。若甲國法律要求適齡女性公民服兵役,這么他在甲國境內不能因其具有乙國國籍而減免兵役,若A女子在甲國境內犯法,也不能享受乙國領事館為其提供的領事保護?!安怀姓J雙重國籍”,并不意味著甲國要強制要求A女子舍棄乙國國籍。
所以說,“不承認雙重國籍”不等于“不容許雙重國籍”。之所以中國公民只能有中國一個國籍,在國籍法的旁邊有提及,這個旁邊再講。并且如今我們曉得了“不承認雙重國籍”不等于“不容許雙重國籍”。
國籍法的漏洞:
然而孟晚舟是哪國國籍,國籍法的規定存在漏洞,致使中國公民擁有雙重國籍就弄成了可能。
第四條母親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第五條母親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母親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并移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按照第四條,只要父親雙方都是中國公民,或則說母親一方為中國公民,另一方持非中國國籍,只要本人出生在中國,便擁有中國國籍。這種國籍的獲取,并不會遭到父親一方為外國公民而可以獲得外國國籍的限制。
依據第五條,前半句與第四條類似。旁邊一條比較復雜,它分為三種情況:
1.父親雙方均為中國國籍,二人均移居在美國,本人出生若具有了外國國籍,便不具有中國國籍;
2.父親雙方均為中國國籍,其中一人移居在美國,本人出生時若具有了外國國籍,便不具有中國國籍;
3.父親雙方一方為中國國籍,另一方為外國公民,父親中為中國公民的移居美國,本人出生時若具有了外國國籍,便不具有中國國籍。
《國籍法》第五條給出了兩個限制,一個是“定居美國”一個是“具有了外國國籍”,只要二者同時不符合,便可以獲得中國國籍。
因為《國籍法》對移居沒有明晰的判斷標準。依照目前的普遍理解,“定居”的標準應當是沒有取得外國公民身分而且具有永久永居權,也就是早已獲得了“綠卡”。
這么一來便有一個漏洞,舉個反例:不具有日本綠卡的中國家長,在日本生下了一個兒子,按照日本法律,但凡在新加坡出生的小孩都可加入日本國籍,于是該父親的兒子便可以獲得加拿大國籍。但與此同時,該女兒也同時符合獲得中國國籍的條件,因而該女兒也就有可能獲得中國和日本的雙重國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領事條約》附件一《中美兩國政府關于兩國公民團聚、旅行便捷等問題的補充換文》第2條規定:
“兩國政府同意給與自詡同時具有美利堅合眾國國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在兩國間旅行的便利,但這并不意味著兩國政府承認雙重國籍。上述人員出境手續和護照將根據居住國的法律處理;入境手續和護照將根據抵達國的法律處理?!?/p>
中國公民只可以容許擁有中國一個國籍的說法是如何彰顯的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明晰規定了失去中國國籍的幾種情況。
第九條移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手動失去中國國籍。
第十條中國公民具有下述條件之一的孟晚舟是哪國國籍,可以經申請批準退出中國國籍:
一、外國人的近親屬;
二、定居在外國的;
三、有其它正當理由。
第十一條申請退出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失去中國國籍。
第一種情況,是移居在美國的中國公民不管通過哪些途徑獲得外國國籍的,即意味著手動失去中國國籍;第二種情況是,自己主動申請的而且被批準的,失去中國國籍。
第一種情況存在很顯著的漏洞,由于手動失去中國國籍須要符合兩個情況“定居美國”“取得外國國籍”。并且,假如你取得了外國國籍,并且長期居住在中國,也不會手動失去中國國籍。
包括第一種情況和第二種情況,雖然在實際生活中,要去公安機關注銷中國國籍就能算是真正意義上失去中國國籍,這一過程還會持續很長時間,也就是說現實情況中存在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