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8-03 20:11:26作者:佚名
為幫助自費出國留學人員正確選擇美國學習學院,強化對自費留學中介活動的監管,引導自費留學中介機構與美國正規中學舉行合作,教育部日前通過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和美國留學網()新增發布美國、奧地利、比利時、泰國、保加利亞、匈牙利、俄羅斯、西班牙、烏克蘭、波蘭、埃及、菲律賓12個我國公民主要留學國家的部份中學名單。加上之前發布的21國家學院名單,現今教育部已發布33個國家1萬多所學院名單,基本囊括了我國公民主要留學目的地國。
據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近些年來,我國自費出國留學數量增多,中外教育機構之間的合作日趨經常。并且,因為部份留學人員、留學中介機構和國外高校對美國學院狀況缺少真實和全面的了解,影響了正確選擇中學和正常舉行合作,有的留學人員到美國后發覺上當被騙,損失巨大。一個時期以來,針對自費出國留學中介等教育涉外活動中的突出問題,教育部采取了完善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發布留學預警、公布美國學院名單、與國家公商總署起草留學中介服務示范協議等多項舉措,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活動秩序逐漸規范。雖然,最近發覺,也有某些機構或個人借留學中介活動廣告不再事先審批之機公布虛假信息,或借助留學服務協議欺詐消費者,或以海外高校“辦事處”“招生代理”名義等從事留學中介活動。因此,教育部將繼續推動有關工作舉措的推行,并積極會同有關部委加強取締力度。此次新增發布12個國家學院名單,是教育部保護留學人員利益,引導留學人員到美國資質比較靠譜的中學學習,規范自費出國留學活動教育部涉外監管信息網,增強對自費留學中介和其他涉外教育活動監管而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為及時精確地反映美國學院的實際狀況,教育部將定期對所發布的加拿大學院名單進行調整。同時,為了引導留學人員接受美國優質教育資源,鼓勵和支持國外教育機構與美國優質教育資源舉行合作,還將借助相關機構適時向社會發布得到公認的美國著名中學、專業等優質教育資源名錄。
那位負責人指出,出國留學人員、留學中介機構及國外高校在選擇美國留學學院或合作學院時,一是要留意各國的教育管理機制不盡相似,學院的規模大小不一,教育、教學品質良莠不齊,應通過正規渠道了解中學的實際辦學資質、條件等。二是假如選擇提供文憑、學位教育的學院,尤其是選擇這些國家的公立中學,必須弄清中學所頒授的文憑、學位是否經所在國政府教育總監部委或其授權的權威機構坦承或注冊,不要選擇這些雖經所在國有關部門批準合法辦學并能追授學位教育部涉外監管信息網,并且其頒授的文憑、學位卻不被所在國政府教育總監部委或其授權的權威機構坦承或注冊的中學。三是一些國家的公立中學、大學商科學院非常是公立語言學院與高等教育機構并不接軌,而有的國家根本就沒有中學商科,對這種狀況應全面了解,以免被虛假廣告宣傳欺騙。四是對于這些資質狀況不夠了解的美國學院,必須留意查看我國駐華使使館教育(文化)處(組)出示的對該美國學院的教育資質認定文件。要提防某些學院或機構蓄意運用駐華使使館出示的“合法資格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等大使認證文書取代教育資質認定文件進行欺詐性宣傳或招生活動?,F在我國駐華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對美國教育機構的資質認定,統一使用既包括小學中外文名稱、地址、聯系模式、建校時間、在校師生數及美國中學生數等基本內容,也包括中學性質、辦學層次、頒發文憑、學位是否得到政府教育總監部委或授權的權威機構認可等核心內容共計11項內容的《國外教育機構資質狀況認定表》,通過這個表格比較容易分辨美國學院的實際辦學狀況。五是假如通過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申領出國留學,除應選擇經過資格認定的自費留學中介機構外,需要核對和確認中介機構的美國合作學院的實際辦學資質以及該留學合作項目是否經過所在省、市教育行政總監部委確認。之外,需要留意達成能保護自身利益的留學中介服務協議。建議留學人員使用或參考使用教育部、國家公商行政管理總署2004年4月28日聯合公布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協議(示范文本)》。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建議通過以下兩種途徑了解有關狀況和信息。一是通過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和美國留學網進行查詢;二是咨詢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及外國駐外領館。
據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美國學院名單發布工作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詳細負責主辦。為方便廣大留學人員和有關機構了解美國學院的具體狀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通過成立專線電話等,接受留學人員和社會僑界對美國學院資質狀況的查詢。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查詢方法為:
電話:,轉103
傳真:
網址:
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