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20 19:06:41作者:佚名
掃描二維碼加入會計交流群
吉林財經大學信息經濟學院2010年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發[2010]1號)等教育部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吉林財經大學信息經濟學院。學校類型:獨立學院,全日制高等財經院校吉林財經大學信息經濟學院,教育部高等教育機構代碼:13603。
第三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經濟開發區青天樹街58號。郵政編碼:。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我院設有17個本科專業,2010年招生本科專業共17個。
第六條 我院2010年計劃招生2000人留學之路,其中本科生2000人。
第七條 各省(區、市)招生具體名額以教育部批準的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三章 入學須知
第八條 專業培訓外語要求
英語專業入學外語為英語。
第九條 男女學生比例要求
該學院對各專業的招生男女比例不做限制。
第十條 身體健康條件要求
參照《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執行,完全色盲考生不能報考金融專業。
第十一條 入學規則
享受政策性加分或減分的考生,可按省招生委員會規定錄取吉林財經大學信息經濟學院,但在專業錄取時僅按實際考試成績排序,在實際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考慮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和具有一定專業特長的考生。
被錄取考生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成績差法錄取。成績差分數以被錄取考生總體專業偏好滿足率最高者為準。同等條件下,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具體操作流程為:所有被錄取考生按實際考試成績排序(江蘇省考生按“先成績、后成績”排序),按專業偏好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如無法滿足第一專業偏好,則分數差減一至第二專業偏好,以此類推。如無法滿足所有專業偏好,如同意專業調整,學校將根據您的成績和相關科目成績將您調整至相應的空缺專業。如高考成績無法滿足申報專業偏好,且您不同意調整,則不予錄取。
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檔案審核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具體比例根據各省生源情況而定。
學院將根據生源情況,接受愿意接受專業調整的非第一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