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2 16:09:33作者:佚名
考試詳情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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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于印發《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資格考核辦法》的通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認定(人社部發[2012]56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開展201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考試工作的通知》 《工程師資格考試》(人事考試中心函[2015]48號)。
1、組織分工
(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公安廳共同負責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具體考試工作。
(二)考試報名和資格預審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安局共同負責。 報名具體組織實施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負責注冊資格的終審。
二、工作計劃及考區設置
考試時間安排為2015年(12月19日至20日)、2016年(11月12日至13日)、2017年(11月12日至13日)、2018年(11月10日至11日)、2019年(11月9日至10日)[1]。
考區設置將根據各地報名情況另行確定。 具體考試地點可從準考證上得知。
3、學科設置及管理模式
考試由《消防安全技術實踐》、《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三個科目組成。
考試成績按三年滾動管理。 三科考試全部參加者,須在連續三年考試年內全部通過考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符合免試條件并參加兩門科目考試的,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獲得資格證書。
4.題型及解答方法
《消防安全技術實踐》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兩科試題為客觀題,在普通答卷上作答;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參加考試時,考生可攜帶黑色鋼筆、2B鉛筆、橡皮、無文字編輯功能的靜音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 考場內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考試后索取并帶回。
五、申請條件
(一)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1、獲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或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獲得消防工程學士學位或學士學位,并工作4年及以上,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3年; 或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學士學位或學位并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 獲得雙學士學位英語作文,其中消防工程專業,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三年,其中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兩年; 或獲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其中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并工作滿三年。 4年,其中消防安全技術工作3年。
4、獲得消防工程碩士學位或學位并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1年; 或取得消防工程碩士學位、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獲得消防工程博士學位或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不少于1年; 或取得消防工程博士學位、學士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其工作年限和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一年。
(二)免修一科的條件: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能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2011年12月31日前,高級工程師技術崗位考核聘用。
2、經國家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報考條件中大專及以上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的審核,參見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附件3)。
(四)工作年限要求是指申請人獲得學歷前后在本專業工作的總時數。 截止日期是申請當年的12月31日。
六、報名機構
(一)2015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 請各地在本地登記網站鏈接全國統一登記服務平臺。
(二)2015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統一安排為10月16日至22日,報考者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10月26日。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先復習、后繳費的組織方式。 請合理安排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確保資格審核通過者按時繳費。
(三)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是新設立的考試。 將于2015年首次舉辦。所有申請人均為新候選人。 各地在報名和組織過程中要嚴格審查報名人員的資格。
(四)申請人報名時必須如實填寫全部報名信息,并按要求將相關申請材料提交至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辦理資質審查手續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網上下載報名表;
2、個人身份證(或軍官身份證)及復印件;
3. 相應學歷證書及復印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4、有效企業從業證明原件。
申請者應根據申請條件認真自查資格。 網上繳費成功后,審核中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并取消其資格的,報名費不予退還。
(五)12月14日起,申請人可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7. 收費事項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批準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試費用標準的函》(蘇人社函[2015]300號)規定,2015年第一屆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收費標準收費標準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科每人69元,《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每科每人65元,報名費每人10元。 [2]
八、其他事項
(一)考試技術問題及報考資格咨詢,請登錄江蘇省人事考試網服務指南獲取聯系方式。
(2)有關購買考試大綱和教材的事宜,請聯系官方。
新舊報告對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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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相關新老專業對照表
工程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筑學、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給排水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安全工程、機電一體化
管理
管理科學、工業工程、工程管理[3]
注:表中“專業名稱”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及專業簡介》中規定的專業名稱1998; “舊專業名稱”是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及專業簡介》頒布前各院校使用的專業名稱。
廣播報考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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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畢業前后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年限可累計計算。 在“滿×年”的計算中,可以從從事消防技術工作的時間算起,到考試年度結束為止。
(二)取得與消防工程專業無關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可以申請注冊消防工程師,其工作年限和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一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或者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并符合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年限要求的公安消防隊在職人員工作可以申請。 公安消防隊在職干警的防火、滅火工作年限可視為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 其他崗位的工作經歷和士兵崗位的工作經歷不能視為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
(四)從事消防技術工作主要是指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和管理工作,包括從事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測、消防工作等。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監測、滅火器維護、消防咨詢、消防安全培訓等消防技術服務,以及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和管理; 建筑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的消防設計、消防施工工作; 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從事消防研究、消防教學等工作。
(五)鼓勵建筑設計院、消防設施施工企業從業人員參加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其從事消防設計、消防設施工程施工的年限視同從事消防工作年限。安全技術。
(六)合同消防員、協助執法的消防業務員的工作年限按照公安消防隊現役人員的要求執行。
(七)在外地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可以報考本省一級、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但二級注冊工程師資格僅在本省有效。
(八)外籍考生和港澳臺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考試成績管理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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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試合格標準
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公安部組織的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對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提出建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公安部共同確定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資格。 考試合格標準;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研究確定地區二級注冊合格標準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2.考試成績管理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以3年為一個周期。 連續三年考試并合格的,方可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辦法,以2年為一個周期。 連續兩年考試并合格的,方可取得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證書管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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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合格,可獲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聯合印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該證書全國有效。
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合格,可獲得當地人事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聯合印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該證書在當地有效。
《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沒有規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有效期。
考試輔導材料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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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輔導材料共三冊,包括《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適用于參加一級、二級資格考試的考生。 他們是受公安部消防局委托中國消防協會成立的。 該組織編寫的唯一一套輔導材料。 本教材于2014年首次出版,2016年部分修訂重新出版。為適應形勢發展,滿足考生和讀者的需求消防資格,教材于2018年再次修訂,預定正式出版發行中國人事出版社,2018年7月[4]。 2021年版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教材由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組織編寫,中國規劃出版社正式出版。 [7]
考前培訓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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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許可法要求,公安部消防局未委托任何社會培訓機構對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進行考前培訓,也沒有要求培訓的規定在參加資格考試之前。 凡持有《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的人員均可申請,無論申請條件如何。 一些不法分子冒充權威培訓機構實施非法詐騙或采用不正當手段謀取利益。 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評估和認證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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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消防資格,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實施前長期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并符合考核發證條件的,可以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通過考核認證獲得資格證書。 2013年組織開展了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評審認定工作。 考核和認可只是這一次。 共有147人被評為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今后必須參加資格考試才能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 [4]
臨時資格證書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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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是省公安消防總隊實施的一項過渡性管理措施。 僅允許其臨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工作。 臨時資格證書不轉為國家頒發的正式資格考試證書。
違規處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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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違規處罰
違反考試工作紀律和有關規定或者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級別《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按照《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的規定處罰。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辦理。
職業條件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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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 取得一級、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只是執業的前提條件。 取得資質證書的,還必須受認可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消防重點單位聘用,并向公安機關消防部門提出注冊申請。 經批準后方可練習。
此外,公安部消防局正在制定《注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將進一步明確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注冊審批、執業、繼續教育、監督管理等具體要求,以及法律責任。
練習范圍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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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消防工程師應當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消防重點單位注冊,從事與該組織或者單位的業務范圍和資質等級相一致的消防安全技術活動。 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事消防設施檢查與維護、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火災事故技術分析等消防安全技術工作; 主要從事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對注冊消防規范的解釋僅供廣大考試及消防安全技術從業人員參考。 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的最終解釋權屬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如需詳細解釋,請咨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技術司或當地社保部門。
疫情影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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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北京市人事考核辦公室下發通知,經研究決定,取消2021年11月6日至7日、11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舉行的6場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其中包括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若上述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2021年在北京考區成功報名的考生,此前合格成績有效期為一年。
已完成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網上繳費的考生無需申請退款。 申請費將直接退還至原付款賬戶。 屆時會有短信通知,請考生注意查看。
今年已通過北京考區上述考試資格審查并報考2022年北京考區同一考試且報考級別不變的考生,成功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免于資格審查。網上報名并在規定的繳費期限內進行網上繳費。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