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2 14:08:05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制定《高等教育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西安理工大學。 英文名稱:Xi'an of. 地址:西安市金華南路5號。 校園分布:金華校區位于西安市金華南路5號,曲江校區位于西安市雁翔路58號。 辦學層次:博士生、碩士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學校國家標準代碼:10700。
第三條 學校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首批具有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學士學位授予權的高等學校。 是一所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建的高水平大學,陜西省重點建設大學。 是國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規劃——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實施機構,是陜西省“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 學校向在規定期限內達到本專業畢業要求的人員,頒發西安理工大學普通本科學位證書; 符合學校學位授予相關規定的留學之路,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西安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素質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五條 西安理工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領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決策和審議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 招生委員會由校長、學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主任是校長。
第六條 西安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西安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西安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室的監督。
第三章 規劃與準入
第八條 西安理工大學面向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學校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省(市、自治區)考生人數、生源質量等因素,制定了歷年計劃。年,制定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 報教育部審核批準后,由各省招生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西安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實施,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規定。
第十條 招生類別:西安理工大學招收普通理工科、普通文史類、藝術(藝術)類、高水平運動隊、新疆內地高中畢業生、新疆少數民族預科生等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區)按有關規定進行轉學錄取。
第十一條 西安理工大學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轉學比例。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的招生,按照高考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十二條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后,身體健康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高考成績達到本省(直轄市、自治區)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數線(以下省份為:合并本科批次,錄取分數按照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符合西安理工大學要求的,按考生意愿錄取以及他們的高考成績從高到低。 體檢合格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考生選擇的科目必須符合學校專業科目要求。
江蘇地區報考普通專業考生考試科目成績最低標準為BC,且所有必考科目均須合格; 報考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要求按照江蘇省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三條 西安理工大學采用“成績第一、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考生專業,專業之間不存在分數差異。 分數相同的,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數排序規則排序錄取。 對特殊招生認定結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江蘇考生按照“先成績,后等級”的排序規則錄取。 如果分數相同,理科考生將按照“物理”作為選修科目的水平進行排序。 如果成績相同,則按照第二選修科目成績排序。
第十四條 西安理工大學國際工程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西安理工大學與澳大利亞詹姆斯庫克大學合作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英文名稱是Xi'an of。 本科招生專業為機械設計與制造。 及其自動化()、電子科學與技術()、土木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對該專業有志向的考生。 學制四年,由中澳兩國教師聯合授課。
第十五條 西安理工大學承認當地省級招生部門的加分政策。 同一考生滿足多次加分條件的,不再重復加分。 僅使用最高分,且不得超過20分。 所有高考加分和分數均不適用于未安排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六條 招生期間,如我校向社會公布的源計劃尚未完成,我校將參加當地省招生部門組織的志愿招生征集。
第十七條 西安理工大學招收藝術(藝術)考生。 藝術類考生須參加當地省級專業課程統一考試(聯考)并考試合格后方可報考我校。 藝術類專業新生入學后,將通過考試確定具體學習專業。
藝術類(美術類)錄取原則: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西安理工大學二本專業,體檢合格,專業課省統考(聯考)合格,達到本科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所在省份文化類專業錄取按省級專業課統一考試(聯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藝術類專業課程省統考(聯考)成績相同的,按文化課程成績錄取。
第十八條 西安理工大學招收高水平運動隊。 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必須參加當年組織的高水平運動隊專業考試。 考試合格者,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布后,按照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西安理工大學將招生計劃總額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控制生源質量,解決同分考生錄取問題。
第二十條 西安理工大學的招生計劃、收費標準等信息通過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第二十一條 西安理工大學本科專業主要以英語授課。 建議說小語種的考生謹慎申請。 西安理工大學英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言考生。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 學費標準和獎學金:西安理工大學收取的各項費用嚴格按照教育部門的有關規定和陜西省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 一般專業學費按學分收取(理工科、英語、日語專業學費約為4500元/年,法學專業學費約為3500元/年)。
藝術類專業學費為9000元/年。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子科學與技術()、土木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按抄送有關部門的收費標準收取。
學校設立新生特別獎學金(獎金5萬元/人)、新生一等獎學金(獎金3萬元/人)、新生二等獎學金(獎金2萬元/人) )、新生三等獎學金(獎金1萬元/人)、藝術班獎學金(1萬元/人)、冬令營獎學金(1000元/人)。
新生特等、一等、二等、三等獎學金和藝術獎學金分四個學年頒發。 新生獎學金獲得者成績不及格或受到紀律處分的西安理工大學二本專業,獎學金資格將被終止。
學校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社會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儉學崗位等形式的榮譽表彰和資助體系,新生入學時將開通“綠色通道”。招生,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三條 錄取結果公布方式:通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平臺公布。 學校將通過高考向每位考生郵寄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