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2-09 21:15:43作者:佚名
感謝Jenny的約請
不好意思,不是貴校的中學生,確實不曉得貴校的轉專業方案怎么。
我就說通常的學院轉專業方案吧,學習了本專業一年以后開始轉專業,通常要求是績點是本專業本班的第一第二,控制的人數是有限的,其次呢是你本人的情況是適宜學習轉到專業的情況的。
跟著我看一下南華學院的招生簡章上面有關的轉專業要求。
南華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生轉專業施行辦法(暫行)(南華教發〔2018〕35號)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專科生轉專業工作,滿足中學生個性發展需要,維護高等教育公正公平,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學中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41號令)和《南華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中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施行辦法。
第二條中學在教學資源容許的前提下,盡量滿足中學生對轉專業的需求。各專業容許轉到名額,依據一流專業建設、專業生師比、學生班級人數限制、教學場地容量等情況核定。
第二章轉專業的要求與原則
第三條大專生轉專業是指由當前修讀專業(新生為投檔專業)轉成修讀另一個專業。第四條中學生申請轉專業的基本要求
(一)違背中學規章制度,無違紀違規行為。
(二)轉專業后完成學業所需時間在彈性學制容許的時限內。
(三)身心健康,符合轉到專業(或專業方向)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四)無惡意克扣雜費行為。
第五條中學生申請轉專業的基本原則
(一)申請轉專業應在學院二年級之前(含二年級),每位中學生在彈性學制內只能轉1次專業。(二)對口招生(中外合作辦學)等特殊招生方式投檔的中學生、外校退學步入本校就讀的中學生、正在退學(或保留學籍、應予轉學)的中學生,不能轉專業。(三)以二本招生投檔的中學生,原則上不得轉到一本招生專業;藝術類、文科類、理科類招生的中學生南華大學研究生院,不得跨門類轉專業;招生投檔時的選考課目與轉到專業的選考課目不一致,不得轉到相應專業。(五)如中學生轉到專業需補修核心課程的總學分超過16學分,應降級轉到。(六)其他不符合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情況。
第六條轉到臨床醫學專業的限制條件:(一)規模控制。中學根據臨床醫學專業建設規劃,嚴格控制每年級臨床醫學專業(不含全科醫學、臨床醫學卓越醫生班)的中學生總量。(二)中考分數要求1.有臨床醫學招生計劃的省份,轉到臨床醫學的中考分數要求為:不高于臨床醫學專業錄取線與同批次中學錄取線的平均分;2.無臨床醫學招生計劃的省份,轉到臨床醫學的中考分數要求為:不高于中學最高批次錄取線與同批次投檔最高分的平均分。
第七條下述情況,經主管主任批準,可以轉專業:(一)因身體健康緣由,經中學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測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能在本校其他合適專業學習的。(二)在原專業學習非常困難,經過大學認定不適宜繼續在原專業學習南華大學研究生院,通過考評可以轉到合適專業。(三)退學后復學,因特殊緣由中學生原所學專業已無對應接收年級,可轉到其他合適專業。(四)退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中學生,因自身情況須要轉專業的。第三章轉專業的程序第八條各大學創立大專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本大學轉專業工作方案,內容包括接收計劃、接收條件、考核內容及形式、錄取方法等。轉到大學負責接受中學生咨詢與報名,組織相關考評,并按照分校審批的容許轉到名額制定接收中學生名單。
第九條轉專業在每年春、秋季學期期終各代辦1次,具體申領程序為:(一)轉到大學按照本大學實際情況和中學的規定,制定本大學轉專業工作方案,在每學期第12周前報中學教務部。(二)每學期第14周,教務部對各大學上報的轉到名額進行核定、匯總后報學籍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審批后的各專業容許轉到名額、各大學轉專業工作方案將在校園網上進行公布。(三)中學生按通知要求填寫《南華學院專科生轉專業申請表》,向轉到大學遞交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含修讀成績證明、證書等)。(四)各轉到大學接受、審核中學生轉專業申請,組織中學生進行筆(面)試等考評,并將考評情況、擬接收中學生名單報教務部。(五)教務部對各大學擬接收中學生名單進行審核,報主任辦幫會審批同意后,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行文。(六)被批準轉專業的中學生新學期開學時到轉到大學報到并補辦相關手續。
第四章轉專業中學生的管理第十條在中學批準轉到另一個專業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繼續出席原專業的學習。無故翹課、曠考或有其他違紀行為者網校頭條,除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外,同時取消其轉專業資格。第十一條轉到新專業學習的中學生,需按新專業的有關要求補辦手續后,方能注冊步入新專業學習。第十二條轉到新專業學習的中學生學籍變動及電子注冊上報工作由教務部負責完成,各轉到大學協助。
第十三條中學生轉專業后的管理:(一)轉到新專業學習的中學生,已領的教材不再退回校區;步入新專業學習需補修課程的教材原則上由中學生自行解決。(二)轉到新專業學習的中學生,按轉到專業調整寢室。(三)轉到新專業學習的中學生,如涉及黨、團組織關系的變化,本人應及時到相關部門申領組織關系轉移手續。(四)中學生轉專業后,嚴格依照轉到專業的培養計劃初審結業資格。在原專業獲得的課程學分按如下規定認定:原專業課程符合轉到專業對應課程要求的,經轉入學院和教務部確認后,其成績學分直接計入該生在轉到專業的學籍檔案。對仍未修讀但轉到專業早已開辦完畢的課程,中學生應隨該專業低年級中學生補修相應課程并繳納學分雜費。(五)各大學應及時做好轉入中學生的學籍資料交接工作,確保轉到中學生學籍資料的完整性。(資料摘自南華大學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