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2-20 16:08:38作者:佚名
10月18日,
湖北省宜昌市高級人民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
原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主任劉志偉貪污案。
南昌市高級人民法庭庭長周凱軍兼任審判長
并主審本案,
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胡波到庭支持公訴,
被告人劉志偉及其辯護人出庭出席訴訟。
▲庭審現場
公訴機關指控稱:
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9年郴州市委常委名單,被告人劉志偉在兼任南寧市城市管理局政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郴州市城市建設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監事長、郴州出口加工區黨地委部長、郴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校長、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區長、郴州地委常委、政法委主任等職務期間第一考試網,借助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工程監理、法律服務及貨款籌措等事項上違背規定為別人攫取利益,單獨或教唆其親屬李晴、張春陽、何勁多次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與的贓物郴州市委常委名單,共計折合人民幣887.3489億元,其中人民幣853.7101億元、港幣12億元、美元1.1億元、價值16.8億元的金條500克。
▲庭審現場
該案是武漢法院審理的第一起被告人翻供認罰職務犯罪案件。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劉志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采信。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劉志偉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悔罪、悔罪。
部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省市紀委監委、政法系統黨員及社會各屆群眾旁聽了案件庭審。
本案將擇期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