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07 01:49:42作者:admin2
一、評選標準:
1、誠信守紀、熱愛集體、熱愛勞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能模范遵守《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思想積極,要求進步, 性格樂觀、開朗,具有關愛精神,樂于助人。具有一定創新能力。
3、積極參與學校和班級的管理工作,善于團結協作,有較強的組織和管理能力,對學校、團隊、班級建設等工作的開展作出較大貢獻。
4、學習刻苦勤奮,態度端正,有獨立思考和分析問題的能力,通過自己的努力,成績優秀。
5、積極帶頭參加學校和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如學校的運動會、藝術節、校刊的編輯、各類比賽等等。體育成績必須優良,并能積極參與社會上的各種公益勞動。
二、評選辦法:
1、 每個班級根據上海外國語大學實驗學校三好學生評選標準推薦1名候選人。候選人經學生民主評議;征求任課老師意見;最后由班主任審核產生。
2、 每一位候選人需自備一百字左右的個人事跡介紹。
3、 每學年評選一次。第一學期期末提供初選名單,作為“三好積極分子” 予以表揚,在第二學期期末正式表彰并頒發獎狀。
4、 申報區、市級三好學生時,在校三好學生名單中,由大隊部制定選票,在全年級范圍進行抽樣投票、評選,在得票數超過50%的候選人中根據市、區級下達的比例確定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