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22 20:08:53作者:佚名
為了易于有出國務工意愿的人員都能通過正規渠道安全地“走出去”,平安地“回到家”,煙臺市商務局將在“榮成商務”公眾號持續更新《出國務工常識》介紹,借以答疑解惑、普及知識。一起學習上去吧!
1.《對外勞務合作管理細則》允許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向與其簽訂服務協議的勞務人員繳納服務費。服務費是對外勞務合作企業為您出國(境)提供組織、服務和境外管理而繳納的費用。
2.代辦出國手續時,您應按國家規定標準向有關方面收取復檢費、培訓費、護照費、簽證費、合同公證費。那些費用須要您個人承當,并不再返還。通常情況下,您在申領出國(境)務工事宜期間所發生的國外差旅費也須要自己承當。
3.往返機票費用應按《勞務合作協議》規定執行。有的可能是雇主提供,有的可能須要自己承當,根據不憐憫況而定。
4.您何必繳交出國務工的履約保證金、押金或提供財產擔保,但可以根據外派勞務要求承保履約保證保險。
二、非法出國務工具有什么風險?
一些無合法經營資格的企業、單位或則個人受利益驅動,借助勞務人員出國迫切的心理、通過虛假承諾、欺騙等手段,或通過為勞務人員代辦旅游、留學、商務護照等方式出國勞務之家,組織勞務人員出國(境)務工,也不簽署相關協議。有的常常向勞務人員繳納高額費用,派出后也不進行境外管理出國勞務之家,出現問題后又逃避和推脫責任。有的甚至虛構項目、涉嫌從事犯罪活動,除了嚴重干擾了正常的經營秩序,并且導致一些勞務人員在當地無勞可務,或工作手續不合法遭到當地法律制裁,給勞務人員及其家庭導致重大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
文字:鄭振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