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21 14:08:59作者:佚名
醫保幾乎事關每位人,每一個新調整都跟你們息息相關。從2023年12月1日起,一項重要的醫保新政將即將施行,快來了解一下。這是哪些醫保新政呢?具體有什么變和影響呢?
《社會保險經辦細則》12月1日起施行
9月1日,《社會保險經辦細則》正式對外公布,細則自2023年12月1日起實施。
為何說這是一項重要的公積金新政呢?由于公積金經辦是醫保體系的最后一公里,直接關系著你們能夠便捷、快捷享受公積金待遇,所以,這是至關重要的一個環節。
社會保險法是2010年制訂的,現在13年過去了,公積金經辦也面臨著新的情況、新的問題,為此,須要進一步細化和建立醫保經辦的程序,讓其愈發科學合理、與時俱進,讓群眾公積金辦事更便捷,有更多的獲得感。
這么,公積金經辦具有什么新變化呢?
來自《社會保險經辦細則》關于公積金待遇核定和支付的規定
第一,減短社會保險經辦期限
《社會保險經辦細則》明確了公積金經辦的申領期限,比之前大大減短,降低了參保群眾的等待時間。
其中,申請、變更、注銷醫保登記,公積金經辦機構應該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代辦完畢。
而在你們最為關心的養老金領取方面社保基金條例公布,細則明晰,用人單位和個人應該根據國家規定,向公積金經辦機構提出發放基本養老金的申請。醫保經辦機構應該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代辦完畢。
出席生育保險的個人辦理生育津貼,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代辦完畢。
個人辦理待業保險金,公積金經辦機構應該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代辦完畢。個人辦理職業培訓等補助,10個工作日內代辦完畢。
也就是說,養老金申請20個工作日內辦妥,生育津貼、失業金、職業培訓補助申請10個工作日辦妥社保基金條例公布,代辦期限進一步減短了,讓參保人員能更快享受到公積金待遇。
第二,降低證明材料
往年公積金經辦須要提供好多材料,讓參保人員費時吃力。細則要求降低證明材料,強化有關部門與經辦機構信息共享,明晰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相關證明材料。
之后不能隨便要求提供身分護照以外的其他證明材料,必須于法有據。由于細則明晰,用人單位和個人代辦社會保險事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求其提供身分護照以外的其他證明材料的,應該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根據。
細則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該依托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醫療保障信息平臺等實現跨部門、跨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
在你們關心的養老金等公積金待遇認證方面,細則明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該通過信息比對、自助認證等方法,核驗社會保險待遇享受資格。通過信息比對、自助認證等方法難以確認社會保險待遇享受資格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委托用人單位或則第三方機構進行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