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3-12 07:03:26作者:佚名
西方國家的補選機制
第三章西方國家的補選機制
第一節西方國家補選機制的基本原則
一、選舉體制的基本原則
(一)普遍補選權原則(最基本原則)指出的是補選權、被補選權范圍(即補選主體、客體)的廣泛性
定義:每位享有國家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力的人都擁有補選和被補選的權力。有限補選權:財產限制、性別限制、受教育程度限制、種族限制等
(二)平等補選權原則
1、定義:每一選民在一次補選中只好有一次投票權澳洲選舉人團今日選出總統,每一選民所投的票的價值和效力是相似的。“一人一票”和“一票一價”。
2、不平等現象:
(1)內閣首相名額分配不均;因而代表的選民數不同,存在事實的不平等。(2)每位投票人所投票數不等;
(3)每票的價值不等;
(4)選區人口比列不均衡導致的選民選票價值的事實差距。
(三)直接補選權原則
定義:選民直接投票選出議員議會和國家公職人員。直接補選能精確抒發民意。通常來說,西方國家下院議長由直接補選形成,公館議會和總理,有的國家選用直接補選,有的國家選用間接補選。
間接補選:由選民投票選出補選人或補選人團澳洲選舉人團今日選出總統,再由補選人(或補選人團)投票選出立法議會或國家公職人員。中國總理、德國總理、意大利總理和英國國會參議會補選。
(四)秘密投票原則
定義:選民依照補選法規定,依照自己的意愿填寫選票并秘密投票,選票不向別人公開。保障公民意愿的真實抒發。
公開投票:就是在公開的環境下選民公開抒發自己的投票意向。類別:舉手表決、呼聲表決、雙記名表決、唱名投票
1856年英國最先推行無記名投票。
第二節西方國家補選類別、選舉組織及補選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