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23 10:11:58作者:佚名
豫章師范學院始建于1908年,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院校。 是江西省與南昌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大學。 是南昌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優先發展城市。 是一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區紅角洲大學校園的大學。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豫章師范學院
2. 英文學校名稱:
3、學校地址:學校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
南昌市紅谷灘區梅嶺大道1999號 郵編:
4.學校代碼:13774(國標代碼)
江西省考生報名代碼:8233
5、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統一本科院校
6、學制:本科四年; 大專三年
七、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南昌市人民政府
第三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符合學校畢業要求的,發給本科(初中)教育畢業證書。豫章師范學院普通高等教育.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章 招生組織和監督機制
第四條 學校設有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學校招生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具體負責普通本科、高職(專科)、專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招生辦公室隸屬于招生就業部。
第五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德智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實行“ “陽光工程”招生2023年豫章師范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嚴格落實“十公開”、“六不準”。 學校成立了以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招生督導組,負責招生全過程的督導,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要求、學生狀況和社會需求,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學生質量、社會需求等因素。 ),結合往年招生情況和當年招生政策規定,編制各省(區、市)分專業年度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最終以各省(區、市)招生部門公布為準。
第七條 教育部批準的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由省級教育考試局向社會公布,學校通過學校官方網站等渠道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招生過程中,學校可根據各省招生情況,研究報省招生機關批準后,對跨省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四章 入場規則
第九條 總則:招生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頒布的政策法規和各生源省高校招生相關文件精神進行。 文、史、理、工專業按照考生入學順序,按照“成績第一、職業志向”的原則錄取。 檔案中,因不符合錄取要求而退專業造成的空缺,不予延期。
對于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服從專業調整的,學校將其調整至未填補的專業; 對不服從重大調整的候選人,將予以撤回。
第十條 全面改革高考的省(市)招生工作按照省(市)相應文件執行。 同時,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錄取參考。 按照高校專業組模式申請的省份,考生在所申請的專業組內按照“成績優先、專業志向”的原則錄取。
內蒙古自治區普通考生采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的招生規則。
第十一條 新生報到后,招生專業錄取人數不足25人的,學校可以提前通知被錄取的學生,然后轉入同級相應專業。
第十二條 學校提供的公共外語為英語; 每個專業沒有面試或考試要求; 男女比例沒有限制。
第十三條 凡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身體健康檢查,并如實填寫既往病史。 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的指導意見》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開展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就業權益保障工程的通知》等相關要求。 錄取時將對考生體檢信息進行審核,不符合錄取標準的考生將被取消資格。
第十四條 落實生源省(區、市)升檔政策,認可生源省(區、市)符合國家加分、優惠、減分政策。
第十五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招生辦法:
1、藝術類考生須通過省級專業統一考試,達到相應文化省藝術類控制線。 錄取時,按照學生所在省(市、自治區)備案規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申請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本科生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科生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體育專業考生須通過省專業統一考試,達到省體育本科相應級別文化控制線。 錄取時,按照學生所在省(市、自治區)備案規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如果申請成績相同,則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五章 新生校園考勤、報到及報到
第十六條 新生就讀校區以《新生入學須知》通知為準。
第十七條 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當持錄取通知書,按照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期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因故不能按時入學的,應向學校請假。 未請假或逾期請假的學生,將被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但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除外。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復試不合格者,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進行體檢和審核。 復試時發現考生患有可能喪失入學資格的疾病,不予注冊為學生。 因身體原因被發現不適合就讀專業的,調整專業; 不適合學校所有專業的,將予以勸阻,不予注冊為學生。
第二十條 在校期間,被證明在招生考試、體檢、招生等各方面有弄虛作假或者嚴重違紀行為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2023年豫章師范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取消學籍。
第六章 資助與獎勵
第二十一條 在高等教育階段,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國家服兵役教育補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學習困難的幫助。學院和大學。 資助政策體系。 考入大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學校設立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 入學后,學校將核實家庭經濟困難,采取不同措施提供經濟支持。 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 解決生活費用問題,以國家獎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實行學生資助制度。 其中,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助學金一等每人每年4400元,二等3300元,2200元三等課元。 學校還設立了德才兼備獎學金,每年選拔兩名學生。 第二次評價。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以憑錄取通知書向原籍國申請助學貸款。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以下是我校2023年各本科專業(文科)學費:
音樂學文科和理科 8000
視覺傳達設計文科8000
環境設計文科8000
繪畫、文理科 8000
播音主持藝術文理科8000
第二十五條 學校嚴格按照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批準的項目和標準收取費用。
第二十六條 學校住宿費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
提前預付住宿費每年1000元,入學后按實際住宿標準退還差額。
第八章 招生咨詢及信息發布辦法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熱線:——,
第二十八條 學校招生信息通過豫章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
豫章師范學院網站:
招生信息網:
第二十七條 學校顧問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寫申請的參考,不構成學校的錄取承諾。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 豫章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梅嶺大道1999號 郵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