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0-24 01:17:02作者:admin2
不管是在哪個國家,殺人都是最嚴重的罪行,刑罰極為嚴厲,我國也不例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guī)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持刀殺人人沒死是什么罪呢?需要考量多種因素,比如行兇人的主觀故意,還有傷害的部位等。還要考量是在什么情況下持刀殺人,比如激憤殺人,或者防衛(wèi)過當(dāng)?shù)那樾巍H绻袨槿擞兄鴼⑺缹Ψ降闹饔^故意,并且也實施了殺人的行為,但是由于某些意料之外的原因,對方?jīng)]有死亡,可以認定為故意殺人未遂,故意殺人未遂仍按故意殺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zé)任,比照既遂從輕處罰,具體如何判決還要根據(jù)具體的案情分析。如果是在行為人實施了殺人的行為,之后又對對方進行了救助,可以認定為故意殺人行為的中止,對于中止犯,應(yīng)當(dāng)減輕處罰。實踐中,如果傷害的目標部位并非致命的部位如心臟等,一般可以認定為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